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施平和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和專項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現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范圍、目的
項目一:福建平和工業園區上峰自來水廠項目
1.擬征地面積:0.7431公頃。
2.征地范圍:具體位置詳見項目用地紅線圖。
3.涉及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文峰鎮黃井村(以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體土地用于公共設施用地(供水用地),為政府組織實施的公共設施建設需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
項目二:平和工業園區安埔地塊十九
1.擬征地面積:1.6052公頃。
2.征地范圍:具體位置詳見項目用地紅線圖。
3.涉及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文峰鎮黃井村(以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體土地用于工礦用地(二類工業用地),為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
項目三:工業區西蟬村至 (略) 工程( (略) )
1.擬征地面積:2.5874公頃。
2.征地范圍:具體位置詳見項目用地紅線圖。
3.涉及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文峰鎮黃井村(以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體土地用于交通運輸用地( (略) 用地),為政府組織實施的交通設施建設需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
項目四:平和工 (略) 地塊二
1.擬征地面積:10.4932公頃。
2.征地范圍:具體位置詳見項目用地紅線圖。
3.涉及的村集體經濟組織:福建省安厚農場(以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體土地用于工礦用地(二類工業用地),為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
項目五: (略) (略) 工程
1.擬征地面積:0.2320公頃。
2.征地范圍:具體位置詳見項目用地紅線圖。
3.涉及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文峰鎮黃井村(以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體土地用于交通運輸用地( (略) 用地),為政府組織實施的交通設施建設需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
二、其他事項
擬由福建平和工業園區管委會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土地現狀調查,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以積極支持配合。
公告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等,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鄉鎮和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及時將本公告內容通知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
本次征收土地的實施征地單位為福建平和工業園區管委會,我縣由福建平和工業園區管委會按照法定程序組織開展現狀調查、征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補償登記、簽訂協議等相關征收土地法定程序。擬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如對本項目征地預公告有異議的,應當在本公告期內以書面形式向福建平和工業園區管委會提出。
平和縣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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