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工作日屆滿
二、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環境影響評價批復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個工作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三、聯系科室: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科 電話:0556-*,傳真:0556-* 地址: (略) 東部新城政務服務中心 郵編:*
四、2020年5月下旬做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批復。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號 | 批復鏈接 |
1 | (略) 生態環境局關于中國 (略) 安慶分公司煉油轉化工結構調整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意見的函 | 宜環建函〔2020〕31號 | |
2 | (略) 生態環境局關于安徽 (略) X射線探傷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查意見的函 | 宜環建函〔2020〕3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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