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金發改投〔2022〕205號
(略) (略) :
你單位報來《關于高欄港石化區公用設施一期工程(平灣二路南)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珠聯建〔2022〕112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審查,現就該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編碼:2211-*-04-01-*)批復如下:
一、建設規模及內容
本項目設計目起點為為現狀規劃石化二路及平灣二路中交叉口,終點為現狀高欄港大道,道路全長約1359.070m,規劃紅線寬度為25m,道 (略) 次干路。
建設內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給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安監工程、照明工程、綠化工程、電力工程、通信工 (略) 等。
二、投資估算及資金來源
工程估算總投資6374.08萬元,其中建安費5301.67萬元,工程建設其它費用520.26萬元,基本預備費465.75萬元,管線遷改費86.4萬元,建設資金由區財政統籌安排。
三、審批依據
(一)《關于高欄港石化區公用設施一期工程(平灣二路南)項目建議書的批復》(珠金發改投〔2022〕192號);
(二)《關于高欄港石化區公用設施一期工程(平灣二路南)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查意見》;
(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登記表》;
(四)《關于申請高欄港石化區公用設施一期工程(平灣二路南)容缺資料辦理可研批復的函》(珠聯建函〔2022〕328號)。
四、按照《珠海經濟特區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條例》及《珠海經濟特區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規定,請你單位將項目總概算報我局審批,并按規定辦理其他各項手續。
五、該批復自印發之日起兩年內有效。在批復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的,項目單位應在批復文件有效期屆滿前的30個工作日內向我局申請延期。項目在批復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按規定申請延期的,或雖提出延期申請但未獲批準的,本批復文件自動失效。
(略) 金灣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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