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清遠市廣鹽食品有限公司7%股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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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G*GD* |
標的名稱 | 清遠市廣鹽食品有限公司7%股權 |
標的編號 | G*GD* |
公告性質 | 正常公告 |
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yè)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 (略) 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略) 場的相關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一、標的企業(yè)簡況 | ||||
標的企業(yè)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yè)名稱 | (略) (略) | ||
注冊地(住所) | (略) 英紅鎮(zhèn)廣東順德清遠(英德)經 (略) (略) *號地塊科德匯產業(yè)服務中心4#人才公寓1901號-2 | (略) | (略) | |
法定代表人 | 區(qū)寧 | 成立時間 | 2024-01-17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 企業(yè)類型 | (略)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yè) | 所屬行業(yè) | 制造業(yè)/食品制造業(yè) |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MAD8UPH32T | 經營規(guī)模 | 小型 | |
經營范圍 | 許可項目:食品生產; (略) 銷售;飼料生產。(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食品銷售(僅銷售預包裝食品); (略) 銷售(僅銷售預包裝食品);食品進出口;食品添加劑銷售;保健食品(預包裝)銷售;食用農產品批發(fā);食用農產品零售;初級農產品收購;食用農產品初加工;農作物栽培服務;非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智能農業(yè)管理;農業(yè)專業(yè)及輔助性活動;竹制品制造;竹制品銷售;竹種植;竹材采運;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制品銷售;休閑觀光活動; (略) 銷售(除銷售需要許可的商品);國內貿易代理;技術服務、技術開發(fā)、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以自有資金從事投資活動;旅游開發(fā)項目策劃咨詢;倉儲設備租賃服務;土地使用權租賃。(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yè)執(zhí)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 |||
職工人數 | 0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
股東數量(個) | 3 |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債權金額(萬元) | ||
標的企業(yè)股權結構 | 序號 | 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持股數量(股) |
1 | 廣東省 (略) | 51 | ||
2 | (略) (略) | 35 | ||
3 | (略) 新供銷 (略) | 14 | ||
主要財務指標(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年度審計報告 | |||
業(yè)務無法提供 | 營業(yè)收入 | 利潤總額 | 凈利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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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總額 | 負債總額 | 所有者權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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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機構 | 業(yè)務無法提供 | |||
備注 | ||||
以下數據出自標的企業(yè)財務報表 | ||||
報表日期 | 營業(yè)收入 | 利潤總額 | 凈利潤 | |
2024-08-31 | 24.* | -39.* | -39.* |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額 | 負債總額 | 所有者權益 | |
月報 | 4181.* | 20.* | 4160.* | |
備注 | ||||
重要信息披露 | 是否導致轉讓標的企業(yè)的實際控制權發(fā)生轉移 | 否 | ||
標的企業(yè)原股東是否放棄優(yōu)先受讓權 | 是(放棄或不涉及) | |||
企業(yè)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 | 否 |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標的企業(yè)認繳注冊資本為*萬元,實收資本為*元。其中, (略) 新供銷 (略) 認繳注冊資本*元,實繳出資*元。本次轉讓的標的企業(yè)7%股權對應未實繳部分合計*元的出資義務由受讓方承擔。 2.根據廣東粵晟資產評估與土 (略) 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粵晟資評報字[2024]第062號)顯示: (1)被評估單位于2024年09月18日與浙江名瑞智能 (略) 簽訂《采購合同》,合同 (略) (略) 采購麻竹筍收儲加工項目深加工廠生產設備(項目編號:GZGK24N476A0704Z),合同合計含稅總金額為人民幣*元。截止評估清查日,采購設備未交付使用。 (2)被評估單位于2024年08月1 (略) (略) 簽訂《租賃合同》(合同編號:金*),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求,建設竹筍產業(yè)加工基地總部,承租方定制廠房總占地面積為*㎡,建設廠房面積6092.10㎡,辦公樓面積1130.88㎡,道路、停車位、污水池面積6079㎡。租賃期自2025年1月1日起到2034年12月31日止,租期共120個月。截止評估清查日,被評估單位租賃廠房主體結構基本完工,辦公樓及污水池正在建設中。 (3)截至評估基準日, (略) (略) 的注冊資本為*萬元,實收資本為*元,未繳資本金為*元。本次評估結論是根據公式:“少數股權價值=(全部股東權益評估值+全部股東未實繳資本)×持股比例-少數股東未實繳資本”計 (略) 新供銷 (略) 持有的7%的股權價值。 (4) (略) (略) 主要從事麻竹筍收儲、筍類深加工品生產和銷售的業(yè)務,截至評估基準日, (略) (略) 麻竹筍收儲加工項目在建設中,根據被評估單位提供的經營計劃,預計2025年1月可以正式投產。本評估報告結論是以2025年1月正式投產進行經營預測的。 3.其他披露事項詳見廣東粵晟資產評估與土 (略) 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粵晟資評報字[2024]第062號)、 (略) 大公 (略) 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穗大師專字(2024)第123號)和廣東湞陽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等相關文件。 4.本項目公告期即可進入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且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股權)轉讓項目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該等文件所披露內容并已自行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且根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放棄對轉讓方所有權利主張。 5.意向受讓方須在承諾對產權轉讓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認同并接受標的企業(yè)及產權現狀的前提下確認受讓。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轉讓標的的全部現狀為由拒絕簽署產權轉讓合同或拒絕支付交易價款或放棄受讓或退還轉讓標的,否則視為違約。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受讓須知: 1.意向受讓方須在轉讓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辦理完畢受讓申請手續(xù)(含提交《產權受讓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交納誠意金或保證金等工作流程),受讓申請手續(xù)辦理時間為信息公告期內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讓方在信息公告期內向中心提交《產權受讓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的行為,是對交易條件和轉讓底價的認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讓方應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交納保證金。 2.1意向受讓方若違反產權交易相關法規(guī)政策或交易規(guī)則的,保證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保證金按照相關約定自動轉為產權交易價款。意向受讓方未能成為受讓方的,保證金在受讓方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一次 (略) 返還。 2.2本項目誠意金、保證金或交易價款不接受現金、現金匯款、托收支票、銀行匯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讓方應通過匯款、轉賬方式轉入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并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項目編號+資金用途”。 2.3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用于誠意金、保證金和交易價款的收付): 賬戶名稱:廣東聯(lián)合 (略) 賬 號:*1804 開 戶 行:中信銀行 (略) 支行 3.意向受讓方在辦理意向登記手續(xù)并簽訂《盡職調查保密承諾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內查閱產權交易文件和對標的企業(yè)進行盡職調查。意向受讓方須根據本公告自主判斷投資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4.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對意向受讓方提交的資料進行齊全性、規(guī)范性審核,必要時可要求意向受讓方提供補充資料。經轉讓方和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審核后,確定合格意向受讓方。 5.不涉及原股東優(yōu)先購買權情況的:經公開征集僅產生一個合格意向受讓方的,該合格意向受讓方成為受讓方,成交價按轉讓底價與受讓方在《產權受讓申請書》所填意向受讓價格孰高原則確定;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合格意向受讓方的, (略) 絡多次報價方式組織交易確定受讓方。 涉及原股東優(yōu)先購買權情況的:經公開征集產生一個(含)以上非原股東合格意向受讓方的, (略) 絡競價。 (略) 絡競價方式確定最終報價人,若最終報價人為原股東的,確定其為受讓方。若最終報價人為非原股東合格意向受讓方的,轉讓方以該最終報價人的最終報價征詢原股東是否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原股東放棄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由該最終報價人成為受讓方;原股東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由原股東以該最終報價人的最終報價并按照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的要求完成受讓程序后成為受讓方。 6.受讓方須在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出具交易憑證前,按有關規(guī)定或約定向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支付有關服務費用。本項目有關服務費用不接受現金、現金匯款、托收支票、銀行匯票等付款方式,受讓方須將上述費用通過匯款、轉賬方式轉入以下賬戶。 6.1受讓方應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項目編號+資金用途”。 6.2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賬戶(用于收取服務費用): 賬戶名稱:廣東聯(lián)合 (略) 賬 號:** 開 戶 行:興業(yè)銀行廣州分行營業(yè)部 7.本公告所稱意向受讓方是指有購買擬轉讓產權意向并向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提交書面受讓申請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組織。本公告所稱合格意向受讓方是指經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和轉讓方審核,符合受讓方條件和轉讓要求并取得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出具的《資格審核認定結果通知書》的意向受讓方。本公告所稱掛牌起始、截止日期即為本項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掛牌價格即為轉讓底價。 8.受讓方應履行的義務: (1)受讓方須承諾在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出具《組織簽約通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履行相關條款。 (2)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轉讓標的的全部現狀為由拒絕簽署《產權交易合同》或拒絕支付交易價款,否則視為放棄受讓資格,其繳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3)受讓方應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且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付清全部產權交易價款。 9.資產評估基準日到工商變更完成之日(含) (略) 理:標的企業(yè)資產評估基準日到工商變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間內產生的損益由工商變更后的標的企業(yè)股東按股權比例承擔和享有。交易雙方不得以交易期間企業(yè)經營性損益等理由對已達成的交易條件和交易價格進行調整。 10.受讓方須承諾其資金來源合法合規(guī)且不涉及違規(guī)向自然人募資,不以受讓產權作為底層資產違規(guī)設計或包裝成金融產品直接或間接向自然人銷售。 | |||
合作機構信息 |
二、轉讓方簡況 | ||||
轉讓方名稱 | (略) 新供銷 (略)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略) (略) (略) (略) 祥云碧峰華府52號鋪位 | ||
法定代表人 | *彩霞 | 注冊資本(萬元) | 142.*人民幣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yè) | 企業(yè)類型 | (略) | |
所屬行業(yè) | 批發(fā)和零售業(yè)/批發(fā)業(yè) | 內部決策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
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MA4UL0L427 | 經營規(guī)模 | 微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4.000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7.0000%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jiān)管機構 | 區(qū)縣其他部門監(jiān)管 | ||
監(jiān)管機構屬地 | (略) | |||
國家出資企業(yè)或主管部門名稱 | (略) 供銷合作社 | |||
批準單位名稱 | (略) 供銷合作社 | 批準文件類型 | 批復 | |
批準日期 | 2024-10-25 | 批準文件名稱/決議名稱 | 關于清遠市廣鹽食品有限公司7%股權轉讓的批復 |
三、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
交易條件 | 轉讓底價(萬元) | 350.*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價款支付要求:受讓方應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且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付清全部產權交易價款。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 | |||
是否允許聯(lián)合受讓 | 不允許 |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保證金詳情 | 交納金額(元) | * | 保證金交納時間要求 | 交易機構受讓登記后交納保證金 |
保證金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
收款賬號 | 收款單位:廣東聯(lián)合 (略) 賬號:*1804 開戶行:中信銀行 (略) 支行 轉賬備注:G*GD*+保證金 | |||
保證內容 | 本項目保 (略) 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讓須知內容和《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企業(yè)國有資產交易保證金操作細則》《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企業(yè)國有資產交易資金結算操作細則》執(zhí)行。 | |||
處置方法 | 1.本項目保 (略) 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讓須知內容和《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企業(yè)國有資產交易保證金操作細則》《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企業(yè)國有資產交易資金結算操作細則》執(zhí)行。2.若意向受讓方未被確認為受讓方的,在交易活動結束之日或受讓方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按規(guī)定將保證金無息返還相關主體;若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保證金按照相關約定轉為交易價款。 3.項目設置誠意金的, (略) 置方式:(1)誠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滿之日起,未經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同意,不得無故申請退還。(2)誠意金在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符合資格的意向受讓方后,等同于保證金金額的部分自動轉為保證金,誠意金余額在受讓方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相關主體。(3)意向受讓方未被確認為符合資格的意向受讓方,誠意金在受讓方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相關主體。 |
掛牌信息及聯(lián)系方式 | ||||
掛牌信息 | 信息公告期 | 20個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報價方式:多次報價】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 自動延長信息發(fā)布,當意向受讓方少于等于0個意向受讓方,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延長周期,最多延長46個周期 |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實施方案主要內容 | ||||
聯(lián)系方式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人 | 鐘先生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電話 | 020-*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傳真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郵箱 |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地址 | 南方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國 (略) )-- (略) (略) 28號時代廣場中座7樓 | (略) 址 | http://**;ht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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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