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 (略) (代理機構) (略) (略) 水利工程管理站(采購人)委托對2025 (略) 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測算分析服務(項目)采用綜合評分成交法進行采購,歡迎符合資格要求并有服務能力的供應商踴躍報價。
五、商務條款
(一)實施周期及實施地點
1、實施周期:365 天
2、實施地點: (略) 轄 (略)
(二)報價要求:
(一)本次報價數量以競采文書提供的計算,供應商一次性報出不得更改的唯一價格。
(二)本次報價為總價包干,應包含以下費用:差旅住宿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復印裝訂費、設備維護費、管理費等一切與此項目有關的所有費用。
報價表應由加蓋單位公章,未加蓋公章的,視為無效。報價表按格式填寫后遞交,若大寫與小寫金額不一致,以大寫金額為準; 總價金額與按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計算結果為準。
(三)付款方式:
服務費分兩次支付,合同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方按照服務費用總額的60%預付給#方作為研究的前期工作經費;剩余部分40%,在項目評審合格后10天或成果提交1月內付清。
六、其他說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則說明:
在符合項目要求的供應商數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綜合得分最高的原則推薦成交供應商。
(二)報價說明:
本項目采用"綜合評分"成交法,供應商需在本項目規定的報價有效時間段內進行在線一次性報價,在報價截止前可修改報價。
(三)代理服務費收取說明:
本采購項目由代理機構委托實施,經采購單位與采購代理機構委托協議約定,由中標供應商向采購代理機構繳納本項目采購代理服務費4500元,由中標供應商通過公對公支付方式向采購代理機構繳納。
(四)其他相關費用說明:
除履約保證金外,采購單位、采購代理機構不得向供應商收取投標(響應)保證金、標書費、報名費及其他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或影響營商環境的相關費用。
(五)采 (略) 理:
項目所產生的交易糾紛由雙方當事 (略) 理;若 (略) 理結果有異議,供應商可向采購單位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反映,做 (略) 理; (略) 理結果仍有異議的,供應商 (略) 提起訴訟;交易糾紛當事人也可直 (略) 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