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自然資辦發〔2024〕34號
江蘇省自然資源廳辦公室關于印發2024年度
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的通知
廳機關各處、室、局:
(略) 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指導意見》《自然資源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自然資源部令第2號)《江蘇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省政府令第158號)等相關規定,在前期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省廳2024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起草單位為行政規范性文件主責部門。各有關單位起草行政規范性文件時,應嚴格按照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開展工作。在起草階段應當廣泛征求意見,確有必要的,應開展專家論證和風險評估。草案形成后,一般應提前15日將行政規范性文件送審稿、制定說明和有關材料,按照規定程序提交廳法規處開展合法性審查。行政規范 (略) 場主體經濟活動的,同時開展公平競爭審查。行政規范性文件審議通過后,起草單位應當及時進行解讀并在 (略) 站公開。
二、法規處為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備案主責部門。對影響面廣、情況復雜、社會關注度高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法規處可以在書面征求意見的基礎上,采取召開座談會、論證會等方式聽取有關方面意見。集體審議通過后,法規處應依法及時履行備案程序,并按規定在 (略) 站公開。
三、各處室局根據工作實際,需在年度計劃之外另行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的,請及時與法規處聯系,確保行政規范性文件應審盡審、應備盡備。
聯系人:聶俊美,電話:025-*。
附件:江蘇省自然資源廳2024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
計劃表
江蘇省自然資源廳辦公室
2024年3月27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江蘇省自然資源廳辦公室 2024年3月28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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