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 (略)
關于選取2025年春季學期臨高縣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
改善計劃食堂供餐食材采購單位招標代理機構的公告
一、項目名稱:選取2025年春季學期臨高縣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食堂供餐食材采購單位招標代理機構。
二、項目概況:我縣計劃為4所學校選聘一家營養改善計劃食堂供餐食材采購單位,自2024年4月底起開展食堂供餐、采購工作,采購金額:約為62.*元(預計50天,以實際供餐天數和實際使用人數按照5元/天/人標準據實采購)。現選聘一家招標代理單位負責4所學校的食堂供餐、食材采購工作,招標代理費暫定0.*元(依據瓊價費管[2011]225號文)。
三、工作范圍:選聘一家招標代理單位,負責實施項目招標代理相關服務。
四、采用評標方法
采用報下浮率最接近基準下浮率確定中標單位(基準下浮率為下浮率均值)。若出現多個下浮率差值一樣的,則取報下浮率百分比高的單位中標。若報下浮率完全一致的,由選取人根據單位資質實力等相關因素選定中標單位。
五、報名要求
本次發包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略) 報名。
六、報價函必須符合如下條件
報價函必須有國家收費依據文件、報價下浮率(按國家標準下浮,報下浮率必須在5%-20%之間,含5%、20%)和報價數(下浮率和報價數不一致,視為報價無效)。招標代理費最終支付參考相關政府部門對本項目的批復材料(當中標價格高于政府部門審批金額時,以政府部門審批金額為準;當中標價格低于政府部門審批金額時,以中標價格為準)。
七、報名資料要求
(一)具備有效營業執照;
(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三)提交材料按要求順序裝訂成冊,報價函(報價函用檔案袋單獨蓋章密封),每頁加蓋公章;
(四)必須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失信被執行人和中國 (略) 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響應人;
(五)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需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三個月的社會保障繳費記錄和納稅證明復印件);
(六)參加政府相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記錄(成立不足三年的從成立之日起算),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事故、違法記錄的聲明(提供聲明函,加蓋本單位公章);
(七)招標代理機構必須在《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中國海南 (略) 》登記并備案通過。須提供《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和《中國海南 (略) 》 (略) 頁查詢截圖并加蓋企業公章;
(八)提供相關食品食堂供餐食材采購類的業績材料。
(九)材料提交人須為報名單位正式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介紹信并提供本人近三個月社保繳納憑證。
備注:營業執照、法人或受托人身份證需提供原件查驗,以上資料需復印清晰且加蓋公章。
八、報名時間、地點
有意參與本項目的單位請于2025年4月7 11 日至4月915日(共3個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報名并提交報名資料(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地點:臨 (略) 計財室3,聯系人:柯春意,聯系方式:0898-*。
臨 (略)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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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