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單位對1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6日(5個工作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電話:0417-(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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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營口南樓經 (略) 管理委員會
郵 編:(略)
項目名稱 | 審批文號 | 審批時間 |
營口 (略) 年產(略)噸鋁質不定形耐火材料項目 | 營南經開環審〔2025〕02號 | 2025/2/28 |
營南經開環審〔2025〕02號
關于營口 (略) 年產(略)噸鋁質不定形耐火材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營口 (略) :
你公司報送的《營口 (略) 年產(略)噸鋁質不定形耐火材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已收悉,經我單位研究決定,批復如下:
一、營口 (略) 年產(略)噸鋁質不定形耐火材料項目(項目代碼:2410-(略)-04-05-(略))位于營口南樓經 (略) 圣水村。本項目利用原有國有土地,在 (略) 內新建廠房和鋁質不定型耐火材料生產線,新增顎式破碎機2臺、對輥破碎機4臺、斗式提升機4臺、振動篩2臺、雷蒙機1臺、自動混料系統1套等設備及配套環保除塵設施。項目總投資(略)元,其中環保投資24.(略)元。
建設單位在全面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環境風險防控措施前提下,從生態環境角度, (略) 按照《報告表》中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和環境保護措施進行建設。
二、建設單位應嚴格落實污染防治措施,確保污染防治設施穩定運行,使各項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和滿足總量控制要求,并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強施工期環境保護工作,落實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對施工揚塵、廢水、噪聲及固體廢物等采取必要治理、控制措施,防止對周圍環境產生不良影響。
2、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本項目營運期各工序及相關配套設施產生廢氣中的各項污染物,應滿足相關標準要求后達標排放。
3、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項目產生的抑塵用水全部蒸發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糞池,定期清掏用作農肥。
4、嚴格落實聲環境保護措施。在設計和設備采購階段,優先選用先進的低噪聲設備并合 (略) ,對產生高噪聲的設備采取減震、隔聲等降噪措施。
5、嚴格落實固體廢物管理措施。本項目產生的落地料、除塵灰等一般固廢集中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產;廢布袋、 (略) (略) 回收;生活垃圾由環衛部 (略) 理;廢潤滑油、廢潤滑油桶、廢油抹布等危險廢物收集后置于危險廢物貯存點,定期交由有資質的單 (略) 理。
6、嚴格落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做好生產場所、儲存場所及相關環保設施的防腐、防滲、防溢工作,同時加強生產 (略) 、構筑物等的維護和管理,防止“跑、冒、滴、漏”對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
7、嚴格落實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在設計、建設和運行中確保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落實,有效防范環境風險,防止污染事故發生。
三、項目建設應嚴格執行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建成后,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標準和程序開展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
四、在工程施工和運營過程中,應建 (略) ,及時解決公眾提出的環境問題,滿足公眾合理的環境保護要求,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五、 (略) 大石橋生 (略) 負責本項目施工期和運行期的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工作。
六、本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環境保護措施等發生重大變動的,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營口南樓經 (略) 管理委員會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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