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公交運營有限公司1009輛公交車轉讓掛牌公告
發布日期: 2024-07-10 瀏覽量:
項目名稱 | (略) 1009輛公交車轉讓 | ||
項目編號 | GYZC* | ||
交易分類 | 國有資產類 | 所屬管轄范圍 | (略) |
(略) 1009輛公交車轉讓標的在我 (略) 進行公開掛牌轉讓,現向社會公告并征集受讓方。
公告期自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8月6日(20個工作日),請有意買受人在公告期內到我所交易二部進行受讓登記申請,并于8月6日16:00前交納交易保證金(詳見掛牌表三)。(以到達我所指定賬戶為準。保證金賬戶: (略) 投標保證金專戶;開戶行:交通銀行長沙瀟湘支行;賬號:競買人在“長沙公共 (略) http://**中登錄“長沙國有資產電子交易系統http://**”,點擊項目報名生成保證金子賬號。),通過資格確認后獲準參與(網絡)競價,競價開始時間為2023年8月8日上午10:00。
咨詢電話:長沙聯合產權交易所交易二部 0731-*
指導電話: (略) 產權交易服務中心 0731-*
項目詳細信息請登錄:http://**(長沙聯合產權 (略) )、http://**(長沙公共 (略) )
長沙聯 (略)
2024年7月10日
掛牌轉讓公告內容
表一 轉讓標的簡況
轉讓標的基本情況 | 標的名稱 | (略) 1009輛公交車轉讓 | |||||
項目編號 | 詳見掛牌表三 | ||||||
掛牌價格 | 詳見掛牌表三 |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4年7月10日 | ||||||
掛牌期滿日期 | 2024年8月6日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同意延期 / 個工作日。(最長至評估報告有效期止) | ||||||
表二 轉讓方簡況 | |||||||
轉 讓 方 基 本 情 況 | 轉讓方名稱 | (略) | |||||
住所 (地址) | (略)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略) 352號科技信息大樓318-2號 | ||||||
企業單位填寫 | 行政事業單位填寫 | ||||||
注冊號 | *MA4T98G62M | 單位性質 | / | ||||
所屬行業 | 公共交通運輸 | 預算形式 | / | ||||
企業組織形式 | (略) | 事業單位 法人證號 | / | ||||
注冊資本(萬元) | * | 主管部門 | / | ||||
法定代表人 | 蔣劍超 | 主要負責人 | / | ||||
產權轉讓行為內部決策和批準情況 | 單位內部決策文件 | (略) 第一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 |||||
批準的監管機構 | (略) 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
批準文號 | (略) 國資委主任會議紀要(2023)7號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項 | 本次評估列示的賬面原值系收購車輛時實際入賬成本價值(不含增值稅),相關車輛均由 (略) 通過整合長沙主城區8家公交企業主體,以資產重組形式過戶到 (略) 名下。本次評估列示的賬面凈值系賬面原值扣除正常計提累計折舊后余額。 |
表三轉讓標的明細清單
人民幣單位:萬元
序號 | 掛牌編號 | 名稱及規格型號 | 數量(輛) | 評估現值 | 掛牌價格 | 保證金 | 備注 |
1 | G2024SWZC0163 | (略) 674輛公交車 (詳見附件標的車輛基本情況) | 674 | 3124.92 | 3124.92 | 938 | 本次轉讓標的車輛均已停止運營不再使用,目前 (略) (略) 公交停車場、沙坪維保公交充電站、汽車南站綜合交通樞紐充電站 (略) 邊占道停放。 674輛車距離初始注冊日期已超過8年,車齡較長,車況老舊,電瓶、電池缺失較多,車身銹蝕嚴重,車體玻璃破損較多,維修保養較差,車輛年檢和保險均已經逾期,車輛已趨于報廢狀態。 |
2 | G2024SWZC0164 | (略) 335輛公交車 (詳見附件標的車輛基本情況) | 335 | 2162.27 | 2162.27 | 649 | 本次轉讓標的車輛均已停止運營不再使用,目前 (略) 華誼兄弟電影小鎮公交首末站、沙坪維保公交充電站等場內,以及高嶺商貿城、 (略) 邊占道停放。 335輛車距離初始注冊日期均未超過8年,車況老舊,電瓶、電池缺失較多,車身銹蝕嚴重,車體玻璃破損較多,維修保養較差,車輛年檢和保險均已經逾期。 |
合 計 | 1009 | 5287.19 | 5287.19 | 1587 | / |
表四 交易條件及受讓方資格要求、交易方式 | ||||||
交 易 條 件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1.意向受讓方資格確認后在掛牌截止日2024年8月6日16:00之前(以到賬時間為準)應支付交易保證金(詳見掛牌表三)到聯交所的指定賬戶【保證金指定賬戶: (略) 投標保證金專戶;開戶行:交通銀行長沙瀟湘支行;賬號:競買人在“長沙公共 (略) ”(http://**)中登錄“長沙國有資產電子交易系統”(http://**),點擊項目報名生成保證金子賬號。子賬號為競買人繳納競買保證金的唯一賬號,不允許他人代繳。未按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的,其報名無效】。若資產轉讓成交,在《產權交易合同》(詳見附件)簽訂后,則交易保證金可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則交易保證金原途徑全額無息退還。 2.意向受讓方自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須在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付至聯交所的資金結算賬戶。如受讓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絕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則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務費后作為向轉讓方支付的違約金。 3.意向受讓方(競買人)在競買標的時,應保證以不低于標的掛牌價報價(其他競買人已報價或有更高報價的,本項保證失效)。否則,競買人報名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務費后作為向轉讓方支付的違約金。 4.本次掛牌轉讓的車輛均以現狀轉讓、現狀交付。該批掛牌轉讓的車輛車齡較長,車況老舊,電池、電瓶缺失較多,車身銹蝕嚴重,車體玻璃破損較多,維修保養較差,車輛保險和年檢均已經逾期,車輛已處于或趨于報廢狀態。該批車輛過戶或報廢注銷手續由受讓方自行辦理,標的物可否過戶或報廢注銷,請受讓方自行向落戶地車管所咨詢,轉讓方只提供相應的手續文書,按照車輛現狀進行交付。 5.意向受讓方自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須在2個工作日內向轉讓方繳納成交總價的30%作為履約保證金到轉讓方指定賬戶(單位名稱: (略) ,開戶行:長沙銀行華瑞支行,賬號: *001 ),未按時繳納履約保證金的視同受讓方拒絕簽訂合同。 6.車輛需要辦理過戶手續的,受讓方需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內完成車輛過戶手續,并將相關手續資料提交至轉讓方。受讓方在交易價款支付至長沙聯交所之日起90日內將合同標的全部清運結束(所有車輛運離完畢并將場地清理干凈),由轉讓方驗收后方可撤場,否則產生的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7.車輛需要辦理報廢注銷手續的,受讓方從轉讓方現有停放地點每移出一臺車輛應在該臺車輛移出之日起30日內完成車輛報廢注銷手續,并將相關手續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報廢車輛回收證明及機動車注銷證明)提交至轉讓方。受讓方在交易價款支付至長沙聯交所之日起90日內將合同標的全部清運結束(所有車輛運離完畢并將場地清理干凈),由轉讓方驗收后方可撤場,否則產生的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8.受讓方在轉讓方規定的時間內將車輛過戶或報廢注銷完成、全部清運結束并將所有手續交轉讓方存檔,轉讓方在10個工作日內向受讓方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 9.受讓方在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繳清所有交易款項后,在產權交易合同約定時限內完成所有車輛過戶或報廢注銷手續,轉讓方予以配合。如手續辦理不成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受讓方自行承擔,不因手續辦理不成可能產生的任何經濟或民事糾紛而對轉讓方和長沙聯交所進行追責和索賠。 10.受讓方在處理標的車輛時產生的勞務費、協調費、轉運費、機械設備使用費、稅費等全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車輛清運過程中產生的運輸等相關費用均由受讓方承擔,車輛清運過程的交通安全及其他一切法律責任均由受讓方負責。 11.本次項目長沙聯交 (略) 的所有交易服務費由最終受讓方承擔。 12.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應自行對標的物進行實地勘驗,對標的物的質量、使用性能、瑕疵、數量、狀態等進行充分了解,一旦報名成功則視同已經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轉讓標的所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內容及公示的《產權交易合同》,已經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對標的物實物現狀、價值、數量、瑕疵及使用性能、狀態、付款方式等予以認可,并依據對標的物的充分了解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掛牌轉讓公告之內容,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交后,因標的物瑕疵產生的相關后果由受讓方自行承擔,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資產質量瑕疵、披露信息等為由,拒絕簽訂交易合同或拒付價款,否則競買人報名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務費后作為向轉讓方支付的違約金。 13.轉讓標的的處置工作須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環境保護、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服從轉讓方有關工作時間、人員、物品出入及安全生產等方面的現場監督與管理,并遵守合同的相關約定;如在對轉讓標的搬運、轉運或殘余物處置過程中造成安全事故的,由此產生的一切財產損失及經濟賠償責任和法律后果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14.受讓方與轉讓方簽訂的產權交易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標的車輛的保管、滅失等所有風險均由受讓方承擔。 1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不得分包、轉包。 16.意向受讓方應書面承諾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及有關規定要求,合規合理處置本次轉讓的車輛。如違規處置車輛給轉讓方造成損失的,轉讓方有權要求受讓方承擔所有責任并賠償損失。 | ||||||
對 受 讓 方 的 要 求 和 資 格 條 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合法注冊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且可提供下列證明之一:“公交客運經營許可證”,“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資質認定證書”,“二手車出口許可證”,或經相關部門核準在法律規定內允許從事“二手車交易”的。 2.未被“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 |||||
交 易 方 式 | 網絡競價 | |||||
項目聯系(指導)人 | 聯交所 聯系人 | 萬恬恬 | 電話 | 07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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