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塊基本情況
伊金霍洛旗檔案史志館建設工程地塊位 (略) 伊金霍洛旗阿勒騰席 (略) 東、其和街北、 (略) 西、柳溝河南街南,地塊用地面積為 *m 2。該地塊歷史上為城鎮用地、灌木林地、人工牧草,根據該地塊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字第 * 號),目前該地塊的規劃用地性質為文化用地,屬第一類建設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關于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動解決突出土壤污染問題的實施意見》(環辦土壤(2019)47號)、《內蒙 (略) 土壤污染防治條例》及《關于加快推進重點建設用地違規開發利用問題整改的通知》(鄂污染防治辦發(2024)11號)等文件要求,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調查地塊需要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伊金霍洛旗檔案史志館委托內蒙古弘正工程技術 (略) 對地塊土壤污染狀況進行調查,分析其是否符合轉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條件。為保障調查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境調查工作質量,我單位于2024年11月15日至28日組織專業人員成立了工作小組對該地塊進行了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前期通過仔細查找、研究地塊相關規劃和歷史資料等相關文件,對地塊及周邊地塊土地利用歷史情況進行初步了解,其次根據對項目地塊及周邊地塊進行了多次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并收集相關技術資料,在現場踏勘、人員訪談、資料審閱與分析的基礎上,對本項目地塊及周邊地塊土地利用歷史情況進行核實,并通過PID、XRF快速檢測設備對地塊內土壤隨機進行了篩查。在充分的前期準備工作基礎上,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等相關技術規范,編制完成了《伊金霍洛旗檔案史志館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二、調查結論
(1)伊金霍洛旗檔案史志館建設工程地塊土地利用歷史較簡單,無工業企業生產歷史,地塊不涉及生產工藝流程、原輔料使用、有毒有害化學品、廢水、廢氣、固廢等產生、 (略) 理等由于工業生產可能造成污染的情況。地塊現場無異味,無污染和腐蝕的痕跡,不存在不明固體廢物堆場,不存在工業地下管線和地下罐槽等,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可確認該地塊內無潛在污染源。
(2)根據現場速測結果,地塊表層土壤的快速檢測結果未發現異常,可以初步判斷地塊土壤不存在揮發性有機物和重金屬污染情況,進一步明確地塊土壤環境質量無潛在污染。伊金霍洛旗檔案史志館建設工程地塊相鄰及周邊土地主要為政府部門、公路 (略) 等,周邊1km范圍內無工業企業,未發現有泄露、污染和腐蝕的痕跡,無露天堆放固廢、未發現廢水散排溝渠、污水溝等,結合人員訪談及歷史衛星影像資料,可以判斷地塊周邊不存在潛在污染源。
綜上所述,伊金霍洛旗檔案史志館建設工程地塊及其周邊 1km 范圍內歷史上不存在潛在污染源,本地塊不存在土壤環境風險,不屬于污染地塊,無需進一步開展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采樣分析,調查活動可以結束并作為下一步環境管理工作的依據,地塊符合規劃的要求,可以按照建設用地第一類用地進行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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