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王吳水庫“以魚凈水、以魚養水”庫面承包項 (略) (略) 網采用拍賣方式進行公開出讓,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編號:CQJY-GM-2024-0016
二、項目名稱: (略) 王吳水庫“以魚凈水、以魚養水”庫面承包項目。
三、標的資產內容
(略) 王吳水庫“以魚凈水、以魚養水”庫面承包項目,經具有相關資質的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價值為104.*元/年,承包期為五年,總計起始價為522.*元,競買保證金*元。
王吳水庫庫面,取興利水位52.85米對應水面面積*畝和死水位46.00米對應水面面積2445畝的平均值,即水位49.425米對應水面面積7470畝。王吳水庫深水區可達7-10米深,淺水區3-4米深。該 (略) (略) 邊界水庫。
四、意向承包人資格
1、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完成本項目服務能力,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服務能力及相關的承包經驗的企業法人,并自愿承擔拍賣競價的風險。
2、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并承諾履行本拍賣(競價)文件規定的責任義務。
3、獲取拍賣(競價)文件并辦理登記手續。
4、按時足額交納競拍保證金。
5、本次拍賣活動不接受聯合體參加。
6、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中國執行 (略) ”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企業,不得參加本次拍賣活動。
五、申購須知
1、凡有意參加競買者,請于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26 (略) (略) 網進行注冊申購,詳情見《 (略) 王吳水庫“以魚凈水、以魚養水”庫面承包項目拍賣(競價)文件》中第三部分“競價須知”的相關內容。
2、網上注冊登記申購后,請于2024年9月26日17時前交納競買 (略) 上系統自動生成的銀行子賬戶,登錄系統對保證金到賬情況自行查詢并點擊競買資格確認書進行競買資格確認(注:未進行競買保證金查詢或未點擊競買資格確認書將不能進入競價頁面)。
注:未注冊的意向承包 (略) (略) 網站選擇“ (略) 站”→ 點擊“交易會員登錄”→ 點擊“新版系統”免費 注冊,填寫注冊信息時“用戶類型”選擇“交易*方”或“自然人”(在“現有系統”注冊過的企業無需重復注冊,“現有系統”注冊過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統內重新注冊。“新版系統”請用注冊過的用戶名及初始密碼Wfggzy0789登錄)。
六、展示時間、地點及聯系方式:自公告之日起,在標的物所在地現場展示,電話:舒經理 *。
七、網上競價時間
2024年9月27日下午14:30-15:30,具體結束時間以實際成交時間為準。
八、公告媒體: (略) (略) 官網及相關媒體。
九、其他相關條件及要求:
1、意向承包人須全面閱讀本公告及拍賣(競價)文件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查閱標的相關權屬文件)并認可本項目拍賣(競價)文件的全部內容。在公告展示時間應自行至標的所在地現場勘察,疑問之處可咨詢發包人或代理機構,意向承包人須自行承擔包括但不限于因所獲取的信息不全面、錯誤或誤解等而產生的相應后果。意向承包人成為承包人后若以不了解出租標的的現狀及瑕疵等為由,發生逾期或拒絕簽署《服務承包合同》等相關文件、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價款等相關費用等情形的,應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因承包人原因所引發的風險因素,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2、本項目按標的物現狀進行出讓,意向承包人對水庫庫面的權屬、性質現狀知曉并接受,愿意以現狀承包。所列示的標的面積僅供參考,以實際移交面積為準,實際移交面積與列示面積不符的,不調整成交價格。出讓面積之外的建筑物、附屬物( (略) 、綠化、空地等)均不在出讓范圍。標的情況的說明及介紹是從發包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中摘錄,僅供意向承包人參考,不作為移交標的的依據。本公司對拍賣標的的品質、瑕疵,不承擔擔保責任。意向承包人一經報名參與競買即表明對本項目已進行認真核查和充分了解,認可標的物的現狀,并對存在的瑕疵情況自愿承擔責任,成交后不得以此為由提出任何異議。
3、拍賣時的起拍價、成交價均不含交易服務費用(即:拍賣傭金,下同)和其它相關費用。傭金發票的開具名稱應與競買登記時承包人名稱一致,不得更改。
4、《服務承包合同》簽訂完畢后,由發包人負責向承包人交付標的物,責任義務隨之轉移,由承包人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辦理標的移交等相關手續,費用自行承擔,并按照《服務承包合同》之約定進行經營。
5、發包人將標的物承包給承包人,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轉包、分包。承包人不得將標的物向任何單位或個人作抵押、擔保、轉讓,否則按違約處理,承包人違反本規定對發包人造成損失,發包人有權向承包人追償,發包人有權對承包人經營過程進行監督、考核。
6、承包人獨立經營,自負盈虧,承擔一切經營風險,承包人發生的債權、債務等一概由承包人負責。如承包人經營不善要求自行退場,承包人須繳清退場之日前所有費用,發包人不予退還承包人未使用剩余承包期間的費用及扣除10%的履約保證金。
7、承包人在承包期間須服從發包人管理,使用庫區水面進行生態養殖,要制定年度魚類放養及捕撈方案,經水庫運營維護中心批準, (略) 水利局備案后實施。每年無償向水面投放魚苗,養魚密度以不影響水質為原則,如經有關部門檢測因養魚密度過大而影響水質時,須按發包人要求,無條件進行捕撈,直至不影響水質的密度為止。承包人要有效控制水體中浮游生物種群數量和藻類過量繁殖生長,對水草進行合理利用,達到“以魚凈水、以魚養水、提升水質”的目的。 (略) 箱養殖,嚴禁向水庫內投放餌料及各種肥料(包括但不限于畜禽屠殺后的副產品、餌料、化肥等)。采取合理的捕撈方式,保證水庫魚類合理的資源留存量,提升水庫水質,獲得捕撈收益。不得捕撈1.5公斤以下的花鰱、白鰱等魚種(銀魚、蝦類除外),每年兩次集中捕撈,每次捕撈時間不超過30天,平時不得進行捕撈。不得從事可能污染水源地的活動,不得使用藥物進行水質凈化。嚴禁養殖外來物種,嚴禁養殖危害大壩安全及水質的水生物,嚴禁種植危害或污染水庫水體的植物,只能投放白鰱、花鰱、草魚、團頭魴等濾食性、草食性魚種(銀魚、蝦類除外)。嚴禁在庫內養殖家禽動物,嚴禁捕殺水鴨、白鷺及其它受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嚴禁釣魚、電魚、毒魚。配合發包人完成有關水庫庫面相關管理工作,要采取措施避免非工作人員翻越圍欄確保安全管理,負責水庫圍欄內側的水庫大壩內坡及水庫水面垃圾衛生清理。
8、承包人漁船(包含捕撈漁船和管理漁船)必須取得相關主管部門認可的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環境的證書、船舶檢驗部門出具的合格證書等。漁船應內置發動機,并具有油污收集槽,防止油污外泄污染水質。網具必須為 (略) 具,捕撈作業人員和漁船駕駛人員必須具備相關作業資格和駕駛資格。
9、承包人在承包期間,要保持水面清潔,不得從事任何可能污染水體和水源地的活動。在承包期內保障水庫水質常年保持在地表水Ⅲ類水標準及以上(以上級相關部門單位檢測結果為準)。如有需要,要按照發包人要求及時送檢水樣并承擔檢驗費用。遇防洪、污染、地震、反恐、治安等突發事件時承包人無條件服從管理和調度,全力配合有關部門處置險情和事件。
10、承包人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依法經營。須確保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該行業管理的各項規定,并自行依法辦妥經營項目所需的相關證件,所投入的所有設備須經有權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承包期間,承包人無條件配合省、市、縣相關部門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如拒不整改,發包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享有單方解除權,承包人需無條件退場,發包人不支付任何費用和折價款,并扣除30%的履約保證金。
11、承包人必須無條件服從水庫防汛調度,不得 (略) 等阻礙行洪的障礙物,禁止利用承包水庫庫面的名義在水庫內進行非法采砂等違法行為。水庫干涸不具備養殖條件時,不得在庫內種植任何作物或另作他用。
12、承包人在承包期間,不得影響附近及周邊單位和居民正常的工作、生產、生活等,對發生的任何相關輿情要及時處理,第一時間消除影響。不得存放危險物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環保及防溺水等措施。水庫管理范圍內,除漁用船只外,不得存在其他經營性船只或其他經營性設施及工具。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在庫區范圍內隨意私自搭建任何設施,不得擅自改變標的結構,改變用途,不得擾動水庫基礎設施。承包人應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為職工辦理相關保險,開展安全教育培訓、配備安全生產裝備器材,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承擔承包期內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承包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經濟、民事、法律責任,糾紛、投訴、環保事件等問題承包人應負全責,發包人保留追償的權力,所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意外傷害事故、消防事故以及與周邊群眾的糾紛等,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
13、本項目合同履行期間,因發包人以外的不可抗拒的因素,如遇國家建設征用、改造該水庫庫面或上級主管部門要求收回該水面等,承包人須無條件服從,發包人及代理機構不承擔任何責任和損失。
14、拍賣成交后,承包人須在競價成交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到代理機構領取《成交通知書》并向發包人指定賬戶繳納第一年的成交價款、履約保證金(*元)及交易費用,然后攜《成交通知書》到發包人處簽訂《服務承包合同》。
每年的承包費與水庫蓄水量相關聯,以水庫興利庫容和死庫容水量的平均值為基準蓄水量。
當水庫蓄水量一年中累計100天以上不滿基準蓄水量的75%時,當年承包費按80%計算;
當蓄水量累計100天以上不滿基準蓄水量的50%時,當年承包費按60%計算;
當蓄水量累計100天以上不滿基準蓄水量的25%時,當年承包費按30%計算;
當蓄水量累計100天以上不滿基準蓄水量的10%時,不再繳納承包費。
一個年度內水庫水位低于死水位連續達30天時或當年度累計達45天時(需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每天予以確認),承包人承包期相應順延一個年度(不再交納承包費)。
15、承包人需于每年合同起始日期前30天預交下年度承包費,繳納承包費時根據上一年度實際蓄水量進行減免。承包人超過30日未按時繳納承包費時,視為違約,發包人可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按給發包人造成的實際損失繳納違約金。承包人于承包期滿或合同結束后10日內,將水面使用權交還發包人,并按合同約定移走其所有物品。逾期未移走的,發包人有權處置,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或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16、履約保證金: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簽訂服務承包合同時,承包人需一次性向發包人繳納水庫庫面正常使用履約保證金*元,發包人按照年化利率4%予以計息,每年結息一次。承包期內,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違約金額優先從繳納的履約保證金利息中扣除,不足部分從本金中扣除,如涉及扣除本金的情況,承包人應在扣除之日起30內補足本金,如逾期未補足的,每逾期一日以逾期金額為基數按每日1‰支付逾期違約金。本項目承包期滿后,履約保證金由發包人抵扣應由承包人承擔的違約金、維修等相關費用后,且承包人沒有其他違約情況下剩余部分由發包人向承包人退還剩余履約保證金及相應利息。
17、承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扣除承包人全部履約保證金,并責令承包人限期進行修復,修復費用承包人自行承擔。承包人拒絕修復的,由發包人委托第三方進行修復,修復費用由承包人全部承擔。
(1)發現承包人在承包期內任何時間發生但不限于投放餌料、肥料、藥物等污染水質的行為。
(2)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改變該水面用途或轉包、分包給第三方。
(3)發現承包人在水庫內實施采砂等違法活動。
(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水庫水質污染,以承包期開始為準,一年內出現連續兩個月或累計三個月及以上水質劣于Ⅲ類水標準的情形。
(5)承包人不履行合同條款或只履行部分合同條款,經發包人多次催促仍然拒絕履行合同義務的。
18、承包期為5年,5年期滿,承包人如需繼續承包,須提前一個月提出繼續承包的書面申請,經發包 (略) 水利局備案后可延續2年。承包期滿,發包人收回水庫水面使用權。發包人如需繼續對外承包,經拍賣程序后在同等條件下,承包人可優先獲得承包權,經由管轄權的機構批準后,雙方另行簽訂承包合同。
19、其他事項以雙方簽訂的《服務承包合同》約定內容為準。
十、聯系方式
拍賣機構聯系方式:*(舒經理)
發包人聯系方式:0536-*
監督機構聯系方式:0536-*
十一、重要提示:報名參與競買前,請務必詳細閱讀并正確理解《 (略) 王吳水庫“以魚凈水、以魚養水”庫面承包項目拍賣(競價)文件》。
山東 (略)
2024年9月10日
(略) 王吳水庫“以魚凈水、以魚養水”庫面承包項目拍賣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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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