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6日, (略) (略) 作出(2024)晉01破申69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太原 (略) 破產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3月11日作出(2025)晉01破5號決定書,指定山西象同律師事務所擔任太原 (略) (下稱**文化)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多次聯系**文化有關人員配合接管工作無果。管理人前往**文化工商注冊地址調查,該地址已由他人經營。管理人目前未能接管到太原 (略) 的營業執照正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稅務及社保登記證、開戶許可證、公章、合同章、發票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章、財務專用章 (略) 重要合同或材料。
為維護太原 (略) 及債權人合法權益,現管理人聲明:太原 (略) 的所有證照、印章及文 (略) 裁定受理破產清算之日起全部作廢,如有違法使用、冒用、濫用遺失的印章、證照、財務賬冊等,由行為人自行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法律責任。
特此聲明!
太原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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