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0日,山西 (略) 受山西星 (略) (略) 社區城中村改造A2地塊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略) 社區城中村改造 A2 地塊位于 (略) 城 (略) 街北側、 (略) 西側,調查總面積為*m2(合 23.22 畝)。中心地理位置坐標為E112.*°,N35.*°。地塊東側為 (略) ;南側 (略) 街; (略) 華庭;北側為北環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現將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結論如下:
(1)篩選標準選擇:土壤評價標準選用《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2018)一類用地篩選值標準,不在*中的氟化物、氨氮采用河北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DB13/T5216-2020);苊、芴、菲、蒽、熒蒽、芘、苯并(g,h,i)苝采用河北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DB13/T 5216-2020);苊 (略)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基叔*基醚采用江西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DB36/T 1282-2020)中第一類用地的土壤篩選值。
(2)污染識別表明:本地塊潛在污染物為:①氟化物;②石油烴;③*基叔*基醚;④有機磷農藥;⑤有機氯農藥;⑥多環芳烴;⑦重金屬。
主要潛在污染途徑為:
地塊內包括:地塊內:①面粉廠生產加工過程中產生的粉塵對本地塊造成的影響。②蔬菜大棚種植對本地塊造成的影響。
地塊外:①中國石油加油站生產加工過程中燃油泄漏隨雨水淋溶對本地塊的影響。 (略) (略) 煤炭燃燒過程中通過大氣沉降對本地塊的影響。 (略) 礦煤炭生產過程中通過大氣沉降對本地塊的影響。
(3)采樣工作量:本次調查地塊內共布設土壤采樣點 6 個,地塊外布設1個對照點位;共送檢土壤樣品19個。本地塊未采集地下水,在20m鉆探范圍內,未揭露地下水。
(4)土壤檢測結果表明:本項目地塊土壤檢測指標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2018)一類用地篩選值標準和計算值。
(5)風險篩選結果表明,調查地塊土壤污染物含量未超過國家有關標準,對人體健康的風險可以忽略。根據《工業企業場地環境調查評估與修復工作指南(試行)》第二部分的規定,本項目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不需要進行進一步的詳細調查和健康風險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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