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等相關規定,建設單位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完成后,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批前,應向社會公開環境影響報告表全本,現將《安徽醫科大學 (略) (略) 區實驗室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公示。
建設單位:安徽醫科大學 (略) (略) 區;
行業類別:醫學研究和試驗發展〔M7340〕;
建設地點: (略)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安徽醫科大學 (略) (略) 區科教綜合樓17層至24層;
本項目擬對安徽醫科大學 (略) (略) 區科教綜合樓17層至24層進行建設,設置各類醫療實驗室、辦公室和會議室等功能區,同步購置各類先進高效醫療及檢驗設施,并完善公共區域裝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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