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利普爾 (略) 年 (略) (略) 燈、*支太陽能 (略) 燈、*支LED節能燈、*支LED投光燈、*支節能日光燈支架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意見G(2).pdf
溫州利普爾 (略) 年 (略) (略) 燈、*支太陽能 (略) 燈、*支LED節能燈、*支LED投光燈、*支節能日光燈支架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意見
2024年7月20日,溫州利普爾 (略) 組織成立驗收組,根據《溫州利普爾 (略) 年 (略) (略) 燈、*支太陽能 (略) 燈、*支LED節能燈、*支LED投光燈、*支節能日光燈支架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生態環境部公告2018年第9號)和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審批文件等的要求,對本項目進行自主驗收。驗收組現場核查了企業生產和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情況,審閱了相關資料,聽取了有關單位的匯報,經審議,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內容、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溫州利普爾 (略) 是 (略) (略) 燈、太陽 (略) 燈、LED節能燈等產品生產的企業;利用位于 (略) (略) 永興街 (略) 580 號的自有廠房組織生產,總用地面積為*m2;于2023年6月委托浙江 (略) 編制完成了《溫州利普爾 (略) 年 (略) (略) 燈、*支太陽能 (略) 燈、*支LED節能燈、*支LED投光燈、*支節能日光燈支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23年8月15日 (略) (略) 的審批(溫環龍建〔2023〕192號),2023年8月開工建設,2023年11月竣工同步投入試生產;由于實際年生產天數為300天,與環評設計年生產天數320天有所出入,故現階段產能達年產46 (略) (略) 燈、*支太陽能 (略) 燈、281.*支LED節能燈、23.*支LED投光燈、93.*支節能日光燈支架,本次做整體驗收。員工人數為180人,廠區設有食宿(有90人于廠內住宿),生產實行單班8小時工作制(夜間不生產),年工作日為300天。具體建設內容和過程詳見驗收監測報告。目前,主體工程工況穩定且生產負荷達到75%以上,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正常,具備進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的條件。
(二)投資情況
總投資*萬元,其中環保投資*元,占比0.5%。
(三)驗收范圍
本項目驗收范圍為溫州利普爾 (略) 年 (略) (略) 燈、*支太陽能 (略) 燈、*支LED節能燈、*支LED投光燈、*支節能日光燈支架建設項目已建工程配套環保治理設施及措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經現場調查確認,由于實際年生產天數為300天,與環評設計年生產天數320天有所出入,故現階段產能達年產46 (略) (略) 燈、*支太陽能 (略) 燈、281.*支LED節能燈、23.*支LED投光燈、93.*支節能日光燈支架,本次做整體驗收;環評設計拋光粉塵經濕 (略) 理后通過不低于15m高DA001排氣筒排放,實際建設為拋光粉塵經經濕式除塵+布袋 (略) 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環評設計焊接廢氣經焊接煙塵 (略) 理后通過不低于15m高DA004排氣筒排放,實際建設為焊接廢氣經過濾棉+活性 (略) 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環評設計烘干固化廢氣、燃燒廢氣集氣后通過不低于15m高排氣筒排放,實際燃燒廢氣匯同烘干固化廢氣一并經活性 (略) 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環評設計超聲波清洗需經化學沉淀+生物接 (略) 理后納 (略) 東 (略) (略) 理,實際建設為超聲波清洗廢 (略) 自 (略) 理設施(混凝沉淀)處理委托溫州 (略) (略) 置,由于未建設生物接觸氧化工藝,故不產 (略) 理站廢氣;其余建設情況與環評內容基本一致.
對照《關于印發<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化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本項目未發生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超聲波清洗廢水、拋光除塵廢水、廢鈍化液。本項目生活污 (略) 現有化 (略) 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中三級標準后排 (略) 東 (略) 理廠, (略) 東 (略) 理廠排放執行《城 (略) 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中一級A標準;超聲波清洗廢 (略) 自 (略) 理設施(混凝沉淀)處理后委托溫州 (略) (略) 置;拋光除塵廢水定期撈渣后循環使用,不外排;廢鈍化液定期更換, (略) 置。
(二)廢氣
項目拋光廢氣經濕式除塵+布袋 (略) 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噴塑粉塵經自帶布 (略) 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燃燒廢氣匯同烘干固化廢氣一并經活性 (略) 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焊接廢氣經過濾棉+活性 (略) 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注塑廢氣集氣后經活性 (略) 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食堂油煙廢氣經靜電式油煙 (略) 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
(三)噪聲
主要來自設備運行。對高噪聲設備采用減振等方式進行降噪,合理布置車間,加強設備維護保養,確 (略) 于良好的運轉狀態,杜絕因設備不正常運轉產生的高噪聲現象。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為噴塑沉降粉塵、焊渣、金屬邊角料、不合格產品、 (略) 理設備沉降粉塵、廢乳化油、廢活性炭、廢鈍化液、廢機油、含油廢包裝桶、廢包裝桶、 (略) 理污泥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環 (略) 置;噴塑沉降粉塵回用于生產;焊渣、金屬邊角料、不合格產品、 (略) 理設備沉降粉塵收集后外售綜合利用;廢乳化油、廢活性炭、廢鈍化液、廢機油、含油廢包裝桶、廢包裝桶、 (略) 理污泥委托永嘉縣 (略) 龍灣分公 (略) 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和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廢水排放達標情況
驗收監測期間,溫州利普爾 (略) 生活污水排放口的化學需氧量、動植物油類、五日生化需氧量、懸浮物濃度和pH值范圍均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三級標準,氨氮和總磷排放濃度均小于《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濃度限值,總氮排放濃度小于《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2015)B級標準限值。
(二)廢氣排放達標情況
驗收監測期間,溫州利普爾 (略) 拋光粉塵凈化后排氣筒的監測結果表明,顆粒物的排放濃度低于《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46-2018)表2的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噴塑廢氣凈化后排氣筒的監測結果表明,顆粒物的排放濃度低于《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46-2018)表2的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烘干固化廢氣凈化后排氣筒的監測結果表明,非*烷總烴的排放濃度低于《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46-2018)表2的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天然氣燃燒廢氣集氣后排氣筒的監測結果表明,低濃度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低于溫環通〔2019〕57 號《關于進一步明確生物質鍋爐、燃氣鍋爐和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中未制定行業排放標準的工業爐窯標準限值要求;回流焊廢氣凈化后排氣筒的監測結果表明,錫、非*烷總烴的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新污染源二級標準;注塑廢氣凈化后排氣筒的監測結果表明,苯*烯、*烯腈、非*烷總烴、氨的排放濃度低于《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中的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氨的排放速率和臭氣均低于《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表2標準;食堂油煙廢氣凈化后排氣筒的監測結果表明,油煙低于《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小型規模標準。
驗收監測期間,溫州利普爾 (略) 在現場監測時,根據實際情況在廠界西北側設置1個無組織廢氣上風向監測點(M號點位),于廠界東南側設置3個無組織廢氣下風向監測點(N-O-P號點位);于項目注塑車間門口及烘干固化車間門口各設置了 (略) 內無組織廢氣監測點(Q、R號點位);兩天監測結果中,廠界無組織廢氣中總懸浮顆粒物、非*烷總烴濃度均低于《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廠區內非*烷總烴均低于《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中的表 A.1 特別排放限制標準。
(三)噪聲排放達標情況
驗收監測期間,根據實際情況于溫州利普爾 (略) 廠界東南側(1號點)、東北側(2號點)、西北側(3號點)和西南側(4號點)共設置4個噪聲測點。晝間上下午監測中,4號測點噪聲排放值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2008)晝間4類標準限值要求;其余測點噪聲排放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2008)晝間3類標準限值要求。
(四)固 (略) 置情況
一般固體廢物及危險固廢已 (略) 置。
(五)污染物排放總量核算
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VOCs的實際排放總量小于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核定量。
五、驗收結論
溫州利普爾 (略) 年 (略) (略) 燈、*支太陽能 (略) 燈、*支LED節能燈、*支LED投光燈、*支節能日光燈支架建設項目竣工環境評價手續齊備,環境保護設施已配套建成,驗收監測技術資料基本齊全,驗收監測期間污染物排放達標,環境保護設施的防治環境污染能力總體上滿足主體工程的需要,具備正常運轉的條件。驗收組同意,本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
六、后續要求
(一)遵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評〔2017〕4號)及有關規定,完善驗收報告的相關內容,及時公開并向生態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送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二)增強環保意識,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環保管理制度,執行和落實環保工作措施,記錄并妥善保存環境管理臺賬,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減少碳排放,預防、控制和消除污染, (略) 整潔有序,提升綠化水平。
(三)根據《浙江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方案》要求,進一步完善廢氣的收集系統,提高廢氣收集率,減少廢氣的無組織排放,選擇碘值在800以上的活性炭,活性炭的用量和更換時間符 (略) 理的需求;生產車間加強全面通風,全面通風換氣量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規定風量要求。
(四)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規定和《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總則》(HJ 819-2017)等要求定期開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檢監測工作,及時發現問題,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外排污染物達標排放。加強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管理,建立技術檔案,定期檢查、維修,使 (略) 于最佳運行狀態,加強對高噪聲設備控制,增加降噪減振措施,生產期間關閉門窗,確保噪聲達標排放。
(五)范設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環保設施及管道、固體廢物暫存場所等的環保標志,在相應的位置懸掛環保管理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等。
(六)進一步加強各種固體廢物的收集和管理工作。設置規范的危廢暫存場所,規范固廢及危 (略) 置臺賬記錄,確保固廢及危險固廢的暫存、轉移、處置符合規范要求。
(七)及時編制應急預案,定期演練;加強風險管理,在項目生產、管理過程中認真落實各種風險防范措施,配備適當種類、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呼吸器、防毒服等等,并定期檢查,保持有效狀態。通過相應的技術手段降低風險發生概率,及時采取風險防范措施。
七、驗收組人員信息
驗收組成員信息詳見簽到單。
驗收組成員簽名:
溫州利普爾 (略)
202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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