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務條款:
一、報價要求:所報價格應含稅含其他運雜費,即包到價; 二、資質要求:供應商需提供證明其報價產品為所報制造商的產品的相關資料,并在報價時提供符合商務和技術條款的相關資質,滿足報名及技術要求,否則將視其為無相關資質,報價無效; 三、售后服務:供應商對產品質量問題負全責,自產品驗收合格使用正常之日起質保1年。質保期內存在質量問題的,質保期自供應商更換、修復質量缺陷后重新計算。質保期屆滿后對仍在合理使用壽命內的產品,因設計、制造、材料等內在質量缺陷造成買受人損失的,買受人仍有權要求供應商承擔全部責任及損失; 供貨時間規定:供應商在簽訂合同后供貨時生效; 付款方式:貨到付款。供方開具13%的增值稅發票,電匯、承兌等方式支付,支付期限為一年內付清; 運輸方式:采用最便捷、安全的方式運抵現場,運抵現場前的風險由供方承擔; 交貨地點:山西煤炭運銷集 (略) 。卸車費用供貨方自理; 交貨時間:七個工作日之內將貨物送至買受人指定地點。 九、包裝要求:根據貨物的外形特點,選擇適宜的包裝材料,包裝尺寸要便于貨物的裝卸和搬運,嚴禁性能抵觸、互相影響的貨物混合包裝,包裝的容器應與被包裝貨物體積相適應; 十、產品質量及服務承諾:見附件。 中選方案:按項中選; 十二、供應商違約規定: 1.供應商合伙串通進行報價的, (略) 業務3-6個月; 2.供應商中選后未簽定合同,主動放棄的, (略) 業務3-6個月; 3.供應商中選后已簽定合同,主動放棄的, (略) 業務6-12個月; 4.供應商參與同一采購主體的采購項目,開標后主動放棄中選資格累計兩次的, (略) 業務6-12個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與其授權代理商參于同一采購項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購主體授權兩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權代理商完全承擔質量及售后服務等全部責任、授權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 (略) 業務3-6個月; 6.提供虛假材料的供應商, (略) 業務12個月; 7.供應商所供產品有質量問題的, (略) 業務12-36個月; 8.處罰期內發現在其它項目有其它失信行為的,視具體違規情形,延長處罰期限,最長3年。 十三、二級公司監督電話及電子監督郵箱: 二級公司監督電話:0349-* 晉 (略) 電子監督郵箱:*@*63.com 十四、合同簽訂主體:山西煤炭運銷集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