標的名稱 | (略) (略) 安居鎮油房街18號附19號、附19號2-1號房產 | ||
項目編號 | # | 租賃底價 | 0.0004 萬元/個/月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11-05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2024-11-25 |
標的 (略) | (略) > (略) > (略) | 資產類別 | 房產租賃 |
本出租方(或委托會員)現提出申請,將本項目 (略) 站及相關媒體公開發布資產租賃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我方已知曉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貴所交易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2、本次資產租賃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租賃的資產權屬清晰,我方對該資產擁有 (略) 置權且實施資產租賃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資產租賃,符合我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事項的,已依法報政府有關部門審核;
3、我方租賃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發布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我方若發生違規違約行為,給意向承租方和貴所造成損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資產租賃公告中設定的交易保證金金額承擔違約責任。交易保證金金額不足以彌補損失的,利益受損方可以向我方進行追償。
標的名稱 | (略) (略) 安居鎮油房街18號附19號、附19號2-1號房產 | ||||
坐落 | (略) (略) 安居鎮油房街18號附19號、附19號2-1號 | 樓盤名稱 | |||
租賃底價 | 0.0004 萬元/個/月 | 租賃期限(年) | 1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免租期 | |||
租金遞增方式 | 不遞增 | 招租用途 | |||
產權證號 | 渝202 (略) 不動產權第#號、渝202 (略) 不動產權第#號 | ||||
樓層 | 1-2 | 結構 | 混合 | ||
房屋證載用途 | 土地、商業服務、辦公 | 招租面積(㎡) | 343.94 | ||
優先權人是否行權 | 否 | 移交時限 | 招租方負責在承租方付清標的剩余年租金、履約保證金、重慶聯交所服務費后30日內移交標的 | ||
是否存在租賃 | 否 | ||||
評估/咨詢/估價報告文號 | |||||
評估/咨詢/估價基準日 | - | ||||
重要信息披露 | |||||
標的踏勘聯系人 | 蔣老師 | 聯系電話 | # |
招租方名稱 | 國 (略) (略) (略) (略) | |||
行為批準機構 | 國 (略) (略) (略) (略) | |||
評估備案機構 | - |
以下交易條件為招租的基本條件,是租賃合同的必備條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時不得低于該條件,但可對該條件進行細化和補充,其中優于該基本條件的內容應當作為招租文件和租賃合同的組成部分 | ||||||
與租賃相關其他條件 | 一、意向承租方可在掛牌期內通過現場報名(工作時間)或網上報名( (略) 上報名操作指南http://**)方式辦理報名手續,并交納相應保證金至重慶聯交所指定賬戶(掛牌截止日24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二、若掛牌期滿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產生,則采取協議的方式以不低于租賃底價成交;若掛牌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則 (略) 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承租方。 四、意向承租方須自行通過相關資料、實地踏勘等方式詳細了解標的瑕疵、現狀、有關政策規定(包括但不限于能否辦理營業執照等),若決定承租,須在報名時承諾將自行承擔相應的風險。承租標的均以實物現狀交驗為準,意向承租方在掛牌期間有權利及義務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了解,一經遞交承租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承租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瑕疵為由退還標的或以其他方式放棄承租行為,否則將視為違約。 五、意向承租方須在被確定為承租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招租方簽訂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剩余年租金及重慶聯交所服務費一次性支付至重慶聯交所指定賬戶。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規定時限內簽訂合同的,除扣除保證金外,招租方有權單方面終結交易。 六、重慶聯交所服務費:重慶聯交所服務費承租方應繳部分按租期內租金總額的1%收取。 七、標的移交前的相關費用由招租方負責,移交后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含物業及空調費、裝修費、水費、電費、氣費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擔(需招租方名義繳納的以招租方名義繳納)。 八、承租方經營范圍應符合國家規定及政府規劃,不得破壞標的周邊環境及其配套設施、設備和結構。標的出租期間因經營者因自身原因違法 (略) 罰由經營者自行承擔。 九、房屋改造裝修、排水管道整治必須征得招租方同意方可實施,不得改變房屋的結構,不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承租方對房屋裝修、裝潢所產生的費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租賃期滿,如不再續租,承租方不得要求招租方補償其裝修、裝潢費用,并不得以此為借口對標的的結構和裝修進行損毀。 十、標的面積以實際現狀移交為準,若與本公告披露的面積有出入,成交價及交易服務費不做調整,重慶聯交所不負責移交,不承擔瑕疵擔保及其它連帶責任。 十一、承租方在租賃合同簽訂之日需另行向招租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以合同約定為準),租賃合同終止后,根據租賃合同約定返還其履約保證金。 十二、招租方負責在承租方付清標的剩余年租金、履約保證金、重慶聯交所服務費后30日內移交標的,租期計算以簽訂租賃合同確定的時間為準。標的其他未盡事項由租賃雙方自行約定。 十三、租賃期滿,承租方須無條件交回該房產,由招租方重新掛牌招租。 十四、標的未經招租方同意不得轉租。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無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0.30 萬元 | ||
交納截止時間 | 掛牌截止日24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 交納方式 | 轉賬 | |||
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長信息發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
交易機構 | 交易機構名稱 | 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渝西分所銅梁支所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黃老師 | 聯系電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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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