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青島天昱 (略) 家電零部件生產項目 | |
建設地點: | (略) (略) (略) 南 (略) 26號 | |
建設單位: | 青島天昱 (略) |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青島 (略) | |
公示時間: | 2025年02月07日 至 2025年02月13日 | |
項目概況: | 青島天昱 (略) 擬在現有生產車間內新增切割、焊接、清洗、退火、激光噴碼等生產工藝,本次擴建項目不新增占地及建筑面積。建成后全廠年產能不變。 |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 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 對策和措施: | (一)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清洗甩干廢水、鈍化廢 (略) (略) 理設施(調節池+過濾+厭氧池+好氧池+絮凝沉淀+清水池,20t/d)處理后,與純水制備濃水、經 (略) 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 (略) (略) 進入國電銀河水務(青島南村)有 (略) 理,廢水排放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表4中三級標準要求,其中該標準未做規定的因子須滿足下游〔國電銀河水務(青島南村)有限公司〕 (略) 理廠進水水質要求。化糞池建設須進行 (略) 理,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二)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切割、焊接、激光噴碼工序產生的廢氣集中收集,經布袋 (略) 理后,通過1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氣筒(DA001)排放,顆粒物排放濃度執行《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1中相關標準限值;顆粒物排放速率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中相關標準限值。 采取合理有效措施,使廠界顆粒物監控點濃度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中相關標準限值;廠界氨、臭氣濃度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表1中二級相關標準限值。 (三)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廠區及生產設備 (略) ,采取減振、隔音等有效的噪聲污染防治措施,使廠界噪聲排放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2類標準:≤60(晝)/50(夜)分貝。 (四)嚴格落實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固體廢物進行規范收集、 (略) 置,嚴格落實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按規定使用危險 (略) ,申報危險廢物相關信息。廢潤滑油、廢油桶、片堿廢包裝袋、廢包裝桶、槽渣、 (略) 理設施污泥屬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 (略) 置,其暫存場所建設須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相關要求。廢下腳料、廢金屬屑、一般廢包裝材料、除塵器集塵、廢布袋、廢反滲透膜、焊渣、廢砂輪屬一般工業固廢,委托具備主體資格和相應技術能力的單位運輸、 (略) 置,其貯存過程應滿足相應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等環境保護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環衛部門定期運至光大環保能源(平度)有 (略) 理。 (五)嚴格落實《報告表》中提出的各種環境安全風險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設備并定期演練,切實加強 (略) 理各類環境突發事件的能力。 (六)落實《報告表》中制定的環境監測計劃,按技術規范要求開展監測。廢氣排氣筒,應按照排污口規范化要求進行設置,設置便于采樣、監 (略) ,在排氣筒附 (略) 設置環保標志牌。 (七)按環保法律法規要求,建立完善的環保管理制度和信息公開制度。建立暢通的公眾參與途徑,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并及時回應和解決公眾關切的環境問題,切實維護公眾合法的環境權益。 (八)嚴格依據標準規范建設環境污染防治設施,健全內部管理責任制度,依法依規對污染防治設施開展安全評價、評估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并按規定報安全生產主管部門。 | |
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關部門作出的相關環 境保護措施承諾文件: | ||
審 批 單 位 | 名稱: | (略) (略) (略) |
聯系電話: | * | |
傳真電話: | ||
通訊地址: | (略) (略) 79-2號( (略) 民服務中心)A區2樓 | |
郵政編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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