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信息
項目名稱 | 西十高鐵(藍田段)施工棄渣轉讓 | 項目編號 | SJ-2025-*-C04 |
掛牌價(萬元) | 289.22 | 保證金(萬元) | 30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報名開始時間 | 2025年3月10日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報名、保證金截止時間 | 2025年3月21日 17:00 |
披露公告期 | 10個工作日 | 自由報價競價時間 | 2025年3月24日 10:00-11:00 |
咨詢報名 | 1、項目咨詢:陜西 (略) 029-* *李老師*袁老師。 2、報名咨詢:王老師 劉老師029-*。 3、標的展示時間和地址: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19日在標的地展示,標的所在輞川鎮、藍橋鎮、小寨 (略) 地點。 4、報 (略) 址:公告期內 (略) 網站http://**。 |
二、標的信息
標的名稱 | 西十高鐵(藍田段)施工棄渣 |
標的基本情況 | (略) 置的棄渣資產,存放在藍橋鎮、輞川鎮、小寨 (略) 地點,成交價款一次性結算。本次棄渣預估量為*.151噸,評估金額289.*元。 |
三、轉讓方信息
轉讓方名稱 | 藍 (略)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何平郎 |
機構性質 | 事業單位 | 批準單位名稱: | 藍田縣人民政府 |
批準文號(文件名) | 藍田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第2次) | 內部審議情況類型: | 會議紀要 |
轉讓方承諾 | 本次轉讓資產產權均為我單位的合法資產,無抵押、擔保及他項權利,無產權糾紛,權屬清晰。 |
四、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 | 1、網絡競價(自由報價+限時競價)。掛牌期 (略) 絡報價、競價,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以最高報價確定成交價、買受人。 2、自由報價時間60分鐘,限時競價時間90秒。 3、加價幅度為*元或*元的整數倍。 |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法律、法規另行規定的除外)。 | ||
重要信息披露 | 第一條 (略) 絡競價的意向競買人應仔細閱讀并遵守本信息披露文件,并對自己參加競價的行為負責。如因未仔細閱讀 (略) 絡競價有關的文件,而引發的任何損失或責任均由行為人自行承擔。 第二條 競買人須在2025年3月20日17時前,與陜西 (略) 簽署相關協議后, (略) 報名。報名時須上傳與陜西 (略) 蓋章確認的《現場踏勘確認承諾書》。競買人一旦報名成功, (略) 絡競價系統則視為對該競買物品已充分了解,對交易標的物的現狀完全認可、無異議,競買成功后不得對所競得的標的物提出任何異議,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資產瑕疵等為由,拒絕簽訂合同、拒付價款及拒絕移交等手續,否則視為違約,保證金不予退付。 第三條 獲取受讓資格及參與交易活動,操作方法詳見《競買須知》。意向競買人按受讓條件要求,通 (略) 官網“ (略) ”注冊報名單位競買賬號,登錄“ (略) ”“產權類交易系統--競買主體端”上傳報名有關資料,按照交易系統頁面顯示的銀行賬號信息,按時足額完成保證金交納。意向競買人應按交易活動規定 (略) 絡競價活動,提前熟悉交易事項、準備有關設備。 第四條 本次標的轉讓均以標的現狀為準,意向競買人應充分重視競購本標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發現的缺陷,意向競買人須實地查看標的物,一旦報名成功, (略) 絡競價系統則視為對該競買標的已充分了解,對交易標的的現狀完全認可、無異議,競買成功后不得對所競得的標的提出任何異議,并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第五條 (略) 注冊、標的報名及點擊出價等行為必須是本人操作,支付保證金及成交價款的賬戶必須是本人賬戶。不得代報名、代打款,否則因無法核實競買人身份及款項是否到賬等風險造成的損失及責任均由競買人承擔。 第六條 網絡競價結束后,受讓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即2025年3月26日17時前)與轉讓方簽訂《棄渣轉讓合同》,并付清成交價款(競買保證金不轉為成交價款)及履約保證金。若未在規定時間簽訂合同及交清成交價款,視為受讓方違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付。 第七條 因本次轉讓標的為西十高鐵(藍田段)施工棄渣基準 (略) 域,受讓方須等待基準 (略) 域施工完畢后方可進場轉運,具體時間以轉讓方通知為準。因具體移交裝運時間的不確定性產生的一切責任與損失由受讓方承擔。 第八條 特別說明 1. 棄渣從臨時堆放場地轉運出去后的堆場由受讓方自行安排解決。現有堆場的治污降塵、場地清場由受讓方負責。標的移交后,前述工作的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轉運的環保、運輸手續由受讓方自行辦理。 2. 因施工要求,受讓方應按轉讓方或政府其他機構的要求,在指定時間、指定地點、指定堆場進行轉運,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轉運或拒絕轉運,否則轉讓方有權扣除受讓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轉讓方所有。 3. 在現場轉運過程中,為保障高鐵項目正常進行施工,施工各方有權優先使用施工產生的棄渣,受讓方應當優先保證項目施工方各方對棄渣的使用及運輸,不得采取任何手段妨礙、阻礙項目施工各方對棄渣的使用及運輸。轉讓方不承擔因施工各方優先使用施工產生的棄渣對轉讓標的產生的一切影響(包括但不限于數量、種類、品質、價值等)。 4. 轉運過程中和現場的用水、用電、用料及場地使用費等發生的所有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5. 受讓方自行按有關規定向政府主管部門辦理相關工作的備案登記或審批手續, (略) 運輸許可、環保等政府部門強制管理申報批準事項的,受讓方應自行進行申報并取得許可,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或損失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6. 受讓方及其工作人員必須遵守轉讓方管理規定,服從轉讓方及其現場監督人員的指揮、調度,自行做好施工現場秩序管理,運輸車輛等在指定位置停放。 7. 在棄渣提取、裝卸、轉運過程中發生與第三方糾紛沖突,或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責任,從而導致人員傷亡的,由受讓方或責任方全部承擔責任,與轉讓方無關。 8. 全部棄渣轉運完成后,受讓方應按轉讓方要求清理、平整棄渣堆料場地,經驗收合格后退還“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若受讓方未能對棄渣堆料場地清理、平整,受讓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歸轉讓方所有。 9. 轉運期間,所有運輸車輛和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嚴禁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拋灑遺漏。若因標的轉運等所導致的一切安全事故、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所 (略) 罰、對外賠償事項等責任和費用全部由受讓方承擔,與轉讓方無關。 10. 受讓方應當嚴格按照轉讓方標的范圍進行轉運,不得擅自轉運標的范圍以外的棄渣,否則轉讓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受讓方退還運載的棄渣。 11. 受讓方對轉讓標的的經營必須按照法律法規和現行政策規定執行,轉運棄渣所需相關證件,由受讓方自行辦理。因政策和相關規 (略) 罰或停業等損失,全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后果,與轉讓方無關。 第九條 代理服務傭金:項目成交后,受讓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即2025年3月26日17時前)向陜西 (略) 指定賬戶交納成交價5%的服務傭金及*元整的履約保證金。 第十條 競買人應知悉《競買須知》《現場踏勘確認承諾書》《其他重要信息披露》和《競買協議書》等文件內容,若因未仔細閱讀、遵守文件內容造成任何損失的均由競買人自行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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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