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水利部農村水利水電司關于做好2024年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測算分析工作并按時報送2023年系數成果的通知》(農水水電函﹝2023﹞53號,詳見附件1)要求, (略) (略) 決定 (略) 2024年度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測算服務采購工作。
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
(略) 2024年度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項目。
二、采購內容
(略) 選 (略) (略) ,落實典型田塊和測算人員,觀測毛灌溉用水量( (略) 所有渠首的單次引水量和總引水量等指標)和凈灌溉用水量(涉及土壤容重、土壤含水率、田間水位、計劃濕潤層深度、飽和含水率、田間持水率等指標)。計算各 (略) 的系數結果與合理性分析, (略) 的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結果, (略) 級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測算分析報告
三、采購資金
項目預算資金18.#元。
四、相關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業工商營業執照;
2.具備工程設計水利行業#級或以上資質(設計資質);
3.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1.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2.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委托書。
3.供應商資格要求的基本資格條件相關證明材料。
4.供應商響應文件(響應文件須用信封密封)。
六、采購須知
1.響應文件必須按詢價采購公告規定的時間及地點送達,逾期不予受理其響應文件。
2.響應文件的報價為一次性報價,且供應商只能提供一個報價,價格一經報出,即不再變動。
3.響應文件的報價超過18.#元,報價無效。
4.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北京時間2024年12月25日17:00。
六、成交通知
1.遞交文件截止日期結束后三日內,項目法人將向最低報價供應商發出《成交通知書》。《成交通知書》一經發出即發生法律效力。
2.《成交通知書》將作為簽訂合同的依據。
七、簽訂合同
1.采購人與成交供應商應當在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10日內簽訂采購合同。
2.詢價采購公告、成交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及有效承諾文件等,均為簽訂合同的依據。
3.如成交供應商放棄成交項目或在簽訂合同時擅自改變成交狀態的,采購人將按照相關法 (略) 理。
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書發出后,采購人改變成交結果,或者成交供應商拒絕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靖可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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