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電鴻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金湖停車場二期智能化項目(淮安)-標包二比選公告
本比選項目為中電 (略) 金湖停車場二期智能化項目(淮安)、比選編號:【2023】JS23070號,比選人為中電 (略) ,比選代理機構為:中 (略) 。項目資金由比選人自籌,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現進行公開比選,有意向的潛在參選人(以下簡稱參選人)可前來參選。
1 項目概況與比選內容
1.1 項目概況
【中電 (略) 金湖停車場二期智能化項目(淮安)】,由中電 (略) 與中選人簽訂采購合同。
1.2采購內容及分包(標包)劃分情況:
中電 (略) 金湖停車場二期智能化項目(淮安),采購內容主要包括對金湖停車場二期智能化所需的設備和服務進行采購,本項目涉及的主要評估產品品類為系統集成服務,本項目采購金額預估為325.7萬元(含稅),具體詳見比選文件。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應用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產品品類、處理措施、處理范圍、禁限期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http://**-portal/ctscPortal)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
1.2.1質保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年。
1.2.2項目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50個日歷日內完成項目并交付使用。
1.2.3項目地點:江蘇淮安(比選人指定的地點)。
1.2.4技術標準及要求:詳見技術規范書。
1.2.5服務要求:及時響應并滿足比選人要求。
1.2.6本項目劃分分包(標包),具體標包劃分如下:
(分包)標包一 ,采購預估金額為*元(含稅),推薦1名中選候選人,第1名中選。中選份額:100%。
(分包)標包二 ,采購預估金額為*元(含稅),推薦1名中選候選人,第1名中選。中選份額:100%。
(分包)標包三 ,采購預估金額為*元(含稅),推薦1名中選候選人,第1名中選。中選份額:100%。
本項目允許參選人同時中選的最多(分包)標包數為 1 個。
按(分包)標包一、(分包)標包二、(分包)標包三的順序進行評選,如參選人在(分包)標包一被推薦為第一中選候選人的,在(分包)標包二、(分包)標包三中將不再被推薦為中選候選人,以此類推,如其中某一(分包)標包失敗,不影響后續(分包)標包的評審。
1.3 本項目設置最高參選限價,
(分包)標包一:最高參選限價為*元人民幣(含稅)其中設備部分最高參選限價為*元人民幣(含稅),服務部分最高參選限價為*元人民幣(含稅),參選人任意一項報價高于對應部分最高參選限價的,其參選將被否決。
(分包)標包二:最高參選限價為*元人民幣(含稅),參選人報價高于最高參選限價的,其參選將被否決。
(分包)標包三:最高參選限價為*元人民幣(含稅),參選人報價高于最高參選限價的,其參選將被否決。
2 參選人資格要求
(分包)標包一:
2.1參選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比選人和比選代理機構,參選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應具備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如為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還須同時提供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函。
2.2參選人須承諾能夠開具符合國家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提供承諾書原件并加蓋公章或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
2.3業績要求:2020年12月1日至今,參選人具有與本項目類似的項目業績且累計業績金額達到100萬元人民幣。
須提供合同文本關鍵頁復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額頁、合同內容頁、合同簽章頁等內容),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金額以合同金額為準;如提供框架合同復印件的,則必須同時提供相對應的訂單或結算憑證或發票復印件(訂單或結算憑證或發票須能顯示日期和金額),時間以訂單或結算憑證或發票日期為準,金額以訂單或結算憑證或發票金額為準。原件備查。
2.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選。
符合本項規定。
2.5參選人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參選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參選。
符合本項規定,并在參選文件中填寫完整的《參選人控股及管理關系情況申報表》。
2.6參選人必須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參選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 http://**.cn )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列入失信執行人、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記錄名單。
提供參選截止時間前1個月內“信用中國”網站下載生成的信用信息報告復印件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的查詢頁面截圖加蓋公章。
2.7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比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應答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中選/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在最近五年內(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 (略) 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9)為本比選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為本比選項目的代建人;
(12)為本比選項目的比選代理機構;
(13)與本比選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與本比選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16)在與中國電信或其他電信運營商合作過程中出現過重大問題且尚未妥善解決的;
(17)相關產品及服務在中國電信或其他電信運營商出現過重大質量或安全問題且未妥善解決的;
(18)公司或企業的股東或法定代表人有電信中層及以上干部或其近親屬(含退休、離職不滿三年的);
(19)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及處理結果,應對參選人及其參選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涉及多個產品評估品類的,參選人及其任一參選產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果的,該標包或比選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
(20)法律法規、比選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提供承諾書原件并加蓋公章。
(分包)標包二:
2.1參選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比選人和比選代理機構,參選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應具備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如為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還須同時提供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函。
2.2參選人須承諾能夠開具符合國家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提供承諾書原件并加蓋公章或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
2.3業績要求:2020年12月1日至今,參選人具有與本項目類似的項目業績且累計業績金額達到100萬元人民幣。
須提供合同文本關鍵頁復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額頁、合同內容頁、合同簽章頁等內容),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金額以合同金額為準;如提供框架合同復印件的,則必須同時提供相對應的訂單或結算憑證或發票復印件(訂單或結算憑證或發票須能顯示日期和金額),時間以訂單或結算憑證或發票日期為準,金額以訂單或結算憑證或發票金額為準。原件備查。
2.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選。
符合本項規定。
2.5參選人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參選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參選。
符合本項規定,并在參選文件中填寫完整的《參選人控股及管理關系情況申報表》。
2.6參選人必須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參選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 http://**.cn )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列入失信執行人、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記錄名單。
提供參選截止時間前1個月內“信用中國”網站下載生成的信用信息報告復印件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的查詢頁面截圖加蓋公章。
2.7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比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應答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中選/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在最近五年內(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 (略) 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9)為本比選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為本比選項目的代建人;
(12)為本比選項目的比選代理機構;
(13)與本比選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與本比選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16)在與中國電信或其他電信運營商合作過程中出現過重大問題且尚未妥善解決的;
(17)相關產品及服務在中國電信或其他電信運營商出現過重大質量或安全問題且未妥善解決的;
(18)公司或企業的股東或法定代表人有電信中層及以上干部或其近親屬(含退休、離職不滿三年的);
(19)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及處理結果,應對參選人及其參選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涉及多個產品評估品類的,參選人及其任一參選產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果的,該標包或比選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
(20)法律法規、比選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提供承諾書原件并加蓋公章。
(分包)標包三:
2.1參選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比選人和比選代理機構,參選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應具備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如為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還須同時提供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函。
2.2參選人須承諾能夠開具符合國家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提供承諾書原件并加蓋公章或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
2.3業績要求:2020年12月1日至今,參選人具有與本項目類似的項目業績且累計業績金額達到50萬元人民幣。
須提供合同文本關鍵頁復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額頁、合同內容頁、合同簽章頁等內容),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金額以合同金額為準;如提供框架合同復印件的,則必須同時提供相對應的訂單或結算憑證或發票復印件(訂單或結算憑證或發票須能顯示日期和金額),時間以訂單或結算憑證或發票日期為準,金額以訂單或結算憑證或發票金額為準。原件備查。
2.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選。
符合本項規定。
2.5參選人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參選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參選。
符合本項規定,并在參選文件中填寫完整的《參選人控股及管理關系情況申報表》。
2.6參選人必須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參選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 http://**.cn )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列入失信執行人、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記錄名單。
提供參選截止時間前1個月內“信用中國”網站下載生成的信用信息報告復印件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的查詢頁面截圖加蓋公章。
2.7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比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應答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中選/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在最近五年內(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 (略) 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9)為本比選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為本比選項目的代建人;
(12)為本比選項目的比選代理機構;
(13)與本比選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與本比選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16)在與中國電信或其他電信運營商合作過程中出現過重大問題且尚未妥善解決的;
(17)相關產品及服務在中國電信或其他電信運營商出現過重大質量或安全問題且未妥善解決的;
(18)公司或企業的股東或法定代表人有電信中層及以上干部或其近親屬(含退休、離職不滿三年的);
(19)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及處理結果,應對參選人及其參選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涉及多個產品評估品類的,參選人及其任一參選產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果的,該標包或比選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
(20)法律法規、比選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提供承諾書原件并加蓋公章。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比選文件第三章“評選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參選人,其參選將被否決。
4 比選文件的獲取
4.1比選文件獲取時間:2023年12月1日至 2023年12月4日(北京時間,下同)。
4.2比選文件獲取方式:凡有意參與比選的潛在參選人,請按以下步驟順序進行操作,獲取比選文件:
4.2.1登錄“(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進入本項目進行比選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注冊的參選人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7參選人注冊”。
4.2.2在平臺登記申領招標文件時須上傳以下文件的電子版掃描件:
(1)【稅務信息表并加蓋公章,格式如下:】
序號 | 類別 | 信息 |
1 | 潛在參選人名稱 | |
2 | 納稅人識別號(開票所需) | |
3 | 潛在參選人注冊地址 | |
4 | 潛在參選人聯系電話(固話) | |
5 | 開戶銀行 | |
6 | 銀行賬號 | |
7 | 是否為一般納稅人 | |
8 | 開票類型(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2選1) | |
9 | 本項目負責人姓名和電話 | |
10 | 需要郵寄發票的地址及收件人姓名和電話 | |
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注:本表為比選代理機構為參選人開具購買比選文件發票時所需信息。如因參選人提供稅務信息錯誤而導致的開票錯誤所造成的全部損失由參選人承擔。 |
(2)購買比選文件的費用支付憑證;
4.3 比選文件費用:每套售價【3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采用銀行匯款方式,不接受現金,售后不退。比選文件購買費從參選人賬戶匯入以下賬戶:戶名:中 (略) ,開戶行:招商銀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賬號:**】,匯款事由:xxx項目標書費。
5參選文件的遞交
5.1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即參選截止時間): 2023年12月7日13時30分00秒。
5.2電子參選文件的遞交:登錄(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選擇本項目進行參選文件遞交,參選人應在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完成加密電子參選文件的上傳。參選人未在電子采購系統進行比選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參選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提交電子參選文件。
5.3紙質參選文件遞交地點:【 (略) 清江浦區健康東路13 號淮安電信水渡分局2樓東側開標室】。參選人也可以以郵寄、快遞方式遞交紙質參選文件。
5.4本項目將于參選文件遞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唱價,比選人/比選代理機構邀請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6樣品的遞交
樣品遞交的時間、地點:: / 。
7參選人注冊
7.1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參選人,須通過(http://**-portal/ctscPortal)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比選文件。
7.2 CA證書辦理
參與電子采購的潛在參選人須提前辦理CA證書進行電子參選文件編制和參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操作指引-CA辦理”。
7.3技術支撐聯系方式
服務熱線:010-*/010-*
服務郵箱:*@*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技術支撐)
*@*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選公告僅在(http://**-portal/ctscPortal)、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
9聯系方式
9.1聯系方式
比選人:中電 (略)
比選代理機構:中 (略)
聯系人:陳宇、毛婷、沈彥君
電 話:*
電子郵件:*@*26.com
開戶名稱:中 (略)
開戶銀行:【招商銀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
賬 號:【**】
9.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比選代理機構:中 (略) (蓋章)
2023年 11月30日
比選代理監督電話:*
中電鴻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金湖停車場二期智能化項目(淮安)-標包二比選公告
本比選項目為中電 (略) 金湖停車場二期智能化項目(淮安)、比選編號:【2023】JS23070號,比選人為中電 (略) ,比選代理機構為:中 (略) 。項目資金由比選人自籌,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現進行公開比選,有意向的潛在參選人(以下簡稱參選人)可前來參選。
1 項目概況與比選內容
1.1 項目概況
【中電 (略) 金湖停車場二期智能化項目(淮安)】,由中電 (略) 與中選人簽訂采購合同。
1.2采購內容及分包(標包)劃分情況:
中電 (略) 金湖停車場二期智能化項目(淮安),采購內容主要包括對金湖停車場二期智能化所需的設備和服務進行采購,本項目涉及的主要評估產品品類為系統集成服務,本項目采購金額預估為325.7萬元(含稅),具體詳見比選文件。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應用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產品品類、處理措施、處理范圍、禁限期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http://**-portal/ctscPortal)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
1.2.1質保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年。
1.2.2項目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50個日歷日內完成項目并交付使用。
1.2.3項目地點:江蘇淮安(比選人指定的地點)。
1.2.4技術標準及要求:詳見技術規范書。
1.2.5服務要求:及時響應并滿足比選人要求。
1.2.6本項目劃分分包(標包),具體標包劃分如下:
(分包)標包一 ,采購預估金額為*元(含稅),推薦1名中選候選人,第1名中選。中選份額:100%。
(分包)標包二 ,采購預估金額為*元(含稅),推薦1名中選候選人,第1名中選。中選份額:100%。
(分包)標包三 ,采購預估金額為*元(含稅),推薦1名中選候選人,第1名中選。中選份額:100%。
本項目允許參選人同時中選的最多(分包)標包數為 1 個。
按(分包)標包一、(分包)標包二、(分包)標包三的順序進行評選,如參選人在(分包)標包一被推薦為第一中選候選人的,在(分包)標包二、(分包)標包三中將不再被推薦為中選候選人,以此類推,如其中某一(分包)標包失敗,不影響后續(分包)標包的評審。
1.3 本項目設置最高參選限價,
(分包)標包一:最高參選限價為*元人民幣(含稅)其中設備部分最高參選限價為*元人民幣(含稅),服務部分最高參選限價為*元人民幣(含稅),參選人任意一項報價高于對應部分最高參選限價的,其參選將被否決。
(分包)標包二:最高參選限價為*元人民幣(含稅),參選人報價高于最高參選限價的,其參選將被否決。
(分包)標包三:最高參選限價為*元人民幣(含稅),參選人報價高于最高參選限價的,其參選將被否決。
2 參選人資格要求
(分包)標包一:
2.1參選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比選人和比選代理機構,參選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應具備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如為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還須同時提供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函。
2.2參選人須承諾能夠開具符合國家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提供承諾書原件并加蓋公章或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
2.3業績要求:2020年12月1日至今,參選人具有與本項目類似的項目業績且累計業績金額達到100萬元人民幣。
須提供合同文本關鍵頁復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額頁、合同內容頁、合同簽章頁等內容),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金額以合同金額為準;如提供框架合同復印件的,則必須同時提供相對應的訂單或結算憑證或發票復印件(訂單或結算憑證或發票須能顯示日期和金額),時間以訂單或結算憑證或發票日期為準,金額以訂單或結算憑證或發票金額為準。原件備查。
2.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選。
符合本項規定。
2.5參選人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參選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參選。
符合本項規定,并在參選文件中填寫完整的《參選人控股及管理關系情況申報表》。
2.6參選人必須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參選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 http://**.cn )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列入失信執行人、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記錄名單。
提供參選截止時間前1個月內“信用中國”網站下載生成的信用信息報告復印件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的查詢頁面截圖加蓋公章。
2.7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比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應答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中選/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在最近五年內(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 (略) 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9)為本比選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為本比選項目的代建人;
(12)為本比選項目的比選代理機構;
(13)與本比選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與本比選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16)在與中國電信或其他電信運營商合作過程中出現過重大問題且尚未妥善解決的;
(17)相關產品及服務在中國電信或其他電信運營商出現過重大質量或安全問題且未妥善解決的;
(18)公司或企業的股東或法定代表人有電信中層及以上干部或其近親屬(含退休、離職不滿三年的);
(19)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及處理結果,應對參選人及其參選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涉及多個產品評估品類的,參選人及其任一參選產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果的,該標包或比選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
(20)法律法規、比選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提供承諾書原件并加蓋公章。
(分包)標包二:
2.1參選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比選人和比選代理機構,參選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應具備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如為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還須同時提供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函。
2.2參選人須承諾能夠開具符合國家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提供承諾書原件并加蓋公章或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
2.3業績要求:2020年12月1日至今,參選人具有與本項目類似的項目業績且累計業績金額達到100萬元人民幣。
須提供合同文本關鍵頁復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額頁、合同內容頁、合同簽章頁等內容),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金額以合同金額為準;如提供框架合同復印件的,則必須同時提供相對應的訂單或結算憑證或發票復印件(訂單或結算憑證或發票須能顯示日期和金額),時間以訂單或結算憑證或發票日期為準,金額以訂單或結算憑證或發票金額為準。原件備查。
2.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選。
符合本項規定。
2.5參選人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參選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參選。
符合本項規定,并在參選文件中填寫完整的《參選人控股及管理關系情況申報表》。
2.6參選人必須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參選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 http://**.cn )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列入失信執行人、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記錄名單。
提供參選截止時間前1個月內“信用中國”網站下載生成的信用信息報告復印件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的查詢頁面截圖加蓋公章。
2.7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比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應答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中選/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在最近五年內(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 (略) 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9)為本比選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為本比選項目的代建人;
(12)為本比選項目的比選代理機構;
(13)與本比選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與本比選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16)在與中國電信或其他電信運營商合作過程中出現過重大問題且尚未妥善解決的;
(17)相關產品及服務在中國電信或其他電信運營商出現過重大質量或安全問題且未妥善解決的;
(18)公司或企業的股東或法定代表人有電信中層及以上干部或其近親屬(含退休、離職不滿三年的);
(19)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及處理結果,應對參選人及其參選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涉及多個產品評估品類的,參選人及其任一參選產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果的,該標包或比選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
(20)法律法規、比選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提供承諾書原件并加蓋公章。
(分包)標包三:
2.1參選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比選人和比選代理機構,參選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應具備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如為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還須同時提供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函。
2.2參選人須承諾能夠開具符合國家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提供承諾書原件并加蓋公章或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
2.3業績要求:2020年12月1日至今,參選人具有與本項目類似的項目業績且累計業績金額達到50萬元人民幣。
須提供合同文本關鍵頁復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額頁、合同內容頁、合同簽章頁等內容),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金額以合同金額為準;如提供框架合同復印件的,則必須同時提供相對應的訂單或結算憑證或發票復印件(訂單或結算憑證或發票須能顯示日期和金額),時間以訂單或結算憑證或發票日期為準,金額以訂單或結算憑證或發票金額為準。原件備查。
2.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選。
符合本項規定。
2.5參選人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參選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參選。
符合本項規定,并在參選文件中填寫完整的《參選人控股及管理關系情況申報表》。
2.6參選人必須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參選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 http://**.cn )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列入失信執行人、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記錄名單。
提供參選截止時間前1個月內“信用中國”網站下載生成的信用信息報告復印件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的查詢頁面截圖加蓋公章。
2.7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比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應答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中選/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在最近五年內(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 (略) 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9)為本比選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為本比選項目的代建人;
(12)為本比選項目的比選代理機構;
(13)與本比選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與本比選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16)在與中國電信或其他電信運營商合作過程中出現過重大問題且尚未妥善解決的;
(17)相關產品及服務在中國電信或其他電信運營商出現過重大質量或安全問題且未妥善解決的;
(18)公司或企業的股東或法定代表人有電信中層及以上干部或其近親屬(含退休、離職不滿三年的);
(19)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及處理結果,應對參選人及其參選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涉及多個產品評估品類的,參選人及其任一參選產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果的,該標包或比選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
(20)法律法規、比選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提供承諾書原件并加蓋公章。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比選文件第三章“評選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參選人,其參選將被否決。
4 比選文件的獲取
4.1比選文件獲取時間:2023年12月1日至 2023年12月4日(北京時間,下同)。
4.2比選文件獲取方式:凡有意參與比選的潛在參選人,請按以下步驟順序進行操作,獲取比選文件:
4.2.1登錄“(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進入本項目進行比選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注冊的參選人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7參選人注冊”。
4.2.2在平臺登記申領招標文件時須上傳以下文件的電子版掃描件:
(1)【稅務信息表并加蓋公章,格式如下:】
序號 | 類別 | 信息 |
1 | 潛在參選人名稱 | |
2 | 納稅人識別號(開票所需) | |
3 | 潛在參選人注冊地址 | |
4 | 潛在參選人聯系電話(固話) | |
5 | 開戶銀行 | |
6 | 銀行賬號 | |
7 | 是否為一般納稅人 | |
8 | 開票類型(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2選1) | |
9 | 本項目負責人姓名和電話 | |
10 | 需要郵寄發票的地址及收件人姓名和電話 | |
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注:本表為比選代理機構為參選人開具購買比選文件發票時所需信息。如因參選人提供稅務信息錯誤而導致的開票錯誤所造成的全部損失由參選人承擔。 |
(2)購買比選文件的費用支付憑證;
4.3 比選文件費用:每套售價【3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采用銀行匯款方式,不接受現金,售后不退。比選文件購買費從參選人賬戶匯入以下賬戶:戶名:中 (略) ,開戶行:招商銀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賬號:**】,匯款事由:xxx項目標書費。
5參選文件的遞交
5.1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即參選截止時間): 2023年12月7日13時30分00秒。
5.2電子參選文件的遞交:登錄(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選擇本項目進行參選文件遞交,參選人應在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完成加密電子參選文件的上傳。參選人未在電子采購系統進行比選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參選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提交電子參選文件。
5.3紙質參選文件遞交地點:【 (略) 清江浦區健康東路13 號淮安電信水渡分局2樓東側開標室】。參選人也可以以郵寄、快遞方式遞交紙質參選文件。
5.4本項目將于參選文件遞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唱價,比選人/比選代理機構邀請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6樣品的遞交
樣品遞交的時間、地點:: / 。
7參選人注冊
7.1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參選人,須通過(http://**-portal/ctscPortal)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比選文件。
7.2 CA證書辦理
參與電子采購的潛在參選人須提前辦理CA證書進行電子參選文件編制和參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操作指引-CA辦理”。
7.3技術支撐聯系方式
服務熱線:010-*/010-*
服務郵箱:*@*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技術支撐)
*@*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選公告僅在(http://**-portal/ctscPortal)、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
9聯系方式
9.1聯系方式
比選人:中電 (略)
比選代理機構:中 (略)
聯系人:陳宇、毛婷、沈彥君
電 話:*
電子郵件:*@*26.com
開戶名稱:中 (略)
開戶銀行:【招商銀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
賬 號:【**】
9.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比選代理機構:中 (略) (蓋章)
2023年 11月30日
比選代理監督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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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