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長沙智能交通管理系統運行保障與維護維修項目包2(岳麓大隊)第3次更正公告
發布日期: 2024-12-20 瀏覽量:
項目名稱 | 長沙智能交通管理系統運行保障與維護維修項目包2(岳麓大隊) | ||
項目編號 | CSCG* | ||
交易分類 | 服務類 | 所屬管轄范圍 | 市本級 |
采購方式 | 公開招標 | ||
相關公告 |
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 CSCG-*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 長沙智能交通管理系統運行保障與維護維修項目包2(岳麓大隊)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28 13:0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公告、采購文件
更正方式:更正
更正內容:
1、本項目招標文件“商務評審”現修改為:
序號 | 評審因素 | 權值 | |
1 | 團隊負責人 | 擬任團隊負責人資質要求: (1)具備中國項目管理師CPMP證書一級的計3分,二級的計2分,三級及以下的計1分; (2)具備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師證書的計3分,具備系統集成項目管理工程師證書的計2分。 (注:以上兩項最多計3分,同一人同時具有多項資質的取其最高分,不重復計分;不同人員不得出現交叉兼任多個工作崗位,即同一名人員僅只能計分一次;提供證書復印件,及上述人員在投標單位或投標單位依法登記的分支機構簽訂的勞動合同且勞動合同仍在有效期內;否則不計分。) | 3.0 |
2 | 團隊負責人經驗 | 擬任團隊負責人至投標截止時間前36個月內有類似智能交通管理系統項目的建設或運維業績,每一個業績計1分,滿分為2分。須提供合同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否則不計分。注:(1)類似智能交通管理系統項目的建設或運維業績包括智能交通電警、或監控、或信號、或指揮調度等設備、或系統、或平臺項目的建設或運維業績。(2)合同中未體現人員姓名的,投標人須提供與合同相關聯的投標文件關鍵頁面、或加蓋業主公章的證明材料等證明材料,否則不計分。(3)該項類似業績為人員經驗,投標人業績或曾經任職的其他單位業績均予以認可。 | 2.0 |
3 | 技術負責人 | 擬任技術負責人要求:具備系統分析師證書的計 2分,須提供證書復印件,不同人員不得出現交叉兼任多個工作崗位,即同一名人員僅只能計分一次;提供證書復印件,及上述人員在投標單位或投標單位依法登記的分支機構簽訂的勞動合同且勞動合同仍在有效期內;否則不計分。 | 2.0 |
4 | 技術負責人經驗 | 擬任技術負責人至投標截止時間前36個月內有類似智能交通管理系統項目的建設或運維業績,每一個業績計1分,滿分為2分。須提供合同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否則不計分。注:(1)類似智能交通管理系統項目的建設或運維業績包括智能交通電警、或監控、或信號、或指揮調度等設備、或系統、或平臺項目的建設或運維業績。(2)合同中未體現人員姓名的,投標人須提供與合同相關聯的投標文件關鍵頁面、或加蓋業主公章的證明材料等證明材料,否則不計分。(3)該項類似業績為人員經驗,投標人業績或曾經任職的其他單位業績均予以認可。 | 2.0 |
5 | 外場運維人員經驗 | 外場運維人員具有類似智能交通設施維護項目駐點工作經驗,每一人計1分;滿分為10分;須提供合同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否則不計分。合同中未體現人員姓名的,投標人須提供與合同相關聯的投標文件關鍵頁面、或加蓋業主公章的證明材料等證明材料,否則不計分。該項類似業績為人員經驗,投標人業績或曾經任職的其他單位業績均予以認可。 | 10.0 |
6 | 經營業績 | 投標人至投標截止時間前36個月內有類似智能交通管理系統項目的建設或運維業績,每個計2分,共 10分。提供合同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否則不計分。注:類似智能交通管理系統項目的建設或運維業績包括智能交通電警、或監控、或信號、或指揮調度等設備、或系統、或平臺項目的建設或運維業績。 | 10.0 |
7 | 運維車輛保障 | 投標人在滿足招標文件采購需求的基礎上: 1、每多增加1臺專項作業車(高空作業車),加1分,此項滿分為2分。按以下三種情形加分: ①自有車輛:須提供車輛行駛證、保險單復印件,車輛登記為投標人所有; ②租賃車輛:須提供車輛行駛證、保險單復印件、車輛租賃合同(租賃合同覆蓋本項目服務期限); ③投標時不能提供自有(或租賃)車輛證明的,出具承諾書(格式自擬),按承諾書承諾的車輛數量予以計分。 2、每多增加1臺非專項作業車(維護車輛),加0.5分,此項滿分為2分。按以下三種情形加分: ①自有車輛:須提供車輛行駛證、保險單復印件,車輛登記為投標人所有; ②租賃車輛:須提供車輛行駛證、保險單復印件、車輛租賃合同(租賃合同覆蓋本項目服務期限); ③投標時不能提供自有(或租賃)車輛證明的,出具承諾書(格式自擬),按承諾書承諾的車輛數量予以計分。 | 4.0 |
更正事項 | 更正前時間 | 更正后時間 |
開標時間 | 2024-12-20 09:00 | 2025-01-15 09:00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12-20 09:00 | 2025-01-15 09:00 |
繳納保證金時間 | 2024-12-20 09:00 | 2025-01-15 09:00 |
三、其他補充事宜
無。
本更正公告為采購文件的組成部分,采購文件如涉及上述內容的應作相應調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與原采購文件內容有不 (略) ,應以本更正公告為準。
各有關當事人對本更正內容有異議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提出質疑,逾期將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一、采購人信息
采購單位: (略) (略) 交通警察支隊
聯系人:段警官
電 話:*
地 址: (略) (略) (略) 2號交警大樓
二、代理機構信息
代理機構:華新 (略)
聯系人:羅婷、張靈敏、粟瑀、李丹
電 話:0731-*
????地 址: (略) (略) 路9號保利國際B3棟1801-18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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