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務條款:
一、商務條款: 1、報價要求:所報價格應含稅含其他運雜費,即包到價,注明報價稅率。 2、資質要求:投標需提供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及相關證書。送貨需提供產品相對應的檢驗報告。驗貨需提供產品出廠檢驗報告、產品檢驗合格證、產品說明書。 3、售后服務:備品備件、易損件,制造廠家應長期優惠供應;廠家必須保證做好售后服務工作,接到用戶函電后12小時內派人到達現場服務。 4、供貨時間規定:中選單位按合同交貨期供貨。 5、結算及付款方式:(1)銀行電匯或商業匯票,不提供預付款。(2)付款期限:貨到合同約定地點經買方驗收合格入庫后30個工作日內,賣方向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掛賬結算,貨到12個月內分批付清(其中10%為質保金,質保期結束后60個工作日內付清)。 6、運輸方式:公路運輸到指定地點。 7、交貨地點:燕子山礦機電管理部指定地點。 8、交貨時間:簽訂合同30天供貨。 9、包裝要求:中選單位根據貨物的外形特點,選擇適宜的包裝材料,包裝尺寸要便于貨物的裝卸和搬運,使其防水、防潮、防霉、防震、防銹和防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指定現場,每一個包裝箱(物)內須附一份詳細裝箱清單,所有裝箱清單應與貨物清單一致。包裝費用由賣方承擔,包裝物不回收(特殊物資包裝物的回收由*方具體要求)。賣方提供的貨物包裝上應有產地、生產廠家、生產日期等必要的、清晰的標識或*方統一要求的標識。 10、供應商需簽定《產品質量及服務承諾書》(附件),對產品質量、貨源保障、守信履約、售后服務等做出承諾。 11、中選方案:整包中選。 12、供應商違約規定: (1)、供應商合伙串通進行報價的, (略) 業務3-6 個月; (2)、供應商中選后未簽定合同,主動放棄的, (略) 業務 3-6 個月; (3)、供應商中選后已簽定合同,主動放棄的, (略) 業務 6-12 個月; (4)、供應商參與同一采購主體的采購項目,開標后主動放棄中選資格累計兩次的, (略) 業務 6-12 個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與其授權代理商參于同一采購項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購主體授權兩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權代理商完全承擔質量及售后服務等全部責任、授權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 (略) 業務 3-6 個月; (6)、提供虛假材料的供應商, (略) 業務12個月; (7)、供應商所供產品有質量問題的, (略) 業務12-36 個月; (8)、處罰期內發現在其它項目有其它失信行為的,視具體違規情形,延長處罰期限,最長 3 年。 (9)、臨時供應商中選后需進行試用(試用期3個月),試用合格后由使用單位出具說明(加蓋公章),簽訂合同,方可結算。 13.產品要求:主機廠優先。 14、監督電話:0352-* 晉 (略) 電子監督郵箱:*@*63.com. 15、合同簽訂主體:燕子山礦。 二、報名要求:生產制造廠或授權代理商。 三、先進企業參與報價時應上傳與該采購主體的最近供貨價證明資料,如合同、中選通知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