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5日, (略) (略) 根據《深圳市進旺運動用品有限公司改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項目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等要求對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略) (略) 成立于2010年08月13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352,項目于2023年11月17 (略) 生態環境局光明管理局建設項目告知性備案回執(深環光備【2023】522號), (略) 光明區公明辦事處西田社區第二工業區一棟二層改建開辦,從事運動護具、手袋、服裝的生產,年產量分別為*套、*套、5000套,主要生產工藝為裁剪、車縫、沖壓、縫合、縫商標、絲印/移印、包裝出貨,廠房租賃面積為1720平方米,勞動定員為28人。
項目于2020年6月19日進行排污登記,登記編號為**X。
(2)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項目于2023年11月17日取得《 (略) (略) 建設項目告知性備案回執》(深環光備【2023】522號);
2024年7月開始調試設備;
2024年7月進行采樣監測;
項目從事生產至今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等。
(3)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投資*元,其中環保投資*元。
(4)驗收范圍
(略) (略) 改建項目中配套的環保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較環評時,本項目的性質、地點、規模、生產工藝、廢水、廢氣、固廢、噪聲環境保護設施均未發生變化。因此,本項目不涉及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洗版廢水:項目在生產車間設置廢水收集桶,洗版廢水集中收集后交由有小廢水處理資質單位拉運處理,不排放。
生活污水:項目生活污水經工業園區化糞池處理達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時段三級標準與松崗水質凈化廠進廠設計水質要求的 (略) (略) 排入松崗水質凈化廠處理。
2)有機廢氣:項目在印刷、烘烤、擦拭清潔工位安裝負壓集氣裝置,將有機廢氣收集后經管道引至樓頂,然后經兩級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經DA001排放筒高空排放,排放筒高約15米。未被集氣裝置收集的有機廢氣,通過車間抽排風裝置以無組織形式排放。
3)噪聲:項目主要噪聲源為全自動絲印機、半自動絲印機、沖床、模切機、全自動打孔機、半自動打孔機、半自動烤箱、曬版機、烘板機、廢氣風機等設備正常運行產生的噪聲。通過采取下述措施進行隔聲降噪:
合理布局噪聲源,車間設置為隔聲門窗;合理安排工作時間,避免午間及夜間生產;加強對機器的維修保養,不定期給機器添加潤滑油,減少設備摩擦噪聲;對設備采取消聲、隔聲、減振措施。
4)固體廢物:項目產生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避雨堆放,定期交由環衛部門無害化處理;一般工 (略) 回收處理;危險廢物分類存放在危廢暫存區,定期交由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單位處理處置。
5)環境風險:項目采取以下措施:項目設置化學品倉、危廢暫存區,并對化學品倉、危廢暫存區進行防滲漏處理,設置圍堰;加強企業的環境管理水平,嚴格按照安全規范及國家相關規定加強安全監督管理;對出現的泄露及時采取措施,對隱患堅決消除;定期檢查廢氣處理設施運行狀況,做好管理臺賬,定期更換活性炭。
四、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1)廢氣
監測結果表明,項目有機廢氣有組織排放能達到《印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表1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項目廠界VOCs無組織排放能達到《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中表3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要求。
項目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能達到《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中表3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要求。
(2)廠界噪聲
監測結果表明,項目廠界晝間噪聲排放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2008)3類標準。
(3)污染物排放總量核算
根據驗收監測報告,有機廢氣平均排放速率為0.0185kg/h,年工作按300天計,每天8h,則項目有機廢氣排放總量為44.4kg/a,總量控制 (略) 生態環境局光明管理局統一調配。
五、驗收結論
根據項目驗收監測和現場調查結果,該項目符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可以通過竣工環保驗收。
六、后續要求
加強環保設施的維護管理,確保廢氣處理設備正常、穩定的運行,并定期對項目排放的廢氣、廠界噪聲進行監測,確保各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本項目生產生活中產生的各種固體廢物不得亂堆放,要及時清運處理,危險廢物及時交由危險廢物處理資質單位處理處置。
建立健全企業環境保護責任制,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和環保定期考核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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