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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 疑 人: (略) 市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區南灣街道上李朗洲騰工業區 * 棟 * 樓
法定代表人: 廖俊
委托代理人:/電話: ***
* 、質疑供應商基本信息 質疑供應商: (略) 市 (略)
法定代表人:廖俊
地址: (略) 市 (略) 區南灣街道上李朗洲騰工業區 * 棟 * 樓
郵編: ***
聯系人:廖俊 聯系電話: ***
(略) 市 (略) : 我公司于 * 年5 (略) 以郵寄方式送達的關于《 * 年樂業 (略) 公共衛生宣傳物資采購》(項目編號:BSZC * -J1- *** -GXHY)的質疑函,針對貴公司提出的質疑,我公司及時向采購 (略) 了認真核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略) 采購方式管理辦法》(政部令第 * 號)、《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 (略) 令第 * 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就有關質疑事項答復如下:
質疑事項 * : (略) 中, * 、其他補充事宜:……本項目采用由采購人和評審專家分別書面推薦的方式邀請不少于3家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本次采購活動,違反了《中華人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 * 十 * 條,是以其他不合理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供應商,損害了我司的合法權益。
質疑事項 * 答復:根據《 (略) 采購方式管理辦法》(政部令第 * 號),第 * 條、第十 * 條規定,采購人、 (略) 、從供應商庫中隨機抽取或者書面推薦的方式邀請不少于3家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競爭性談判活動。 該項目采用推薦方式符合要求,因此貴單位此項質疑不成立,駁回質疑。
質疑事項 * :采購項目中個別貨物的成交價格問題。
質疑事項 * 答復: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 (略) 令第 * 號)第十條、第十 * 條的規定,對采購結果提出質疑的供應商 (略) 質疑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貴公司未參與該項目競爭性談判,不具備對 (略) 質疑投訴的資格。
如貴公司對本次答復不滿意,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中華人民 (略) 令第 * 號)的規定,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 * 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 (略) 門投訴。 感謝貴公司對本項目采購活動的監督與支持!
(略) 華揚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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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