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態環境局
關于2024年9月13日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24年9月13日我局擬對2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做出審批意見。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作出審批意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23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提出聽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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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 | 內蒙古利 (略) 醫藥高級中間體產業鏈延伸投資項目 | 內蒙古烏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烏達產業園 | 內蒙古利 (略) | 內蒙古信中 (略) | (1)項目名稱:內蒙古利 (略) 醫藥高級中間體產業鏈延伸投資項目; (2)建設單位:內蒙古利 (略) ; (3)建設性質:改擴建; (4)行業類別:C271化學藥品原料藥制造; (5)建設地點:內蒙古烏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烏達產業園; (6)總占地面積:所在廠區占地面積*.45平方米(約96畝)。 (7)項目投資:項目總投資*元,其中環保投資*元,占總投資額的1.71%。 (8)勞動定員:本項目新增勞動定員36人。 (9)工作制度:年生產300天,年操作時間為7200小時;實行四班三倒制,每班運行時間8h,每天運行24h。 | 1、廢氣 (1)氯*炔生產廢氣 氯*炔合成廢氣G1的SO2產生量為1732.36t/a、HCl產生量為987.99t/a、氯化亞砜產生量為3.40t/a、非*烷總烴(氯*炔、DMF、*炔醇)產生量為3.63t/a,集中收集后輸送至尾氣吸收裝置處理。 氯*炔水解廢氣G2的SO2產生量為70.46t/a、HCl產生量為88.00t/a、氯化亞砜產生量為0.17t/a、非*烷總烴(氯*炔、DMF)產生量為2.11t/a,集中收集后輸送至尾氣吸收裝置處理。 氯*炔中和廢氣G3的非*烷總烴(氯*炔、DMF)產生量為2.02t/a,集中收集后輸送至尾氣吸收裝置處理。 氯*炔精餾不凝氣G4的非*烷總烴產生速率為2.01kg/h,集中收集后輸送至尾氣吸收裝置處理。 氯*炔前餾分精餾不凝氣G5的非*烷總烴(氯*炔)產生量為0.10t/a,集中收集后輸送至尾氣吸收裝置處理。 PBC合成廢氣G6的非*烷總烴(PBC、三*胺、*炔醇、異氰酸正*酯)產生量為2.04t/a,集中收集后輸送至冷凝處理后輸送至氯*炔尾氣處理裝置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進一步處理。 PBC蒸餾廢氣G7的非*烷總烴(PBC、三*胺、*炔醇、異氰酸正*酯)產生量為1.19t/a,集中收集后輸送至冷凝處理后輸送至氯*炔尾氣處理裝置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進一步處理。 儲罐區呼吸廢氣G8的HCl產生速率為0.52kg/h、氯化亞砜產生速率為1.30kg/h、非*烷總烴(氯*炔、DMF、異氰酸正*酯)產生速率為1.36kg/h,集中收集后除異氰酸正*酯外的廢氣與氯*炔生產廢氣一同處理,異氰酸正*酯與PBC生產廢氣一同處理。 本項目氯*炔生產廢氣的治理措施為“深度冷凝+三級降膜水吸收+二級堿液噴淋+二級活性炭吸附”后經1根25m排氣筒DA001排放。PBC生產廢氣治理措施為“深度冷凝后輸送至氯*炔尾氣處理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進一步處理后共同排氣筒DA001排放”。 廢氣中SO2的排放濃度為125.30mg/m3,排放速率為2.51kg/h,排放量為18.04t/a;HCl的排放濃度為1.20mg/m3,排放速率為0.02kg/h,排放量為0.17t/a;氯化亞砜的排放濃度為2.16mg/m3,排放速率為0.04kg/h,排放量為0.31t/a;非*烷總烴的排放濃度為32.53mg/m3,排放速率為0.65kg/h,排放量為4.68t/a,處理后廢氣中HCl、非*烷總烴排放濃度能滿足《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表2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SO2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制,氯化亞砜無排放標準。 2、廢水 (1)氯*炔生產 分層酸液(W1)約1.38m3/d(0.06m3/h,414m3/a),分層堿液(W2)約0.58m3/d(0.02m3/h,174m3/a)。分層酸液全部作為降膜水吸收裝置補水,分層堿液全部作為堿液噴淋吸收裝置補水。 (2)尾氣處理 分離冷凝水(W3)約0.73m3/d(0.03m3/h,219m3/a),全部作為降膜水吸收裝置補水。 (3)生活用水 生活污水(W4)約3.46m3/d(0.14m3/h,1038m3/a),經現有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園 (略) 。 (4)循環水站 循環水系統排污(W5)約4.56m3/d(0.19m3/h,1368m3/a),排入廠區現有廢水池經MVR蒸發器處理后回用生產。 (5)抽真空裝置 水環真空泵排污(W6)約0.18m3/d(0.01m3/h,54m3/a),排入廠區現有廢水池經MVR蒸發器處理后回用生產。 3、固廢 氯*炔精餾釜殘產生量為66.89噸/年,屬于危險廢物,桶裝后在危廢暫存庫內分隔暫存,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氯*炔前餾分精餾釜殘產生量為4.01噸/年,屬于危險廢物,桶裝后在危廢暫存庫內分隔暫存,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廢活性炭產生量為33.02噸/年,屬于危險廢物,在危廢暫存庫內分隔暫存,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PBC蒸餾釜殘產生量為27.08噸/年,屬于危險廢物,桶裝后在危廢暫存庫分隔暫存,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廢礦物油產生量為2.50噸/年,屬于危險廢物,桶裝后在危廢暫存庫內分隔暫存,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 工業鹽產生量為2.83噸/年,現有工藝產生工業鹽經企業鑒定不屬于危險廢物,屬于一般工業固廢,本項目向廢水池排入的冷卻循環水排污、水環真空泵排污水質簡單,不含有有毒有害物質以及重金屬等,因此本次評價仍按一般工業固廢處理,噸袋包裝后在工業鹽庫內暫存,定期外售。本項目生活垃圾產生量為5.94噸/年,在廠區內集中收集后,委托園區環衛部門定期清理,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場衛生填埋。 4、噪聲 主要噪聲源為生產設備、水泵和排風機等,本項目選用低噪聲設備,使用減震、隔聲、消聲等措施預防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
2 | (略) 啟創新 (略) 年產3000噸苯肼等精細化工產品項目(一期工程) | (略) 烏達工業園區 | (略) 啟創新 (略) | 項目名稱: (略) 啟創新 (略) 年產3000噸苯肼等精細化工產品項目(一期工程) 建設單位: (略) 啟創新 (略)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地點: (略) 烏達工業園區,項目中心坐標106.*°E,39.*°N。 建設內容:本項目為新建項目,項目分為兩期建設,一期工程建設內容為年產*噸焦亞硫酸鈉、*噸亞硫酸氫鈉、*噸亞硫酸氫銨、*噸亞硫酸鈉生產線及其配套公輔工程、環保工程等;二期建成2000噸鹽酸苯肼、3000噸苯肼、副產品8000噸氯化按及硫酸銨生產線及其配套公輔工程、環保工程等。本次評價僅對項目一期工程進行評價,二期工程另行評價。 建設規模:本項目年產*噸焦亞硫酸鈉、*噸亞硫酸氫鈉、*噸亞硫酸氫銨、*噸亞硫酸鈉生產線及副產硫酸。 項目投資:*萬元,環保投資為*元,環保投資占比為1.125%。 占地面積:本項目占地面積為*.20m2。 勞動定員:本項目勞動定員60人。 工作制度:年工作330天(7920小時),每天生產24小時,三班生產,每班工作8小時。 | (一)廢氣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有組織廢氣主要為二氧化硫制備生產線硫磺破碎上料含塵廢氣,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經20m高排氣筒(DA001)達標排放,亞硫酸氫銨生產線反應廢氣經水吸收塔預處理后與焦亞硫酸鈉/亞硫酸氫鈉生產線反應廢氣、亞硫酸鈉生產線反應廢氣排入車間反應尾氣噴淋塔采用二級堿噴淋工藝處理后經20m高排氣筒(DA002)達標排放;焦亞硫酸鈉/亞硫酸氫鈉生產線和亞硫酸鈉生產線的干燥、篩分、包裝含塵廢氣經各自生產線布袋除塵器處理后與二氧化硫制備生產線儲酸桶廢氣,焦亞硫酸鈉/亞硫酸氫鈉生產線化堿廢氣、離心廢氣,亞硫酸鈉生產線配堿廢氣、離心廢氣,亞硫酸氫銨生產線產品儲罐廢氣合并排入車間干燥尾氣噴淋塔采用一級堿噴淋工藝處理后經20m高排氣筒(DA003)達標排放。綜上所述,結合本項目有組織廢氣污染防治措施處理效率及產排污分析可知,本項目有組織排放的顆粒物、SO2、NO2、硫酸霧、氨均可滿足《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標準,廢氣處理措施可行。 (二)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廠區實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制度。項目產生廢水主要為初期雨水、噴淋廢水及生活污水。其中,生活污水經廠內化糞池處理后經管道排入園區污水處理廠( (略) (略) 烏達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處理;生產廢水均回用于生產,不外排。 本項目回用的廢水主要為車間尾氣堿噴淋廢水和亞硫酸氫銨水吸收廢水,車間尾氣堿噴淋廢水主要污染物為硫酸鈉鹽和亞硫酸鈉鹽,該部分廢水回用至焦亞硫酸鈉/亞硫酸氫鈉工段化堿用水,根據類比同類項目,生產過程中該部分廢水不會影響后續生產及產品品質要求,其中的鈉鹽成分也可參與反應,不會造成鈉鹽的累積,所以車間尾氣堿噴淋廢水回用可行;亞硫酸氫銨水吸收塔廢水回用于亞硫酸氫銨配堿工段,碳酸氫銨常溫下不分解,所以本次考慮氨的揮發較小,且氨與與水和二氧化硫反應可生成亞硫酸氫銨,水吸收塔吸收氨后定期送入配液桶替代部分溶解碳銨的補充水,進而進入反應塔中參與反應,水吸收塔中定期補充新鮮水,不會造成氨的累積,所以本項目亞硫酸氫銨水吸收塔廢水回用可行。 本項目正常生產工況下無設備及地面沖洗廢水,僅在設備、泵、閥、管道泄漏時會沖洗泄漏的料液,沖洗水自流到廢水桶收集后回用于化堿,本項目考慮泄漏的料液及沖洗廢水產生量為3.5t/次,年泄漏按照5次計算,則全年產生量為17.5t/a。該部分廢水產生后經收集到廢水桶中,回用于化堿,該部分廢水產生量較小,主要為焦亞硫酸鈉/亞硫酸氫鈉工段的原料料液以及少部分沖洗水,收集后限流回用于化堿,不會影響后續生產及產品質量,所以非正常工況下產生的設備及地面沖洗水回用可行。 綜上所述,本項目廢水均可得到妥善處理,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防治措施可行。 (三)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實施后,主要為生產機械設備噪聲,因此本項目應加強噪聲的治理工作,主要從設備選型、阻隔傳播途徑和受聲者保護三方面入手:具體措施如下: ⑴采用工藝先進、低噪聲設備,盡量從噪聲源頭控制。 ⑵對噪聲級較高的設備分不同情況采取隔聲、消聲、減震及吸聲等綜合控制措施。 ⑶對可能產生噪聲的管道,特別是泵與風機連接的管道采取柔性連接的措施,泵與風機基礎設減震墊,以控制振動噪聲。 ⑷合理布置主廠房,使噪聲源相對集中,便于噪聲控制。對于中央控制室、操作室等采用隔音的建筑材料。 ⑸總圖布置上將生產區與行政辦公、生活區分開,加強廠區綠化,充分利用廠內建筑物的隔聲作用,以及綠化帶吸聲降噪作用,減少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⑹各建筑物均應采用隔聲門、隔聲窗,保證隔聲量大于20dB(A)。 ⑺放置高噪聲源的建筑物內裝置應采用高吸聲材料以降低噪聲影響。 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全廠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3類標準要求。 (四)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降溫罐罐底沉淀灰、布袋除塵器收集的粉塵直接回用于生產工序,本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為焚硫爐爐渣、化驗廢液以及失效藥劑、廢潤滑油以及生活垃圾。本項目焚硫爐產生爐渣,廢物代碼SW03,外 (略) 綜合利用或送至園區填埋場填埋處理,焚硫爐渣每年清理一次,清理后及時運送出廠,不在廠內暫存,若遇到無法及時運出的情況,將焚硫爐渣暫存于硫磺庫內。降溫罐罐底沉淀灰每年清理一次,與硫磺一起進入焚硫爐內回用。硫磺預處理除塵灰清理后與硫磺一起進入焚硫爐,干燥尾氣除塵灰返回各自生產工段均不外排。本項目實驗室產生廢棄化驗樣品、廢試劑瓶、化驗廢液以及失效藥劑,設備維護產生廢潤滑油、廢油桶均屬于危險廢物,以上危險廢物分類收集,危廢間暫存,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本項目生活垃圾在廠區內集中收集后,委托園區環衛部門定期清理。 本項目產生的各類廢物全部可得到妥善處理處置,措施可行。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下水環境》(HJ 610-2016)及《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 164-2020),本項目共布設3口地下水跟蹤監測井。 監測井Z1布置在廠區地下水上游,用于監測地下水各監測指標的背景濃度,并與下游監測井進行對比;監測井Z2布置在本項目1#、3#車間地下水下游廠界處,監控生產車間污染物是否發生泄漏,并控制地下水 (略) 徑;監測井Z3布置在事故水池下游廠界處,監控事故水池泄漏,一旦發生泄漏,可及時觀測到地下水污染情況,并采取措施,最大程度地減少地下水污染范圍。 監測指標:K+、Ca2+、Mg2+、*、*、pH、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硫酸鹽、氯化物、鐵、錳、銅、揮發性酚類、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鈉、總大腸菌群、菌落總數、亞硝酸鹽、硝酸鹽、氰化物、氟化物、汞、砷、鎘、六價鉻、鉛。 監測頻次:監測井Z1每年枯水期監測一次,監測井Z2、Z3每半年監測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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