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基本信息
項目編號 | LYZC# | 監測編號 | ||
標的名稱 | 一樓最東側及部分樓上房屋 | 轉讓底價 | 7.#元/年 | |
掛牌日期 | 2025-04-14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04-25 | |
標的所在地 | (略) (略) (略) (略) 交匯 |
資產評估及備案情況
評估結果(萬元) | 7.5 | 評估基準日 | 2024-08-10 | |
評估機構 | (略) (略) | 評估備案(核準)單位 | 臨沂交通 (略) |
房屋租賃具體信息
房屋坐落 | 設計用途 | |||
建筑面積 | ㎡ | 擬出租期限 | 3年 | |
免租期限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提前一個月支付下期租金。 | ||
詳細信息 |
交易條件與承租方資格條件
一、交易條件 |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5-04-14 | |||
掛牌公告日期 | 10個工作日 | |||
是否自動延期 | 是 | |||
延牌規則 | 少于等于0個意向受讓方時,按照10個工作日為一個延長周期,最多延長1個周期 | |||
價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價款支付要求 |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自《資產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賬戶;后期租金直接匯入出租方指定賬戶。 | |||
優先權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 否(不放棄) | |||
重大事項及披露內容 | 1.本項目分為三個子標的,每個子標的可單獨承租。 2.本項目掛牌底價均為標的首年租賃價格,房屋租賃期均為3年,租期內年租賃價格不變。 3. 本次出租項目標 (略) (略) (略) (略) 交叉口東北角沿街樓,其中: 子標的1為東北角沿街樓門口東側第一間及第二間房屋,第一間房屋面積約為94㎡,第二間房屋面積約為10㎡(以實際測量面積為準)。 子標的2為東北角沿街樓門口東側第三間房屋,出租面積約為122m2(以實際測量面積為準)。 子標的3為東北角沿街樓一樓最東側1間、二樓1間、三樓8間房屋,出租面積約為150m2(以實際測量面積為準)。其中標的房屋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臨蘭國用(1999)字第0190號。土地使用者為山東省臨沂交通標志服廠(現為山東省 (略) )。標的房屋暫未辦理不動產權證。 4.標的資產 (略) 于使用狀態,其中子標的1房屋租賃期到期日為2025年4月30日、子標的2房屋租賃期到期日為2025年5月30日、子標的3房屋租賃期到期日為2025年5月19日,本次租賃項目成交后,由出租方負責協商解決租賃房屋的騰空。房屋實際情況以移交時的現狀為準,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質量保證責任。 5.原承租人享有優先承租權。行使優先承租權的承租人須在掛牌期間向中心遞交受讓申請,并按規定交納保證金。若形成競價,全程參與該項目競價活動,并按《企業國有產權交易優先購買權行使操作細則(試行)》中的即時行權方式行使優先承租權,上述程序作為承租人參與該項目行使優先承租權同等條件的程序條件,承租人未履行上述程序的,不滿足同等條件。 6.意向承租方應在掛牌期限內參加現場踏勘,并簽署《現場踏勘確認書》(詳見附件),《現場踏勘確認書》將作為報名時的必要文件。 7.其他重大事 (略) (略) 出具的平鑒字(2024)JP第#號《價格評估咨詢意見書》。 8.標的查看聯系人:孫經理,聯系電話:0539-#、#。 | |||
與出租相關的其他條件 | 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系統自動生成的《資產受讓須知與承諾》的所有內容。 1.意向承租方須承諾,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3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署《資產租賃合同》,簽訂《資產租賃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向出租方交納租賃押金,其中子標的1租賃押金為#元、子標的2租賃押金為#元、子標的3租賃押金為0.#元。租賃押金不計利息,租期內,如承租方存在違約行為,經出租方或上級有關部門警告而沒有在規定期限內整改的,出租方有權沒收承租方交納的租賃押金并無條件收回標的且不承擔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債務及法律責任。租賃期滿后,出租方對標的房屋所有內部設施等進行驗收,驗收通過且承租方沒有違約行為的,無息全額退還租賃押金。 2.意向承租方須承諾,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提前一個月支付下期租金,逾期未支付租金的,則視為違約行為,出租方有權沒收承租方的房屋租賃押金并解除租賃使用合同,不負責承租方造成的損失、債務及法律責任。首期租金自《資產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賬戶;后期租金直接匯入出租方指定賬戶。 3.意向承租方須承諾,標的房屋不得用于經營各種易產生濃煙、噪音、污染,以及加工、制造、存放或銷售化工產品、危險品等具有安全隱患的項目。不得用于進行安全保障不到位以及高風險性行業的項目,并遵守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規定。同時負責租賃期間租賃房屋的日常管理、維護、安全生產并承擔所發生的相關費用,遵守出租方相關管理制度。 4.意向承租方須承諾,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轉租或分租給第三方。 5.意向承租方須承諾,租賃期間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對租賃建筑物進行裝修改造。裝修時不得改動或破壞建筑物主體結構,并需符合相關政策規定,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6.意向承租方須承諾,租賃期間以承租方的名義開展經營活動,經營過程中的相關證照由承租人自行申請簽發,一切違法、違規經營導致的行政責任及所有的經濟糾紛、傷害事件等,由承租人自行承擔。如承租方經營方式、范圍違法或未辦理經營許可證、有造假等違法行為,出租方有權收回標的房屋并終止合同,對出租方造成損失的可追償損失。 7.意向承租方須承諾,租賃期滿或終止時,承租方投入的裝修、裝潢部分歸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將租賃建筑物及裝修裝潢圖紙和竣工驗收資料在合同終止后3日內一并交還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補償要求。 8.意向承租方須承諾,自行承擔若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國家政策調整、政府資源整合等)致使租賃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后果和風險,雙方應當按照實際租住天數結算各項費用,互不承擔各項損失。 9.意向承租方須承諾,自行承擔標的因未辦理不動產權證產生的安全責任及可能出現的一切風險,包括但不限于拆除的風險。 10.意向承租方須承諾,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在掛牌公告期間已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了全面調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標的資產的權屬狀況、屬性(用途)、現實狀態、質量、價值等所有影響我方做出承租標的資產決定的信息,一經遞交承租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資產出租的所有內容及程序,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項目公告和相關文件資料所披露的內容及相關交易約定,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自愿承擔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風險,成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標的為由提出退還、質疑、反悔或尋求補償等,否則將視為違約。 | |||
二、處置方案 | ||||
組織交易方式 | 動態報價 | |||
競價開始時間 | 2025-04-14 00:00 | |||
連續報價開始時間 | 2025-04-28 10:00 | |||
連續報價周期(秒) | 90 | |||
加價幅度 | 0.#元 | |||
處置方案 | 資產包內子標的按 (略) 理,單獨征集受讓方 | |||
三、承租資格及審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是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無 | |||
是否允許聯合承租 | 否 | |||
四、保證金交納規則 | ||||
收取方案 | 本 (略) 置保證金收取方式為固定保證金,保證金金額0.#元 |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2025-04-25 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
保證金 (略) 置方式 | 一、保證事項:承租方應按約定與出租方簽署《資產租賃合同》、履行相關交易程序、辦理相關交易手續、并按規定交納交易費用。 二、處置方式:意向承租方一旦遞交承租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即視為對如下內容予以認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在扣除交易雙方應向中心交納的交易服務費用后,出租方有權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納的剩余保證金作為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出租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 (一)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放棄承租的,或無正當理由不簽署或未按照公告約定時間簽署《資產租賃合同》的; (二)不支付或未按照公告約定時間支付交易價款、租賃押金及交易服務費的; (三)采取作弊、欺詐、強迫等有違公平的手續參與競價的; (四)本公告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違約違規行為。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稱 | 山東省 (略) | |||
注冊地址 | (略) (略) (略) 1號 |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企業(公司)/國有全資企業 | 企業類型 | (略) | |
法定代表人 | 王金江 | 注冊資本 | 500.#元 | |
內部決策情況 | 其他類型 | 批準單位名稱 | 山東省 (略) | |
批準文件名稱/決議名稱 | 關于房屋公開出租的會議紀要 |
補充信息披露
暫無補充信息披露
附件材料
報名材料 | 查看附件材料 |
附件.現場踏勘確認書 | 附件.現場踏勘確認書(出租).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