掇刀區團林鋪鎮石堰村、興垱村:
(略) 掇刀區 2023 年度第 36 批次(增減掛鉤)城市建設用地擬征收你村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和《省自然資源廳關 (略) 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暫行規定的通知》(鄂自然資發〔2020〕38 號),我區已組織開展擬 征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編制完成了《征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報政法委備案,評估結論為低風險。現將 補償安置方案及征地補償安置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范圍
該批次項目征收土地位于團林鋪鎮石堰村、興垱村,四至界 (略) 掇刀區 2023 年度第 36 批次(增減掛鉤) 城市建設用地勘測定界圖。
二、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
依據興隆街道該批次土地現狀調查成果的復函,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情況。
1、擬征收集體土地總面積 3.4714 公頃,其中農用地 2.8452 公頃(含耕地 1.9286 公頃)、建設用地 0.6262 公頃。
2. 根據團林鋪鎮土地現狀調查成果的復函,該批次范圍內總面積 34730.9 平方米,其中,青苗林木及地面附著物補 償 33217.14 平方米,補償 * 元;房屋 1513.76 平方米,征收補償費用為補償 156.6328 萬元。
三、征收土地目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五)項規定,掇刀區人民政府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擬對掇刀區 團林鋪鎮石堰村、興垱村農民集體所有土地進行征收。
四、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1、按照鄂政發[2019]22 號擬定的補償標準(團林鋪鎮石堰村、興垱村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為 69.45 萬元/公頃)和 荊政辦發[2020]12 號(團林鋪鎮石堰村、興垱村青苗補償標準標準為 2.7780 萬元/公頃)進行補償。
征收土地總費用為 246.4464 萬元。
(一)土地補償費 96.4355 萬元。
(二)安置補助費 144.6532 萬元。
(三)青苗補償費 5.3577 萬元。
2、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用。根據團林鋪鎮土地現狀調查成果的復函,該批次范圍內總面積 34730.9 平方米,其中,青 苗林木及地面附著物補償 33217.14 平方米,補償 * 元;房屋 1513.76 平方米,征收補償費用為補償 156.6328 萬元。
五、征收土地安置途徑及社會保障
批次擬采用貨幣安置和社會保障安置相結合的方式,被征地農民 (略) 政府《關于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 保險的指導意見》(鄂政發[2014]53 號)和省人社廳等五部門聯合印發《 (略) 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補償實施細則的通 知》(鄂人社發[2015]2 號)的規定執行,該批次用地共涉及 14 戶 46 人,其中有 2 戶 5 人符合納入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 補償安置條件,經測算,需繳納養老保險預存資金 *.88 元。公告期滿后,將按照公告內容認真落實社保安置工作, 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六、補償登記地點和期限
本公告發布時間為 2024 年 1 月 24 日至 2024 年 2 月 22 日止,公告 30 日內擬征收土地的使用權人持相關不動產權屬 證明材料,到團林鋪鎮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七、申請聽證事項
本公告發布起 30 日內,被征地的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半數以上(不含半數)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 規規定的或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請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提出書面聽證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
聯系電話:0724-*,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用途管制科
八、異議反饋渠道
擬征地土地范圍內的相關利害關系人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請以書面形式向區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提出合法申請,并 享有聽證的權利;不辦理補償登記的,區人民政府將以本公告現狀調查的公示結果為準,作出征地補償安置決定。
九、其他事項
此公告同步在掇刀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發布,具體鏈接為 http://**,同時在擬征收土地的鄉鎮 (街道)、村(社區)、政務公開欄同步張貼公告。
公告時間:2024 年 1 月 24 日至 2024 年 2 月 22 日
聯系人:用途管制科 聯系電話:0724-*
特此公告
掇刀區人民政府
2024 年 1 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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