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略) 華貿鉑金府25套住宅房產及屋內配套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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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ZZCQ* |
標的名稱 | (略) 惠城區文昌 一路11號鉑金府3號樓1604及屋內配套設施 |
標的編號 | N0260FC* |
公告性質 | 正常公告 |
標的名稱 | (略) 惠城區文昌 一路11號鉑金府3號樓1604 | ||
轉讓方名稱 | 中 (略) | ||
轉讓方承諾 | 1.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轉讓標的權屬清晰,我方對該標的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處置不存在任何限制。 2.轉讓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流程,已獲得相應批準,并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我方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和合法有效性負責,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3.我方自愿遵守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貴所的相關規則,并按照公告等有關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 4.我方已認真考慮轉讓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經營、行業、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5.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一切損失,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 | ||
轉讓底價 | 296.77萬元 | 標的是否存在抵押情況 | 否 |
權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優先購買權 | 不涉及 |
一、資產情況
房屋建筑物 | 坐落位置 | (略) 江北文昌一路11號鉑金府D組團3、4、10號樓3號樓16層04號房 | ||
房產證號 | 粵(2017) (略) 不動產權第*號 | 目前用途 | 住宅 | |
附屬設施 | 電視、空調等,詳見《標的資產明細表》 | 建筑面積(平方米) | 188.97 | |
使用年限 | 70年 |
二、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轉讓方名稱 | 中 (略) |
轉讓方決策文件類型 | 股東決定 |
批準文件名稱 | 《 (略) 華貿資產處置第二輪掛牌方案的決定》(廣核惠股決字〔2023〕7號) |
批準單位名稱 | (略)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的 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8:00前辦理完畢受讓申請手續(含提交《受讓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交納保證金等工作流程)意向受讓方向深圳聯合產權交易所提交《受讓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交納保證金的行為,是對交易條件和轉讓底價的認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讓方應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向深圳聯合產權交易所結算賬戶交納保證金。 意向受讓方若違反產權交易相關法規政策或交易規則的,保證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保證金按照相關約定執行。意向受讓方未能成為受讓方的,保證金在受讓方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無息全額原路返還。 3.意向受讓方應通過其名下賬戶以銀行轉賬方式轉入深圳聯合產權交易所結算賬戶。 深圳聯合產權交易所結算賬戶(用于保證金和交易價款的收付): 賬戶名稱:深圳聯合產 (略) 賬 號:*001 開 戶 行:珠海華潤銀行深圳寶安支行 4.意向受讓方在辦理意向登記手續后,可查閱產權交易文件和對標的進行盡職調查。意向受讓方須根據本公告自主判斷投資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5.深圳聯合產權交易所對意向受讓方提交的資料進行齊全性、合規性審核,必要時可要求意向受讓方提供補充資料。 6.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的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且應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剩余成交價款(全部成交價款減保證金)支付至深圳聯交所指定賬戶,并保證該等款項來源合法。 7.受讓方須承諾嚴格按照轉讓方已擬定的《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合同并履行相關的條款。 8.受讓方應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且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付清全部產權交易價款。 | |
受讓方 資格條件 | 無 | |
踏勘安排 | 看樣時間安排在項目公告期內的工作日9時至17時(公告期滿前一天后不再安排看樣),請意向受讓方自行安排聯系看樣,聯系人:劉佳,聯系電話:*。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內容 | 1.意向受讓方須自行對轉讓標的進行盡職調查。意向受讓方可以在辦理相關登記和保密手續后查閱交易文件,應對轉讓標的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在盡職調查期間,意向受讓方不得干擾轉讓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或與其他意向受讓方進行不正當的聯系和接觸。意向受讓方應對本項目交易條件、受讓風險以及資產狀況、所涉及的擔保等事宜以及其他有關交易的問題進行了綜合、全面的盡職調查,在對轉讓標的的歷史情況、現狀和潛在風險有充分了解的情況下,參加轉讓標的的交易活動。如意向受讓方成為本次轉讓標的的受讓方,應按現狀接受轉讓標的并按照資產交易文件等的規定與轉讓方簽訂資產交易合同。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且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資產轉讓項目公告所披露內容并已自行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且根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放棄對轉讓方所有權利主張。 2. 受讓方未按照交易規則及相關文件的規定按時支付相關服務費用的,本所有權優先以交易保證金抵扣相關服務費用。相關服務費用不足部分,受讓方仍負有清償責任。由此導致的交易價款不足部分,由相關責任方補足。同時,受讓方確認,將按照深圳聯交所的收費辦法及相關交易文件的約定及時支付交易服務費用,不因與轉讓方任何爭議或合同解除終止等任何原因拒絕繳納或主張退還交易服務費用。 3. 意向受讓方若違反產權交易相關法規政策或交易規則的,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轉讓方有權不予退還保證金: (1)意向受讓方于完成意向登記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 (2)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意向受讓方未參加后續網絡競價、拍賣程序或其他競爭性交易的; (3)掛牌期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意向受讓方不按掛牌價與報價孰高原則成交的; (4)在網絡競價、拍賣程序或其他競爭性交易中,各競買人均不報價或舉牌應價的; (5)受讓方未在規定期限內簽署競價結果確認書和/或交易合同的; (6)受讓方未按約定支付交易價款、交易服務費的; (7)存在其他違約或違反交易規則、轉讓公告及相關文件要求情形的。 4.本次交易的資產包含房產及房產配套設備(電視、空調等,詳見《標的資產明細表》),其中房產內部按員工宿舍進行了統一裝修與隔斷。房產及配套設備均以現場可見實物為準,按現狀轉讓,不接受聯合受讓。交易標的評估報告僅供參考,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標的質量、用途、數量和現狀(包括物理現狀及產權現狀等現狀)等誤差而變更、解除或終止,轉讓價款不因交易標的質量、用途、數量和現狀(包括物理現狀及產權現狀等現狀)等誤差作調整。 5. 掛牌價格為含增值稅價格,辦理交易標的房屋產權過戶和證照變更過程中涉及的稅、費、金由交易各方各自依法承擔。轉讓方配合受讓方到相關登記機構辦理過戶手續。 6.意向受讓方應符合國家及地方房產交易相關法規及政策文件的要求,意向受讓方需自行向房產登記管理部門核實條件。因不符合購買條件,成交后無法辦理過戶的,由受讓方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7.標的資產當前處于閑置狀態。 8.標的資產交付日前的水費、電費及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物業維修金等由轉讓方負責,標的交付時,轉讓方負責結清相應費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關費用由意向受讓方自行解決,轉讓方不承擔上述費用。 9.看樣時間安排在項目公告期內的工作日9時至17時(公告期滿前一天后不再安排看樣),請意向受讓方自行安排聯系看樣,聯系人:劉佳,聯系電話:*。 10.本公告不構成要約,僅構成要約邀請。請意向受讓方進行必要的調查核實,深圳聯合產權交易所對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諾和擔保。 11. 其他披露事項詳見留存在聯交所的資產評估報告等備查材料。 | |
保證金 交納規則 | 保證金設定 | 29.677萬元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
交納截止時間(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掛牌截止日21:30前交納 | |
處置方法 | 1.本項目保證金的處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讓須知內容和《深圳聯合產權交易所國有產權轉讓保證金操作細則》《深圳聯合產權交易所國有產權轉讓結算交易資金操作細則》執行。 2.若意向受讓方未被確認為受讓方的,在受讓方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深圳聯合產權交易所按規定將保證金無息全額返還相關主體。若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簽署交易合同后,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待受讓方付清剩余交易價款后,履約保證金自動轉為交易價款一部分。 |
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次日起20個工作日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 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不超過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個月。 |
四、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掛牌有效期滿,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意向受讓方的,將按掛牌價與受讓方報價孰高原則直接簽約;產生兩個(含)以上符合條件意向受讓方的,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 |
五、其他信息
業務咨詢電話 | 王經理0755-*、陳經理 0755-* |
聯系地址 | (略) 南山區沙河西路3185號南山智谷產業園A座18層 |
網址/微信公眾號 | http://**;微信公眾號sotcb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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