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自然資告字〔2024〕79號
經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批準,昌江黎族自治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1幅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一)基本情況和主要規劃指標。
地塊名稱 | 宗地坐落 | 總面積 (平方米) | 用途 | 混合比例 (%) | 使用年限 (年) | 容積率 | 建筑密度 (%) | 綠地率 (%) | 建筑 限高(米) | 起始價 (萬元) | 競買保證金 (萬元) |
CJSYTZ-2022-C1202-1號地塊 | 十月田鎮棋子灣專道南 | *.14 | 普通倉儲用地 | 100.0 | 50.0 | ≥0.70, ≤1.80 | ≥35.00 | ≤20.00 | ≤24.00 | 1308.0000 | 1308.0000 |
其他規劃控制條件: |
(二)宗地凈地情況:
擬出讓地塊為政府儲備地,權屬清晰,無爭議。土地補償、安置補助、地上附著物清表均已完成,無法律經濟糾紛。土地開發利用規劃條件明確、地塊不屬于疑似污染地塊范圍內,且符合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地塊周邊已通水、通電、通信、通路,完成土地平整,具備動工開發必需的條件。綜上,該地塊具備凈地出讓的條件。
二、本次掛牌出讓設有底價,按照出價最高且不低于底價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三、開發建設要求(一)按照《海南省產業用地控制指標》(瓊自然資用〔2023〕12號)有關規定,該地塊設定出讓控制指標,具體如下:
地塊名稱 | 擬建項目所屬產業 | 投資強度(萬元/畝) | 年度產值(萬元/畝) | 年度稅收(萬元/畝) | 達產年限(年) |
CJSYTZ-2022-C1202-1號地塊 | 現代物流業 | 123 | 110 | 8 | 5 |
其他準入條件: 根據《昌江黎族自治縣土地和海域供應流轉聯席審查會議紀要》(〔2024〕5號),該地塊產業類型為現代物流業,設定該地塊“現代物流業”條件下的用地控制指標為:投資強度*元/畝、年度產值*元/畝、年度稅收不低于*元/畝,準入、其他條件不作具體要求,達產時間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5年內。以上控制指標按規定列入《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準入協議》,屬該協議內容的組成部分。 |
以上控制指標按規定列入《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準入協議》,競得人須與昌江黎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簽訂《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準入協議》,并嚴格按照協議約定內容進行開發建設,否則將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二)其他開發建設要求:
1.競得人須嚴格按照該地塊的規劃要求、產業類型及用地控制指標開發建設。2.競得人開發建設的項目需符合國家和我省產業準入、生態環境保護要求。3.本次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已具備開發建設條件。競得人應在按現狀交地后一年內開工建設,自開工之日起兩年內竣工。涉及土地閑置處置問題按照《海南自由貿易港閑置土地處置若干規定》有關規定執行。4.競得人應按《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準入協議》的要求,須按投資強度每畝*元、年度產值每畝*元和年度稅收不低于每畝*元的標準進行開發建設,準入、其他條件不作具體要求,達產時間(達到生產經營指標的時間)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5年內。5.裝配式建造要求:所有依法需要辦理工程建設手續的項目,除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不以裝配式方式建造外,其余的項目均采用裝配式方式建造:(1)項目總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下的;(2)項目配套設施單體(垃圾房、配電房等)建筑面積不大于2000平方米,且其總面積不大于項目總建筑面積10%的;(3)單體建筑*平方米(含)以下的新建工業建筑項目;(4)其他確因技術原因擬不采用裝配式方式建造的項目繼續按《關于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的通知》(瓊府辦〔2020〕127號)執行;(5)其他有關情況按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部門印發的《海南省裝配式建筑(綠色建筑)發展提升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瓊建科〔2023〕240號)執行。6.綠色建筑要求:(1)城鎮新建民用建筑的建設應當不低于綠色建筑標準基本級的要求;(2)社會投資的單體建筑面積超過二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不低于綠色建筑標準二星級的要求建設;(3)其他有關情況按《海南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執行。
四、競買申請(一)競買人資格。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屬境外機構和個人(含港、澳、臺地區)申請參與競買的,按照規定需提交相關主管部門核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和《營業執照》。2. (略) (略) 進行開發建設的,應在競買 (略) (略) 的出資構成、成立時間等內容, (略) 出資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50%),由 (略) 與昌江黎族自治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請人,不得參與本次競買:(1)凡在海南省范圍內有嚴重違反土地出讓合同、閑置土地、拖欠地價或有其他不良記錄的,及與其有參股、控股、投資關系的法人及其他組織。(2)失信被執行人。4.地塊產業準入條件:現代物流業。
(二)交易資料獲取方式。
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信息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手冊及其他相關文件。手冊和文件可從海南省建設用地使用權 (略) 上交易系統( (略) 上交易系統,網址:http://**:9002)查看和打印。
(三)競買申請方式。
有意向的競買 (略) 上交易系統提交競買申請,按要求上傳競買申請文件。本次交易不接受電話、郵寄、書面、口頭等其他形式的申請。
競買申請時間:2024年05月31日08時30分至2024年06月28日17時00分(以網上交易系統服務器時間為準,下同)。
(四)競買保證金。
(略) 上交易系統提交競買申請時,須按照掛牌出讓手冊的有關規定足額繳存競買保證金或使用銀行保函方式提供競買保證金。繳存競買保證金的, (略) 上交易系統上選定一家銀行,系統將自動生成唯一的隨機競買保證金賬號,保證金繳存銀行一經選定不能更改,保證金到賬時間以銀行信息系統入賬時間為準;繳存的競買保證金幣種為人民幣,不接受外幣,且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所得,并出具承諾。使用銀行保函方式提供土地競買保證金的,競買人應向銀行申請開立《土地競買保證金保函》,紙質保函由銀行將原件密封后直接指定專人送達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寄送給出讓人指定地點由指定聯系人簽收,需在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前2個工作日送達。競買人應審慎注意。
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2024年06月28日17時00分。
(五)資格確認。
競買資格審核開始后,出讓人在2個工作日內、資格審核截止時間前完成競買申請文件審核。競買人提交競買申請時應 (略) 上交易活動的競買資格審核時效,并進行審慎注意。
競買人的競買申請文件審核通過,且競買保證金已按要求交納的,網上交易系統自動發放《競買資格確認書》,確認其獲得競買資格。
競買資格審核時間:2024年05月31日08時30分至2024年06月28日17時30分。
五、掛牌報 (略) 址(一)掛牌報價時間為:2024年06月21日08時30分至2024年07月01日10時00分
(二) (略) 址:網上交易系統(http://**:9002/)。
(三)網上掛牌報價時間截止時,無競買人報價,掛牌活動自動結束;有競買人報價,網上交易系統限時5分鐘在線詢問,有競買人在此規定時限內表示 (略) 上限時競價的,系統 (略) 上限時競價程序,以競價方式確定競得人。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一)競得人股權變動相關要求:競得人出資比例結構、項目公司股權結構未經縣人民政府批準不得發生變動。競得人未經屬縣人民政府同意,轉讓或以股權變更方式變相轉讓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出讓方有權要求*方整改, (略) 場監管部門、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通報及提請停止辦理股權變更登記、不動產登記;已經登記的,按規定提請撤銷相關登記手續,造成的違約后果由由競得人負責。約定有“彈性年期”的,出讓方有權終止競得人“彈性年期”續期。出讓方還可以采取措施建議相關部門暫停辦理企業的后續行政審批手續。(二)簽訂出讓合同及用地準入協議:自成交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競得人與昌江黎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簽訂《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準入協議》,再與昌江黎族自治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嚴格按照《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準入協議》約定的內容進行開發建設,否則將承擔相關違約責任。《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準入協議》由昌江黎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擬定,要明確違約罰則,確保有退出機制保障權益和地效以及包含競得人股權變動相關要求等內容,簽訂后負責監督檢查土地使用權人履行《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準入協議》的執行情況。(三)土地出讓成交價款的支付方式: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30日內付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四)受讓人憑土地出讓金發票及完稅證明等材料辦理土地登記手續。(五)閑置土地按照下列方式處置,但因政府原因或者不可抗力等其他法定原因造成土地閑置的除外:1.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滿兩年不動工開發的,以及已動工開發但開發建設用地面積占應動工開發建設用地總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資額占總投資額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開發建設滿一年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應當按土地出讓金的百分之二十繳納土地閑置費。2.超過動工開發日期滿兩年未完成項目總投資額百分之二十五的,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3.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一年未竣工的,應當在竣工前按照下列標準征收土地閑置費:(1)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一年未竣工,但未超過三年的,每年按土地現值百分之五征收。(2)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三年未竣工,但未超過五年的,每年按土地現值百分之十征收。(3)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五年未竣工,但未超過七年的,每年按土地現值百分之十五征收。
七、風險提示(一)瀏覽器請使用IE11,其他瀏覽器 (略) 上交易操作有影響,競買人在競買前仔細檢查自 (略) 絡運行環境。網上競買申請、資格審核、報價競 (略) 上交易系統預先設定的程序運行,競買 (略) 上交易模擬系統練習, (略) 上交易的操作流程、方法。由于操作不熟練引起的后果由競買人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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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咨詢方式(一)交易業務咨詢。
聯 系 人:符工胡女士 。
聯系電話:08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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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CA證書辦理咨詢。
辦理機構:海南省數字認證中心。
辦理地址: (略) 龍 (略) 22號海南國機大廈二樓西區( (略) (略) 紅綠燈 (略) 口處)、 (略) 政務服務中心16、17號窗口。
咨詢電話:0898-*、*。
證書 (略) 址:http://**。
(三)數字證書綁定咨詢。
辦理機構:海南省土地儲備整理交易中心。
辦理地址: (略) 美蘭區 (略) 3號。
咨詢電話:0898-*。
數字證書辦理及綁定具體事宜, (略) 上交易系統“資料下載”欄目《海南省建設用地使用權 (略) 上交易系統CA數字證書辦理及綁定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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