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JX2024ZL# |
項目名稱: | 江西中醫藥大學 (略) 9號店招租(5年) |
標的名稱: | 江西中醫藥大學 (略) 9號店招租(5年)(出租底價:0.#萬元/年)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08-15 信息披露期滿日: 2024-08-22 |
(略) 理方式: | 如果公告期結束時少于等于(1)個意向受讓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延長周期,最多延長(15)個周期 |
項目簡介: | 掛牌價為首年租金,每年租金相同。 |
| 1.本次掛牌招租項目的重大事項揭示及瑕疵見江西#創房 (略) 出具的贛#創評報字(2024)第011號評估報告。標的面積以實際交付時現狀為準,不影響本次交易的交易條件和交易價格。 2.標的新舊、質量、狀況、性能、面積等均以交付時現狀租賃。本次招租不包含現有裝修,現有裝修存在受損、毀損的可能,以交付時的狀況為準,不影響本次交易的交易條件和交易價格。出租方提供的有關材料及說明僅供意向承租方參考,面積、規格等以實際交付為準。意向承租方應認真咨詢、勘察、核實,明確本次出租標的狀況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應事先考察,意向承租方報名提交承租申請并繳納保證金后,則視為對掛牌標的現狀及相關一切交易風險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掛牌條件。 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違約,否則,其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將不予退還。同時,出租方有權終結交易,并重 (略) 置標的。因承租方反悔違約給出租方造成損失,交易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出租方有權繼續追償。 3.標的經營所需的相關手續等由承租方自行辦理,相關稅、費自行承擔。 4.標的清場責任及清場時發生的一切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承租方應自行承擔相關風險。 5.標的不得經營會產生油煙、異味、廢氣和噪音等影響居民生活環境的經營項目。 6.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將標的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調換及變相買賣使用權。如違反上述約定,出租方有權解除協議并沒收承租方方履約保證金。 7.標的物以現狀出租,承租方自行負責經營期間的裝修、安保、消防及消防備案、驗收等事宜,所產生的稅、費用自行承擔。 8.承租方應遵守學校及店鋪所在地有關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時向店鋪所在地有關單位繳納物業管理費和水電費等費用。 9.在租賃期內,承租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所屬設施的維修由承租方負責。 10.在租賃期內,如遇政府或出租方主管單位政策性調整或消防安全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承租方不能繼續使用租賃場地,承租方無條件立即返還租賃場地。 11.承租方如需對店面進行裝修,須事先向出租方提出書面申請,征得出租方書面同意并向出租方交納施工保證金人民幣#萬元(¥#.00元)后方可施工,裝修費用自理;施工中不得影響房屋結構,如對房屋結構造成損害,承租方應無條件修復并承擔出租方所有損失。承租方在房屋內安裝的水電、門窗、櫥窗及各類裝飾裝修設施,或者對房屋翻建、改建、擴建在承租范圍內添建的建筑物,均視為房屋的組成部分,協議期滿退出時承租方不得拆除,出租方也不補償,產權歸出租方所有。裝修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垃圾由承租方負責清理。施工結束后,經出租方驗收合格后,施工保證金無息退還承租方。 12.信息披露公告未涉及條款以本標的租賃合同為準,租賃合同模板詳見“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下載附件。 |
| 1.意向承租方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它組織。 2.意向承租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
與出租相關的其他條件: | 1.【盡職調查】本項目信息披露期間為對租賃標的實施盡職調查期間,出租方對意向承租方實施的盡職調查給予必要的配合與支持。 2.【風險承擔】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后,視為意向承租方對租賃標的現狀及相關交易風險充分知悉,并就開具發票相關事宜向出租方咨詢溝通,且自愿承擔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風險。 3.【優先權行使】優先權人應在報名期間向江西省產權交易所遞交承租申請,并按規定交納保證金,進場行使優先權。若形成競價,應在競價過程中以同等條件行使優先權。上述程序作為優先權人參與該項目行使優先權的程序條件。 4.【合同簽訂】 承租方被確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須在10個工作日內簽訂租賃合同。 5.【交易稅費】(1)本次租賃所涉及政府稅費的,按有關規定由交易雙方各自承擔。 (2)對符合承租條件且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僅有一家的,按5年租賃總價(成交價)收取協議交易服務費,由承租方承擔;對符合承租條件且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意向承租方有兩家或兩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規定承擔協議交易服務費外,還需按5年租賃總價(成交價)承擔競價交易服務費。交易服務費(含協議交易服務費、競價交易服務費)按《江西省產權交易所資產招租業務收費標準的通知》(贛產權[2020]96號)的規定收取。 費用承擔方應在承租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相關費用(政府稅費除外)支付至江西省產權交易所指定的專用結算賬戶進行無息結算。 6.【交付】交易雙方合同已簽訂且承租方付清首期租金、交易服務費、履約保證金后5個工作日內交付標的。 7.【報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須在報名時間內,向江西省產權交易所提交認可、接受出租標的現狀(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風險)及信息披露內容的書面承諾及書面受讓申請,并按要求交納交易保證金(以到賬時間為準),否則不能取得競租資格。 8.【報名時間】信息披露期內江西省產權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