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業銀行南京分行南京管理部關于現金清分服務外包項目(第二次)供應商征集公告
發布時間:2025-04-14 15:47:35
(略) 南京分行南京管理部
類型:征集公告
興業銀行南京分行南京管理部關于現金清分服務外包項目(第二次)供應商征集公告
根據興業銀行南京分行南京管理部現金清分工作需要,我行開展現金清分外包服務項目,現公開對現金清分外包服務項目進行供應商征集,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購需求及資格要求
1.1 采購需求:
我行現有現金清分外包服務合同將于2025年9月5日到期,為保障南京管理部現金清分業務正常開展,擬繼續采購現金清分外包服務,服務期限為一年。
1.2 技術要求:
外包方清分整點的現金必須符合人民銀行“五好”錢捆和南京當地人行要求, (略) 點現金應符合人民銀行規定的流通標準,供應現金類自助機具用鈔應符合自助設備用鈔標準,已清分現金應在對外支付后,記錄存儲冠字號碼3個月以上,已整點的現金應做到無差錯、無假幣;應及時完成我行整點計劃安排的整點任務。
1.3 人員資質要求:
1.3.1 根據南 (略) 點數和ATM機臺數,及每天現金清分業務量, (略) 至少需派駐4人為我行提供清分服務。派駐人員能夠按照我行操作規程和工作要求開展現金清分,未發生過重大差錯,總體工作質量和風控管理符合我行要求。清分人員需通過人行統一組織的反假資格考試。
1.4 服務要求:
現金清分外包采用“駐場式”外包方式,在我行清分中心使用現金出納設備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及我行規定的業務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通過機械或手工清 (略) 點及自助設備回籠現金、人行調入現金、上門收款現金等進行清點、鑒偽、剔殘、捆扎、對賬等,并記錄冠字號碼,以及現金類自助機具加鈔款的清分、配款、裝封箱等工作。
工作日服務時間為工作日的8:30—17:30,除工作日服務時間之外的其他時間(包括節假日),在接到我行通知后應提供臨時應急服務(如自助設備缺鈔鈔滿等臨時加鈔、網點臨時領款、繳款需清分現金等)。
1.5 供應商資質要求:
1.5.1入選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公布的2025年度江蘇省現金清分企業名單,區域型企業注冊資本不低于#元、全國性企業注冊資本不低于#元;
1.5.2經營范圍應明顯涵蓋了可承接商業銀行現金清分外包工作,財務狀況良好,前兩個年度均為盈利;
1.5.3同城對5家或以上銀行同業提供現金清分服務,企業為銀行同業已提供3年或以上現金清分服務;
1.5. (略) 置與業務連續性:具備突發事件應對能力,保障業務連續性;
1.5.5具備合理、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和清分操作流程,并確保業務內部管理制度、清分操作流程符合人民銀行及本行相關規定;
1.5.6外包現金清分人員無犯罪記錄,反假貨幣測評結果均應為合格或以上,具備鑒別和挑剔假幣的專業能力,同時熟練掌握不宜流通相關國家和行業標準,嚴格執行標準;
1.5.7外包商與銀行同業合作中,未曾發生客戶信息泄露、造成銀行同業經濟損失、操作人員內外勾結盜取現金等重大安全事件;未出現過本行外包管理制度規定的嚴重過失事件。
1.5.8保險:企業應購買人員(如員工忠誠險)、現金(如現金清分責任險)及相關外包事項的商業保險,相關保額需足夠覆蓋本行外包現金及操作風險。
二、報名要求
2.1 依法成立,為存續、在營、開業、在冊、登記成立等正常企業狀態。
2.2 在興業銀行開立對公賬戶,若中標本項目,則通過興業銀行對公賬戶結算該項目相關費用。
2.3 充分理解我行服務需求并能夠根據需求提供相應的服務。
2.4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財務情況。
2.5 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
2.6 未被“信用中國”網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未被“中國執行 (略)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未被“中國 (略) ”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名單”、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略) 站“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不在興業銀行供應商禁用/退出期內。
2.7 經營范圍經國家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同時獲得從事行業有效執業證明、行政許可、專業資質等證照。
2.8 兩年內目標服務領域未出現嚴重安全事件。
三、征集時間
本次供應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5年4月21日17:00止。
四、報名方式
采購部門聯系人:王女士,聯系電話:#;
聯系時間:工作日9:00—12:00,14:30—17:30(其他時間請勿打擾)。*@*oxmail.com郵箱。
報名注意事項:
1.提交的供應商資料內容包括如下四項:
材料1:《興業南管關于現金清分服務外包項目》供應商征集反饋材料-公司名稱(全稱)
材料2:興業南管關于現金清分服務外包項目信息收集表-公司名稱(全稱)
材料3:供應商準入信息導入模板-公司名稱(全稱)
材料4:承諾函-公司名稱(全稱)
以上四項材料填報模板詳見附件,提交材料1- (略) (單位)公章。 (略) (單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簽字。
2.提交資料所發送的郵件名稱如下:《興業南管關于現金清分服務外包項目》供應商征集反饋材料-公司名稱(全稱)。請僅發送一封郵件,拆分發送多封郵件視為無效應答。
3.提交供應商資料大小不超過30M。(提交的郵件附件總大小超過30M自動攔截視為無效應答,附件請勿通過第三方郵箱轉存附件)
五、注意事項
1.能夠完全滿足我行采購需求、有合作意向、符合資格要求、報名要求的供應商均可報名。
2. (略) 場調研不代表采購邀請或意向, (略) 場情況發起。若需后續對接,我行將會主動聯系報名者;未予聯系的報名者,我行將對材料予以保密。
3. (略) 場調研不收取供應商的任何費用。
4.供應商須對報名信息和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提供虛假材料,將取消報名資格并列入我行供應商黑名單。
5.對于上述事項存在疑問的,請及時與我行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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