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略) 征字〔2025〕18號
2025年4月2日, (略) 人民政府以《市 (略) 關于中電建雙口鎮40MW分散式風電項目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的批復》(津規資源準函〔2025〕54號)批準征收土地0.3087公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略) 土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現將經依法批準的征收土地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單位及建設項目名稱、土地用途
1.建設單位:中電建津辰新能源(天津)有限公司;
2.建設項目:中電建雙口鎮40MW分散式風電項目;
3.征收土地用途:公用設施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圍和位置(見附圖)
東:武靜線 ;南: 津霸線 ;
西: 徐堡村 ;北: 京環線 。
三、征收土地權屬、地類、面積
征收雙口鎮東堤村集體土地0.0441公頃(0.6615畝),具體情況如下:
地類 | 征收土地面積(公頃) | 征收土地面積(畝) |
園地 | 0.0441 | 0.6615 |
總計 | 0.0441 | 0.6615 |
四、征收土地補償標準及補償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按照《 (略) (略) 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為121.(略)元/公頃,計5.(略)萬元。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采取貨幣補償,支付給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不涉及村民住宅、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員數量及安置方式
(略) 規定,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安置農業人口。
六、征收土地工作安排
(一)征地補償費用撥付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征地補償安置有關 (略) 人 (略) (略) (略) 、鄉鎮人民政府等單位按照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時間和方式進行撥付。
(二)交付土地
征地補償安置有關費用足額撥付后,相關各方要及時清理地上附著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土地。逾期不騰退 (略) 人民政府將責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將依法 (略) 強制執行。
特此公告。
(略) (略) 人民政府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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