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名稱 | (略) 二郎科技新城A1號地塊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原重慶 (略) 破產資產) | |||
項目編號 | GR2024CQ* | 轉讓底價 | 2298.62 萬元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6-06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2024-07-04 | |
標的所在地區 | (略) >市轄區>九龍坡區 | 資產類別 | 在建工程 |
標的名稱 | (略) 二郎科技新城A1號地塊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原重慶 (略) 破產資產) | ||
坐 落 | (略) 二郎科技新城A1號地塊 | ||
轉讓底價(萬元) | 2298.62 萬元 | ||
土地用途 | 工業用地 | ||
是否存在抵押或其它他項權利情況 | 否 | ||
土地使用權證編號 | 114房地證2014字第*號 | 土地使用權類型 | 出讓 |
土地使用期限 | 2054-04-29 | 土地使用面積 | 5541.8㎡ |
項目開發進度簡介 | 該項目系原重慶 (略) 司法拍賣破產資產,包括位于重慶九龍坡二郎科技新城A1號地塊,于2014年1月26日辦理不動產權證書;另,該宗土地上已存一棟單身公寓樓,建成于2005年,未竣工驗收,建筑面積3627.8平方米,國地公司因無開發資質,自拍賣成交后未實施開發。 | ||
評估報告文號 | (重慶)渝匯【2024】(評)字第47號 | ||
評估基準日 | 2024-04-30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資產系來源于重慶 (略) 司法拍賣破產資產所得,本次轉讓范圍為(114房地證2014字第*號)所包含的土地使用權和在建工程。在建工程系一棟公寓樓,由重慶 (略) 于2005年10月建成,建筑面積約3627.8平方米。該房產已取得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審批手續,未通過消防和竣工驗收,未辦理房屋不動產權證書。 2、該地塊證載土地用途系工業用地,但規劃用途為居住用地,存在房地證的土地用途與規劃不一致的瑕疵問題。受讓后可能存在不能從事土地開發的風險。 3、據評估報告記載:根據《 (略)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實施細則的通知》,被征收房屋建筑總面積總和與土地使用權面積比值小于1的,對土地使用權面積大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總和部分,應當按土地使用權登記時的規劃容積率、土地供應方式、土地性質、土地用途、地理位置等因素進行評估并依法給與補償,則建筑面積為3627.8平方米,空地面積為5541.8-3627.8=1914平方米。 | ||
標的踏勘聯系人 | 余焱 | 聯系電話 | * |
轉讓方名稱 | (略) 國地 (略) | |||
行為批準機構 | 重慶 (略) | |||
評估備案機構 | 重慶 (略) |
以下交易條件為轉讓的基本條件,是產權交易合同的必備條款。意向受讓人在提出受讓意向時不得低于該條件,但可對該條件進行細化和補充,其中優于該基本條件的內容應當作為轉讓文件和產權交易合同的組成部分。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一、意向受讓方可在掛牌期內通過現場報名(工作時間)或網上報名( (略) 上報名操作指南 http://**)方式辦理報名手續,并交納相應保證金至重慶聯交所指定賬戶(掛牌截止日24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二、若信息披露期間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產生,則采取協議的方式以不低于轉讓底價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間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 (略) 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受讓方。 三、為保護轉讓方和意向受讓方的合法權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交易資格確認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若非轉讓方原因,意向受讓方(受讓方)出現下列情形導致交易無法推進或影響交易秩序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扣除重慶聯交所交易服務費后,轉讓方有權扣除剩余部分:(1)提出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未參與后續交易的;(2)在競價或報價過程中,各意向受讓方均未進行有效報價的;(3)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的;(4)各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5)其他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受讓行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約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現上述違約情形的,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約定轉為交易價款,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證金扣除情形下,重慶聯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動之日起2個工 (略) 徑全額無息退還。 四、意向受讓方須通過相關資料、實地踏勘等方式詳細了解標的情況及權利和物理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上的公寓樓是否能夠最終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土地使用權證載用途與規劃用途不一致)及有關政策規定(包括但不限于稅收政策等),若決定受讓,須在報名時承諾將自行承擔相應的風險。轉讓標的均以實物現狀交驗為準,意向受讓方在掛牌期間有權利及義務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了解,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轉讓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瑕疵為由退還標的或拒付剩余交易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 五、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并按照如下方式支付交易價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首期價款(不得低于總價款的30%)支付至重慶聯交所指定賬戶。受讓方需無條件同意,重慶聯交所在出具交易憑證后2個工作日內,將首期價款支付至轉讓方指定賬戶;其余款項應當提供轉讓方認可的合法有效足額擔保,并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間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因受讓方原因未在規定時限內簽訂合同或未在規定時限內全額交納交易價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證金外,轉讓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和終結交易,并將標的另行處置。 六、本次交易及過戶所涉及的一切稅、費(含重慶聯交所服務費等)按相關規定由轉、受讓雙方各自承擔。重慶聯交所收費標準詳見http://**。 七、在建工程目前尚未完成消防和竣工驗收。在建工程已辦理規劃許可證,證載權利人為重慶 (略) ,未辦理至轉讓方名下。受讓方需自行辦理竣工驗收等相關工作,轉讓方不負責協助。 土地使用權證過戶相關手續由受讓方負責辦理,轉讓方協助。土地實際面積以最終過戶辦證為準、在建工程面積以現狀為準,且不以面積有變動影響交易結果。 八、移交時限:自辦理土地使用權權屬變更登記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按現狀移交。 九、項目的備查資料:產權證、資產評估報告、建設工程(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附頁。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無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230.00 萬元 | ||
交納截止時間 | 掛牌截止日24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 交納方式 | 轉賬 | |||
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發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
交易機構 | 交易機構名稱 | 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盼盼 | 聯系電話 | 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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