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浦東新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協議出讓信息公示
(略) 浦東新區人民政府批準,我局擬以協議方式出讓1幅國有土地使用權。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 (略) 關于國有土地資產管理和自然資源部關于《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試行)》等的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將擬協議出讓地塊的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一、協議出讓地塊基本情況
序號 | 地塊 名稱 | 地塊 位置 | 土地級別 | 土地 面積 (公頃) | 容積率 (萬/公頃) | 土地用途 | 出讓年限(年) |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
1 | 1、住宅管理要求:該地塊已批控規中住宅套數下限為533套;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積占比為80%。 2、公共服務設施要求:本地塊內配置建筑面積不小于1160平方米(計容)的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包括: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筑面積不小于200平方米,老年活動室建筑面積不小于200平方米,養育托管點建筑面積不小于360平方米,健身點(室內)建筑面積不小于100平方米,生活服務點建筑面積不小于100平方米,社區食堂建筑面積不小于200平方米。上述公共服務設施需布局在建筑物三層以下位置,且臨街布置,方便到達。其中,養育托管點需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及標準設置,建議設置在一層。公共服務設施建成后產權無償移交祝橋鎮政府。 3、配套商業管理要求: (1)社區配套商業物業、商品住宅配套商業物業不得分證辦理,不得分割抵押。 (2)征收安置房配套商業物業由區政府指定部門整體回購。 |
二、公示時限
公示時限為20日,本公示在2023年10月30日24時截止。
三、意見反饋方式
在公示時限內,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對本公示所列的地塊有意向的,請以書面方式提出。
地 址:浦東新區錦安東路475號
單 位: (略) 浦東新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021-*
聯 系 人:王女士
四、意向用地者必須提交的申請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請書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3、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4、市或區主管部門相關批準文件(原件)。
五、確定供地方式
1、公示時限內,若該地塊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將采取招拍掛方式出讓該宗地土地使用權。
2、公示時限內,若該地塊只有一個意向用地者,我局將按《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的規定以協議方式出讓該宗地土地使用權。
六、其他
該地塊 (略) 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網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務中心( (略) 南泉北路201號)予以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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