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略) (略) (略) B1號1-2層商鋪轉讓項目 | 項目編號 | N0118FC#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5-03-28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04-03 |
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信息發布終結。 |
標的 概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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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情況 | 評估價(元) | -- | |||||||||||||||||||||||||
評估基準日 | -- | ||||||||||||||||||||||||||
評估機構 | -- | ||||||||||||||||||||||||||
轉讓方情況 | 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臨夏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 |||||||||||||||||||||||||
轉讓方承諾 | 我方作為轉讓方,向甘肅省產權 (略) (略) (以下統稱“ (略) ”)提出申請,將我方持有的標的公開轉讓,由 (略) 公開發布轉讓信息并組織競價。我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出如下承諾: 1.本次公開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標的權屬清晰,我方對該標的擁有 (略) 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公開轉讓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有關轉讓標的相關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公開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 (略) 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規定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
轉讓方決策文件 | 臨夏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會議決議 | ||||||||||||||||||||||||||
行為批準或備案機構 | 臨夏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
特別 | 1.轉讓標的已出租、未設置抵押權、質押權等他項權利情況,標的以實物現狀轉讓。 2.轉讓標的成交價款不包含轉讓標的辦理權屬轉移登記手續過程中應繳納的相關稅、費。轉讓標的在辦理權屬轉移登記時所涉及的稅、費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3.轉讓標的移交前產生的水、電等及其他費用由轉讓方承擔,轉讓標的在辦理水、電等相關事項的入戶或登記手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4.成交后,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轉讓標的短期內無法進行權屬轉移登記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受讓方不得以此向 (略) 、轉讓方提出任何形式的補償或賠償要求。 |
交易 條件 | 資金繳納方式 | 線下支付 |
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 受讓方須在成交后3個工作日內簽訂《抵債資產交易合同》,并按照《抵債資產交易合同》的有關約定支付交易價款。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具有良好商業信用和資金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2.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
標的交割 | 1.受讓方須在《抵債資產交易合同》約定的時間內,以實物現狀完成標的交割工作。因受讓方原因逾期未能交割完畢的,按交易價款總額的0.2%/日向轉讓方支付管理費。 2.受讓方如不及時辦理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讓方自負。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轉讓方式: 公告期內,產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 (略) 絡競價方式轉讓;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按掛牌價與意向受讓方報價孰高原則直接簽約。 受讓須知: 1.公告期: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3日17時。 2.意向受讓方應在公告期內自行踏勘標的,簽署《現場踏勘確認書》,并在公告期內攜《現場踏勘確認書》到 (略) 報名登記、提交相關報名資料。經資格審查合格后,2025年4月3日17:00前按規定交納交易保證金到指定賬戶(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完成E交易(www.ejy365. com)注冊并報名,取得參與交易資格。未受讓者的交易保證金在交易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原渠道退還。 3.本項目一經公告即可進入調查期,意向受讓方有權及有義務了解及確認標的情況,并對標的可能存在的和潛在的瑕疵進行全面盡調,或聘請相關專業人員進行鑒定,同時意向受讓方應自行了解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及相關政策,并到有關部門咨詢,判斷是否具備標的權屬轉移登記條件,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相應責任及后果。一旦報名則視為意向受讓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轉讓公告、受讓須知、受讓申請與承諾書等附件材料全部內容,已實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認可標的現狀,已認真考慮了關于標的行業、市場、政策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風險。 4.轉讓標的均以現狀為準進行轉讓和移交,受讓方在成交后自行承擔相關責任及風險。 (略) 對標的不承擔任何瑕疵擔保責任,無論采用何種方式對標的所做的介紹和評價(包括但不限于相關資料、圖片展示及口頭介紹等),僅供意向受讓方參考,不構成任何形式的保證。 5.成交后,受讓方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狀況、轉讓標的存在瑕疵或面積勘丈誤差、轉讓標的無法辦理相關權屬轉移登記手續、現場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還轉讓標的或拒付成交價款,也不得向轉讓方主張損失和費用。 6.受讓方須在成交后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抵債資產交易合同》及相關文書,并按《抵債資產交易合同》約定將交易價款交納至 (略) 指定賬戶,否則視為違約,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 7.意向受讓方自備 (略) 絡競價, (略) 不提供競價場所及設備, (略) 絡等故障導致的一切風險及責任由意向受讓方自行承擔。 8.因政策調整、規劃變動及其他非轉讓方因素引起的各類風險(包括但不限于宗地面積勘測誤差)均由受讓方承擔,且不改變成交結果和成交價格。 9.其他詳見《受讓申請與承諾書》《受讓須知》《抵債資產交易合同(待簽)》。 |
交易 指南 | 競價規則 | 意向受讓方在提交報名資料及競價前請務必遵照《轉讓公告》《受讓申請與承諾書》《受讓須知》 (略) (http://**)的《 (略) 競價交易規則》《 (略) 產權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投資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交納、競買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如未全面了解相關內容,違反相關規定,將承擔無法參與項目投資、保證金不予退還等不利后果,情節嚴重者并將受到政府相關機構的聯合懲戒,請審慎參與投資。 | |||
現場展示 | -- | ||||
競價報名 | 報名時間 | 2025-03-28 09:00:00 至 2025-04-03 17:00:00(節假日除外) | |||
報名手續 | 意向受讓方應在公告規定時間內向 (略) 提交報名資料,具體如下: 1.主體資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法人需提供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資質文件;非法人組織需提供可證明其主體資格的相關材料。 2.委托代理的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3. (略) 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讓方須對其所提供資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實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
保 (略) 置方式 | 1.交納:交易保證金#元,截止時間2025-04-03 17:00:00,按期交納。 2.若意向受讓方未成為受讓方, (略) 將按原渠道無息退還保證金。 | ||||
競價安排 | 交易方式/競價方式 | 掛牌轉讓/加價 | 增價幅度(元) | -- | |
自由競價時間 | -- | 延時競價周期(秒) | 180 | ||
服務費 | 按《受讓申請與承諾書》《受讓須知》約定收取。 | ||||
附件下載 | -- |
聯系 方式 | 咨詢聯系人 | 尹經理:# 張經理:# |
咨詢時間 | 公告期內,8:30-12:00,14:30-18:00(節假日除外) | |
咨詢地址 | (略) (略) 東太綜合樓3號樓12樓1202室 | |
技術支持 | 400-828-9082 | |
其 他 | 1. (略) 網站http://**.cn 2.微信公眾號:GSCQ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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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