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濱湖欣園第4層房屋租賃(二次) | ||||||||||
項目編號 | 2025ABBCJ* | ||||||||||
委托方 | 合肥濱湖 (略) | ||||||||||
委托方承諾 | 委托方承諾本次出租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 ||||||||||
交易監督部門 | (略) (略) (略) ,電話:0551-*、* | ||||||||||
公告、 競價期限 | 1.公告期:2025年3月7日9:00始至2025年3月26日17:00止。 2.網絡一次性報價期:2025年3月27日9:00始至10:00止。 | ||||||||||
一、出租標的情況 | |||||||||||
出租標的 | 所在層數 | 結構 | 建筑面積(㎡) | 租期 (年) | 租金底價 (萬元/年) | 交易保證金(萬元) | |||||
濱湖欣園第4層房屋 | 4層 | 鋼筋混凝土 | 930 | 3 | 20.088 | 2 | |||||
1.標的坐落位置: (略) (略) (略) 交叉口西北角。 2.標的房屋無房地產權證,無土地使用權證。租賃標的無權屬糾紛,委托方將 (略) 標的的權屬證明和租賃證明,方便承租人辦理相關證照。 3.標的房屋水電戶名不在出租方名下,出租方不負責提供水電費增值稅專用發票。承租期間如需進行水電增容、 (略) 或上下水管道改造,均由承租人自行辦理并承擔全部費用,如因上述問題造成中標人未能按預想方案使用房屋,責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擔。需中標人自行解決消防驗收等相關事宜。 | |||||||||||
房屋租賃用途要求 | 1.租賃房屋的用途為:商業; 2.其他承租要求:不得從事廢品回收、煙花爆竹、殯葬服務等業態項目。不得從事有礙居民生活的、涉及危險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業態,不得利用房屋進行違法活動或損害公共利益。 3.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須符合房屋設計用途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并按要求自行辦妥環評、消防及合法經營手續和完善消防安全等設施,依法誠信經營,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承租人承擔。 | ||||||||||
租金及履約保證金支付 | 租金每3個月支付一次,第一年與第二年租金一致,第三年租金在第二年基礎上遞增5%。先支付后使用。 本項目給予免租金裝修期75日,包含在租期內,分攤至第一個合同年的第四個月、第二個合同年的第四個月、第三個合同年的第四個月前15日給予。履約保證金為前三個月租金取整,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簽訂生效前提交,合同終止且無承租人責任后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 物業費按2元/平方米/月收取,由現場物業收取。 | ||||||||||
二、對意向承租人資格的要求 | |||||||||||
1.凡依法設立、有效存續的境內企事業法人、其他組織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略) 及其所轄縣(市)、區( (略) )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參與項目登記及競價: (1)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6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0分的; (2)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12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5分的; (3)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18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0分的; (4)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24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5分的。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登記及競價。 | |||||||||||
三、承租條件 | |||||||||||
1.意向承租人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現場踏勘出租標的,就出租標的相關情況主動向委托方咨詢,自行了解使用該房屋可能涉及的相關 (略) 政規定;完成登記的意向承租人都視同已實地踏勘出租標的,確認了標的范圍、面積并認可租賃要求等,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2.公告所列示的標的建筑面積僅作參考,不作為確定房屋租金的依據,最終以標的實際面積為準。標的實際面積與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積不符的,不調整成交價格。出租面積之外的建筑物、附屬物( (略) 、綠化、空地、停車場等)均不在出租范圍內,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諾及服務。 3.租賃期內,嚴禁轉租(包括部分轉租)。承租人和辦理的營業執照主體(營業執照名稱或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經營者)必須一致,否則委托方將視為承租人存在轉租行為,并有權根據合同約定提前解除租賃合同及追究承租人的違約責任,相關風險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4.租賃期內,承租人負責租賃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擔租賃房屋發生的水、電、燃氣、通信(網絡)、垃圾清運、物業管理、停車等相關費用。 5.租賃期內,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裝潢時,裝修、裝潢方案須經委托方書面同意,且裝修、裝潢不得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如擅自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承租人應立即恢復原狀,給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應由承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租賃房屋的裝修、裝潢費用及租期內房屋的維修費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6.租賃期內,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減免租金。如因 (略) 政規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賃房屋而導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實際租賃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實際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7.《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承租人投入的裝修、裝潢部分無償歸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將租賃房屋在合同終止后7日內交還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8.承租人應在《成交確認書》出具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與委托方簽訂租賃合同。 9.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所附《房屋租賃合同》。 10.特別說明: (2)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承租人須明確租賃用途(不得違背出租公告要求),并在合同中具體注明。未經委托方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變更租賃用途。否則委托方有權責令停業整改,若承租人未按委托方要求及時整改的,委托方有權終止合同。 (5)承租人不得在租賃場所進行私自隔間、隔樓等違章搭建,嚴禁“三合一”、“多合一”等現象發生(“三合一”場所指企業員工集體宿舍與生產作業、物資存放的場所相通連的場所;“多合一”場所指集生產加工、儲存、經營、生活住宿等為一體的場所)。 | |||||||||||
四、承租人確定方式 | |||||||||||
本 (略) 絡一次性報價,最高報價者得的方式確定承租人(除涉及最高報價人經核查不符合本公告對意向承租人資格要求的情形),最終成交結果以成交公告為準。 注: 1.最高報價是指不低于公告底價的最高報價,由于系統故障或競價系統信息與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終止)項目造成競價中止(終止)時的最高報價不作為本項目最高報價。 2.代理機構在競價結果公告發布前通過“ (略) 電子交易系統”核實最高報價人是否符合“對意向承租人資格的要求”。如果最高報價人為符合“對意向承租人資格的要求”,則確定為承租人;反之,其報價無效。重新按照報價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承租人,以此類推。 3.除涉及最高報價人不是符合“對意向承租人資格的要求”的情形,因其他原因造成不能簽訂及履行合同的,不予替補,須重新公開招租。 | |||||||||||
五、意向承租人參與方式 | |||||||||||
交易主體庫登記 | 意向承 (略) 場主體庫登記注冊方可參與本項目登記。具體方式如下: | ||||||||||
項目登記 | 1.登錄:完成主體庫登記的意向承租人,直接登錄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http://**)。進入后選擇點擊“ (略) 電子交易系統”,確認系統跳轉至 (略) 電子交易系統。 | ||||||||||
交納交易保證金 | 意向承租人登記成功后,須通過項目登記時填寫的己方賬號以轉賬的方式足額匯入標的對應的交易保證金。不得通過現金匯款、支付寶、微信等方式繳納交易保證金。 保證金賬號如下:
保證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承租人繼續在“產權交易”欄目中點擊“保證金查詢”查看保證金支付狀態。若顯示“未支付”,可點擊查詢按鈕刷新支付狀態。若刷新后保證金支付狀態仍顯示“未支付”的,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時聯系技術電話支持(0512-*)進行反饋。 注意事項:保證金支付以到賬時間為準,意向承租人須確保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到賬,網上登記系統將在到達公告截止時間時自動關閉。如因賬號錯誤、保證金數額不足、保證金未在規定時間內到賬、現金繳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記及競價成功,合肥包河 (略) 不承擔任何責任。 | ||||||||||
項目競價 | 1.保證金狀態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方可點擊“進入競價系統”參與競價活動。 2.競價規則詳見本 (略) 絡一次性報價須知。 重要提示:請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瀏覽器登錄競價系統,否則可能導致異常。 | ||||||||||
注:意向承租人須在公告期內完成注冊、登記及保證金繳納手續,因未在規定時間完成上述手續造成無法參與競價的,合肥包河 (略) 不承擔任何責任。上述注冊、登記及競價等具體操作流程請參見本公告電子附件《產權交易操作手冊》。 | |||||||||||
六、競價結束后相關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確認書》 | 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合肥包河 (略) (略) 站上發布成交公告。 《成交確認書》領取時間:成交公告發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 《成交確認書》領取地址: (略) (略) 花園大 (略) 交口以南濱湖卓越城文華園一期七號樓5樓; 《成交確認書》領取要求:承租人為企事業單位的須派專人攜帶單位介紹信(或公司授權書)和本人身份證,承租人為自然人的須攜帶本人身份證,若非承租人本人領取的,還須攜帶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 ||||||||||
交易 (略) 置 | 1.合同簽訂生效后,承租人繳納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的剩余款項可轉為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人繳納的保證金在成交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原額原途徑返還(不計息)。 2.保證金只退還至意向承租人繳款賬戶。因收款人與意向承租人名稱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證金無法退還或遲延退還,合肥包河 (略) 不承擔任何責任。 3.經監督部門調查認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為,交易保證金不予返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雙方交易服務費后,余款轉至委托方指定的賬戶。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成交資格或實現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間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和干擾其他意向承租人參與交易活動的; (4)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或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 | ||||||||||
異議方式 | 若對成交公告有異議,可自成交公告發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合肥包河 (略) 提出異議,異議材料遞交地址: (略) (略) 花園大 (略) 交口以南濱湖卓越城文華園一期七號樓5樓506室,聯系電話:0551-*。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姓名、地址、有效聯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的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姓名;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競價人的; 2.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3.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4.異議事項已進 (略) 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三)若異議人 (略) 理意見有異議,可在答復期滿后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交易監督部門提出投訴。 | ||||||||||
交易服務費收取 | 交易服務費收取標準為首年成交月租金的10%,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 ||||||||||
七、其他說明 | |||||||||||
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時間內至合肥包河 (略) 項目 (略) 查閱委托方向合肥包河 (略) 提供的相關項目材料。上述材料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合肥包河 (略) 對出租標的的任何擔保責任。 2.對本項目公告內容要求澄清或有異議的意向承租人,應于公告截止日前3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合肥包河 (略) 提出,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3.合肥包河 (略) 對本公告進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站上及時發布(網址:http://**),該公告內容為出租公告的組成部分,對意向承租人具有約束力。意向承租人 (略) 查詢。合肥包河 (略) 不承擔意向承租人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的責任。 4.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合肥包河 (略) 可以視具體情況,延長公告截止時間, (略) 站上發布變更公告。 | |||||||||||
八、聯系方式 | |||||||||||
現場踏勘(委托方聯系人、項目現場情況咨詢) | 聯系人:李工 聯系電話: * | ||||||||||
企業庫注冊 | 聯系電話:010-*轉6-1 | ||||||||||
項目負責人 | 聯系人:鮑工,聯系電話:0551-*、0551-*( (略) (略) 花園大 (略) 交口以南濱湖卓越城文華園一期七號樓5樓) | ||||||||||
技術支持 | 0512-* | ||||||||||
本項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詢,務必首先認真閱讀本項目公告,并針對具體條款進行咨詢。 本公告為本項目唯一法定文書,一切解釋以本公告為準。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釋權歸合肥包河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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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