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擬出 (略) 置/受托管理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出租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出租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 (略) 分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浙交匯”平臺相關交易規則及規定,恪守出租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出租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經營、行業、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6)我方已如實、完整地披露標的資產狀況,并在標的資產出租后積極協助承租方辦理資產交接手續,若發生資產交接糾紛,由我方負責解決;
(7)若標的資產存在優先承租權人的,我方將履行通知義務,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辦理意向登記手續并參與競價活動等;
(8)在本次出租活動、《租賃合同》簽訂及后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我方自行解決,與“浙交匯”平臺無關。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及金 (略) 和和“浙交匯”平臺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標的狀態 | 空置 |
其他權利情況 | 無 |
其他披露事項 | 1、權證相關信息:未提供。 2、是否辦理抵押登記:否。 3、是否設立居住權:否。 4、出租標的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具體以雙方現場實際交接為準。 5、此次競買僅為出租標的租賃權,競買方報名前需進行實地勘察,標的實際出租位置及面積,以現場實地勘察及咨詢出租方為準。 6、遇政府建設、拆遷、規劃、道路改造、國家政策法律等需要收回或拆除標的房屋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標的房屋,承租方必須在出租方或相關單位要求的期限內無條件騰空,歸還標的房屋,費用自理,出租方不補償和賠償承租方的任何損失。因終止租賃合同,出租方退還承租方已繳納但未到期部分的租金給承租方,但不計利息。 7、 (略) 建設的需要,對房 (略) 改造、維修等活動,影響承租方經營而造成損失的,出租方對承租方的任何損失不予補償。 8、看房聯系人:董先生,#。 |
出租方基本情況 | 出租方名稱 | 浙江金義 (略) (略) |
聯系人 | 董先生 | |
聯系方式 | 固定電話:# | |
聯系地址 | (略) (略) 孝順鎮金山大道658號金山科創園102辦公室 |
交易條件 | 租金掛牌價 | # 元(首年) | |||
是否有保留價 | 無 | ||||
租金掛牌價備注 | 租金逐年遞增5% | 權利人是否放棄優先承租權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年租金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賬戶,第二年起的租金支付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 出租用途 | 商品經營 | ||
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標的房屋目前為閑置狀態,承租方應自項目成交后3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如自項目成交后第30個自然日內雙方仍未簽訂租賃合同的,項目自動終結,出租方有權收回標的或收回后重新掛牌。 2、履約保證金:首年租金的 20 %(取百元位整數,即十位數四舍五入),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由承租方交納至出租方指定賬戶。(賬戶名稱:浙江金義 (略) (略)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浙 (略) 金華 (略) 支行,賬號:#0005) 3、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租金每年支付一次,第一年租金在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交納至出租方指定賬戶。第二年起的租金支付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4、承租方須在承租前自行對出租標的進行全面了解,并對營業所需的各項審批條件和規定進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參與競買的行為將被認為已作充分的預判和決策,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不能獲得營業開設審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規劃用途和房屋既有結構、產證情況、設計等因素在內),或后續因為政策變化導致無法繼續開設的各項經營風險,承租方承諾獨立承擔,出租方不對無法履行、投入成本、裝修損失等承擔任何形式的賠償或補償責任。 5、標的房屋面積數據僅作參考,具體以實地現狀為準。標的房屋按現狀交付使用。 6、出租標的交付前產生的水、電、物業費等費用由出租方承擔,承租期間的水、電、物業費等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7、標的房屋按現狀交付使用;交付時出租方不保證原裝修、裝飾物的完好,不負責原裝修的拆除工作。承租方承租標的后需進行裝修的,須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租賃期滿后,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將標的房屋恢復原狀。承租方不予恢復的,出租方進行恢復所產生的費用有權優先從履約保證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擔。 8、承租方應按有關部門規定做好所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門前五包、衛生保潔、綜合治理等工作,承擔承租期間的安全生產、用電、用氣、防火、防盜、防汛、防澇等一切安全責任,并承擔由此給出租方及第三方等所造成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9、承租方競得后不得變更簽約人,不得對出租標的進行轉租、轉借、分租或變相轉租他人使用。 10、其他未盡事項見房屋租賃合同(樣本),房屋租賃合同(樣本)中除承租方相關信息及“租金價格”條款等手填條款外,其他條款均已確定。 | ||||
租期 | 五年 | ||||
有無免租期 | 無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1、意向承租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國家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意向承租方應符合相應的條件。 | ||||
保證金事項 | 交納金額(萬元) | 0.80 | 交納時間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 | |
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 ||||
交納方式 | 網上銀行;銀行轉賬 | ||||
保證金扣除條款 | 1.競買活動結束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競買方,且未出現“浙交匯”平臺規定應當扣除或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情形的,其已遞交的保證金在競價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 (略) 返還至競買方的“我的賬戶”中。 2.承租方被確定后,其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扣除其應交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自動轉為立約保證金。項目成交后,立約保證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賬戶(不計息),并按出租方書面通知函辦理。 3.項目成交后,承租方未按所報價格及項目公告條件與出租方簽訂合同及履行支付價款等相關義務,競買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不予退還(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是否自動延牌 | 是 | |
延牌情況 | 目前已延長0個周期,已延長0個工作日 | |
遴選方式 | 動態報價 | |
遴選方案主要內容 | 1、公告掛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承租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符合承租方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2、掛牌期滿后,如未成交,則按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3、掛牌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方,則按動態報價結果確定成交價和承租方。 |
項目附件 | 報名所需材料清單及說明.docx 競買和承諾及規則須知.docx 實地勘察證明.docx 特別事項約定.docx 租賃合同樣稿.docx |
交易機構 | 聯系人 | 陳女士 | 電話 | 0579-# |
傳真 | 郵箱 | |||
地址 | (略) (略) 八一南街387號三樓 | 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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