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計提交時間:
0天0小時1分0秒
累計辦理時間:
0天0小時18分0秒
提交人:
股胡川 南陵縣國土局
辦理狀態(tài):
提交
提交節(jié)點:
2023-09-11 16:44:26
提交用時:
0天0小時1分
辦理狀態(tài):
通過
辦理時間:
2023-09-11 17:02:22
辦理用時:
0天0小時18分
南陵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2023〕第5號
經南陵縣人民政府批準,南陵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弋江大道西側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及規(guī)劃指標要求見附表。
編號 | 地塊 名稱 | 位 置 | 面 積(㎡) | 用地性質 | 規(guī) 劃 指 標 | 出讓 年限 (年) | 起始價(萬元) | 競買 保證金(萬元) | 開發(fā) 期限 (年) | 備注 | |||
容積率 | 建筑 密度 | 綠地率 | 建筑物高度控制(米) | ||||||||||
1 | 弋江大道西側地塊 | 位 (略) 場以北,城東液化氣站以東,團山路以南,弋江大道以西 | 61407 | 商業(yè) | ≥1.0;≤1.5 | ≤50% | ≥10% | / | 40 | 4025.23 | 805.05 | 2 |
1.該地塊需嚴格按照規(guī)劃設計條件要求,競得人或實際控制人(股東)需提交三年內自行開發(fā)建設運營不少于3個以上地塊競得人命名的 (略) 場(每個 (略) 場用地面積不低于100畝)的業(yè)績證明資料(以商務局審核認定為準)。未經規(guī)劃批準,不得改變土地用途和業(yè)態(tài)功能。競得土地后,競得人須負責項目的招商和運營工作。同時競得人須自持面積不得低于總建筑面積30%(按計容建筑面積計算),自持部分要引入成熟的供銷體系和品牌,自持部分未經批準不得轉讓。
2.其他條件詳見項目規(guī)劃設計方案。
二、競買資格及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
三、公告及報名方式
1、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2、本次掛牌出讓地塊的規(guī)劃條件和具體要求,詳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23年9月11日至10月6日(工作日), (略) 民服務中心4樓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有償使用股4030室獲取。
3、申請人可于2023年10月7日至16日(工作日),向我局自然資源有償使用股提出書面申請。競買保證金截止時間為2023年10月16日16時。
4、經審查,申請人具備申請條件,并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我局將在2023年10月16日16時30分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5、本次掛牌出讓活動有關時間,即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6日。
6、摘牌時間:2023年10月17日上午10時。
掛牌及摘牌地點: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南陵分中心三樓。
四、其他事項
(一)土地開發(fā)程度:凈地交付。
(二)競買人在提交報名材料時,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繳納競買保證金外,還須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yè)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
(三)申請人競得土 (略) , (略) 內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h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可以根據掛牌出讓結果同意 (略) 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四)競得人應認真履行法定義務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義務,如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出讓人有權按照國家、省有關規(guī)定予以失信懲戒。
(五)競買約定
1. 提交競買申請前,競買申請人應對出讓宗地進行實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讓文件和宗地現(xiàn)狀;對出讓文件和宗地現(xiàn)狀有疑問的,應在競買申請前向我局書面提出。
2. 競買申請人一旦提出競買申請,即視為對出讓文件內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約束,對宗地現(xiàn)狀無異議。競買申請人競得出讓宗地后,不得以出讓文件和現(xiàn)狀異議對成交結果及所簽署的相關文件提出抗辯。
3、除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繳納競買保證金外,還應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yè)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
4、增價幅度:10萬元人民幣。出讓金支付方式:競買保證金805.05萬元(競買保證金在土地成交后轉作土地出讓金),成交確認書簽訂后10日內付至50%,剩余部分6個月內付清。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稅費繳清后,予以發(fā)放不動產權證書。
5、出讓土地未動工或開發(fā)建設用地面積占應動工開發(fā)建設用地總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資額占總投資額不足25%的,不得辦理土地抵押手續(xù)。
6、保證金處置方式:競買保證金轉作土地出讓金;未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我局在掛牌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不計利息。
7、開工時間以合同約定之日起計算。受讓人未按合同約定期限開工及竣工驗收,自逾期之日按成交價的金額,以每日0.2‰的比例進行處罰。
8、掛牌時間前20分鐘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xù)競價,轉入現(xiàn)場競價,通過現(xiàn)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9、成交價格中不含契稅,建設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及其它收費按南陵縣現(xiàn)行有關規(guī)定另行繳納。
10、對雖已報名登記但不參加現(xiàn)場競買活動或成交后不簽訂《成交確認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回。未按合同約定規(guī)劃指標和土地用途開發(fā)建設的,將按相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
11、競買人提交資料時可向我局索取競買保證金帳戶。
五、本次公告未盡事宜,按照現(xiàn)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此次掛牌須知執(zhí)行。
咨詢電話: 0553-*
網 址: http://**
南陵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2023年9月11日
南陵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2023〕第5號
經南陵縣人民政府批準,南陵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弋江大道西側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及規(guī)劃指標要求見附表。
編號 | 地塊 名稱 | 位 置 | 面 積(㎡) | 用地性質 | 規(guī) 劃 指 標 | 出讓 年限 (年) | 起始價(萬元) | 競買 保證金(萬元) | 開發(fā) 期限 (年) | 備注 | |||
容積率 | 建筑 密度 | 綠地率 | 建筑物高度控制(米) | ||||||||||
1 | 弋江大道西側地塊 | 位 (略) 場以北,城東液化氣站以東,團山路以南,弋江大道以西 | 61407 | 商業(yè) | ≥1.0;≤1.5 | ≤50% | ≥10% | / | 40 | 4025.23 | 805.05 | 2 |
1.該地塊需嚴格按照規(guī)劃設計條件要求,競得人或實際控制人(股東)需提交三年內自行開發(fā)建設運營不少于3個以上地塊競得人命名的 (略) 場(每個 (略) 場用地面積不低于100畝)的業(yè)績證明資料(以商務局審核認定為準)。未經規(guī)劃批準,不得改變土地用途和業(yè)態(tài)功能。競得土地后,競得人須負責項目的招商和運營工作。同時競得人須自持面積不得低于總建筑面積30%(按計容建筑面積計算),自持部分要引入成熟的供銷體系和品牌,自持部分未經批準不得轉讓。
2.其他條件詳見項目規(guī)劃設計方案。
二、競買資格及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
三、公告及報名方式
1、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2、本次掛牌出讓地塊的規(guī)劃條件和具體要求,詳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23年9月11日至10月6日(工作日), (略) 民服務中心4樓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有償使用股4030室獲取。
3、申請人可于2023年10月7日至16日(工作日),向我局自然資源有償使用股提出書面申請。競買保證金截止時間為2023年10月16日16時。
4、經審查,申請人具備申請條件,并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我局將在2023年10月16日16時30分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5、本次掛牌出讓活動有關時間,即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6日。
6、摘牌時間:2023年10月17日上午10時。
掛牌及摘牌地點: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南陵分中心三樓。
四、其他事項
(一)土地開發(fā)程度:凈地交付。
(二)競買人在提交報名材料時,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繳納競買保證金外,還須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yè)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
(三)申請人競得土 (略) , (略) 內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可以根據掛牌出讓結果同意 (略) 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四)競得人應認真履行法定義務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義務,如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出讓人有權按照國家、省有關規(guī)定予以失信懲戒。
(五)競買約定
1. 提交競買申請前,競買申請人應對出讓宗地進行實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讓文件和宗地現(xiàn)狀;對出讓文件和宗地現(xiàn)狀有疑問的,應在競買申請前向我局書面提出。
2. 競買申請人一旦提出競買申請,即視為對出讓文件內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約束,對宗地現(xiàn)狀無異議。競買申請人競得出讓宗地后,不得以出讓文件和現(xiàn)狀異議對成交結果及所簽署的相關文件提出抗辯。
3、除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繳納競買保證金外,還應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yè)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
4、增價幅度:10萬元人民幣。出讓金支付方式:競買保證金805.05萬元(競買保證金在土地成交后轉作土地出讓金),成交確認書簽訂后10日內付至50%,剩余部分6個月內付清。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稅費繳清后,予以發(fā)放不動產權證書。
5、出讓土地未動工或開發(fā)建設用地面積占應動工開發(fā)建設用地總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資額占總投資額不足25%的,不得辦理土地抵押手續(xù)。
6、保證金處置方式:競買保證金轉作土地出讓金;未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我局在掛牌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不計利息。
7、開工時間以合同約定之日起計算。受讓人未按合同約定期限開工及竣工驗收,自逾期之日按成交價的金額,以每日0.2‰的比例進行處罰。
8、掛牌時間前20分鐘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xù)競價,轉入現(xiàn)場競價,通過現(xiàn)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9、成交價格中不含契稅,建設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及其它收費按南陵縣現(xiàn)行有關規(guī)定另行繳納。
10、對雖已報名登記但不參加現(xiàn)場競買活動或成交后不簽訂《成交確認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回。未按合同約定規(guī)劃指標和土地用途開發(fā)建設的,將按相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
11、競買人提交資料時可向我局索取競買保證金帳戶。
五、本次公告未盡事宜,按照現(xiàn)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此次掛牌須知執(zhí)行。
咨詢電話: 0553-*
網 址: http://**
南陵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2023年9月11日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