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已經對該項目做出審批決定。現將審批決定情況公開。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
電話:0315-#
通訊地址: (略) (略) 冀東新聞中心副樓二層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環境影響評價批復或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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