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略) 越秀區礦泉街瑤臺村第五經濟合作社
廣州市越秀區沙涌南蓮涌街25號空場地
招租公告
(略) 越秀公有 (略) (略) 越秀區礦泉街瑤臺村第五經濟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4-07-30上午10: (略) 越 (略) 128號 (略) 越秀區礦泉街瑤臺村第五經濟合作社的廣州市越秀區沙涌南蓮涌街25號空場地項目(交易編號:YXZL1DB*)進行公開競價活動,本項目采用現場遞交報價文件方式進行,歡迎有意參加單位前來競價。
一、項目基本情況
1、資產類型及面積:其他(集體用地),面積約1100平方米;
2、標的物所在位置:廣州市越秀區沙涌南蓮涌街25號空場地;
3、資產使用范圍:商業(僅限停車場或充電站場使用,不得經營廢品收購行業及電動車經營和維修);
4、租賃/承包期限:3年,自2024-10-01至2027-09-30止,免租期/基建期:無;
5、交易底價:*/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月一次收取,每月的5日前交付當月的租金、物業管理費;
7、租金遞增方式:租金從第25個月起, 每12個月遞增 5.0%;
8、交易保證金為¥*,以存款或轉賬形式于2024-07-16至2024-07-24繳納至開戶銀行: (略) 農商銀行礦泉支行;賬戶名: (略) 越秀區瑤臺五隊倉庫;賬號:3259 0800 1000 0047 74。保證金須在指定時間內實名達賬才能有效,填寫進賬單時應在備注欄注明:交易保證金。一份保證金只能參與一宗交易競價。未能成交的意向方所繳納的保證金在交易活動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予以原額退回;若成交人在成交結果公示期滿后5個工作日內未與村、社集體經濟組織簽訂合同的,視為放棄本次交易,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將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證金為¥*,在意向方成交后交易保證金將自動轉化為合同履行保證金(注:報名時繳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合同履行保證金,不足部分補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據,重新開具保證金收據)。
10、合同簽訂后3天內繳納合同履行保證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沒收合同履行保證金,合同違約后按每天5‰計算違約金,如需續租則必須在合同期滿前30天提出申請,合同期滿后 當天完成場地清理。
11、交易所需的稅費(包括**雙方應付合同印花稅)全部由承租方承擔。
二、意向方(單位)準入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另有規定外。 (略) 越秀區礦泉街瑤臺村第五經濟合作社對意向方的其他要求條件:
1、若意向人沒有按時參與競價活動,或在競價過程中不報價,或存在違反交易違法行為的,出租方則一律沒收意向人交易保證金;
2、資產交付時間:以實際資產交付為準;
3、在租賃期內如出租方因“城中村”改造需要收回物業,出租方提前兩個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應無條件服從搬遷并交回物業給出租方,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4、意向方成交后須在規定時間內與出租方簽約,誰成交誰簽約,不能更名;
5、承租方自行負責并出資對本物業的消防設施等進行改造和完善,符合開展正常經營的要求;
6、承租方同意:如本物業建筑面積出現差異或者變化,以現狀為準,租賃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不因面積差異而做調整;
7、在租賃期內承租方需負責本物業的進 (略) (包含蓮涌街轉入本社 (略) )維護;
8、承租人對該物業自行辦理營業執照(停車場或充電站場),此次招租的集體用地不包含現有的場內設施、設備;
9、資產權屬瑤臺村第五經濟合作社授權 (略) 越秀區瑤臺五隊倉庫與競得人簽訂《租賃合同》;
三、本次項目采用現場遞交報價文件方式競價。競得人確定原則:價高者得(同等條件下原租戶優先)。原租戶和新意向承租方都必須交納交易保證金,且到競價會現場參與競價,否則視為放棄競價。原租戶優先原則:交易過程中,原租戶允許不參與競價,先由新意向承租人竟出最高報價,【當有2名(含2名)以上新競價人的報價一致,則采用抽簽的形式確定最高報價者】,然后詢問原租戶是否同意用該報價租用該出租物業,同意則原租戶成交;若不同意表示放棄,則最高報價者成交。
四、報名及咨詢
(一)交易保證金繳費(出租方開具收據)時間:2024年07月16日至2024年07月24日上午11時止(具體與出租方上午辦公時間為準);
(二)報名時間:2024年07月16日至2024年07月24日下午18時止;(休息時間及節假日除外,意向方需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完成全部報名手續,報名現場設有監控錄像,逾期恕不接待。)
五、報名資料
意向方報名時必須提交以下資料:
(1)身份證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的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委托書等);
(2)交易保證金憑證(出租方出具的交易保證金財務憑據);
(3) (略) 越秀公有 (略) 要求的其他有關資料(含準入條件需要提供的資料)。
六、實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組織實地查看資產具體位置,標的以實物為準,意向方可自行查看資產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況。
七、經確認承租資格的意向方請于2024-07-30上午10:00前(以上時間安排如因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將會另行通知),攜帶相關資料到交易活動現場,逾期恕不接受,攜帶資料明細如下:
(1)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2)《承租人資格審核認定結果通知書》(以本交易機構出具為準)。
八、無產權證說明
1、該“出租物業”屬出租方歷史遺留物業,沒有消防設施,未取得政府部門頒發的產權證明、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證件,“出租物業”之用途也未取得相關政府部門的證件、未辦理相關手續,承租方表示清楚并接受。
2、承租方自行辦理本“出租物業”的租賃合同備案、工商證照、營業手續等,辦理相關營業手續的責任或任何房屋鑒定因此產生的費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承租方無法取得本“出租物業”之用途的相關營業證照,承租方不得以此為由解除租賃合同、拖欠租金等,否則視為承租方嚴重違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沒收保證金并追究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3、如租賃合同因無證產權等原因被認定無效,出租方仍有權要求承租方支付“出租物業”使用費、管理費(如有)等,“出租物業”使用費的金額及期限按原租賃合同中有關租金及期限的約定為標準計算,且所有違約條款均有效。
九、關于交易“出租物業”的說明
1、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托方應按規定如實披露項目信息,并對其披露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 (略) 越秀公有 (略) 對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 (略) 越秀公有 (略) (略) 站及相關媒體發布的項目信息并 (略) 越秀公有 (略) 對任何項目的任何交易建議。意向承租方應不依賴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對項目的相關情況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和充分了解,對是否受讓項目及受讓項目后可能發生的費用和存在的風險自行作出充分評估,并獨立承擔所有風險, (略) 越秀公有 (略) 對此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 (略) 越秀公有 (略) 不對進場交易物業資產的質量瑕疵、權屬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違約等風險承擔法律責任。
4、意向承租 (略) 越秀公有 (略) 網站披露的項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條件、資格條件、對項目交易有重大影響的相關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義的,應以交易各方最終簽定的交易合同的相關內容為準。
5、在交易活動過程中,意向承租方須嚴 (略) 越秀公有 (略) 相關的交易管理制度參與交易活動,如有違反的, (略) 越秀公有 (略) 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6、在交易活動中,為維護國有集體資產權益,形成競爭機制,反對和抵制任何欺詐、串通壓價、商業賄賂等行為,確保交易活動的公正、公開、公平。參與交易的各方當事人在該交易活動中有欺詐、串通壓價、商業賄賂行為的,有關單位和人員將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九、聯系方式
資產所屬單位: (略) 越秀區礦泉街瑤臺村第五經濟合作社
地址: (略) 越秀區沙涌南蓮涌街36號二樓
聯系人:楊日勤 聯系電話:*
交易機構名稱: (略) 越秀公有 (略)
報名和交易現場地址: (略) 越 (略) 128號首層
聯系人:孫先生 聯系電話:*,*,*
(略) 越秀公有 (略)
瑤臺村聯社公共資源交易站
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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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