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02號)、《 (略)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政府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暫行)(昆政辦〔2016〕34號)、《 (略) (略) 關 (略) 政府購買服務的通知》(昆財綜〔2020〕9號)和《 (略) (略) 關于印發〈 (略) 本級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2022年版)〉的通知》(昆財綜〔2022〕46號)等要求, (略) 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公務車輛日常維修和保養工作,擬開展2025年度公務車輛維修和保養采購工作,現編制2025年度公務車輛維修和保養政府購買服務計劃如下:
一、項目名稱
(略) 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25年度公務車輛維修。
二、購買主體和單位性質
(略) 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三、政府購買服務目錄代碼及名稱
根據《 (略) 本級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2022年版)》,該項目一級目錄為政府履職輔助性服務,二級目錄為后勤服務,三級目錄為維修保養服務,目錄代碼為B1101。
四、預算資金
(略) 財政批復的2025年部門預算(略)元。
五、工作內容
負責支隊及下 (略) 區大隊公務車輛的代辦年審,日常檢查、保養,定期保養, (略) 理,零部件修理等,并提供24小時(含節假日)快捷、便利的拖車救援服務。
六、承接主體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和《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02號)第六、七條規定;
(二)符合《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七條要求;
(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六)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七)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記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七、購買方式
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辦函〔2024〕7號)、《 (略) (略) 關于轉發〈云南省財政廳關于試行開展公務用車保險加油維修框架協議采購的通知〉的通知》(昆財采〔2023〕2號)的要求,擬通過框架協議方式進行采購。
八、服務期限
自項目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要求完成之日止。
九、支付方式
按照簽訂的政府購買服務合同內容據實支付服務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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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