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晉安區茶園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食堂食材采購配送服務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福州市晉安區茶園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食堂食材采購配送服務項目的潛在供應 (略) (略) 107號中美大廈24層 (略) 獲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2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FJGC-FS-C-2025-063
項目名稱:福州市晉安區茶園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食堂食材采購配送服務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合同包 | 品目號 | 項目名稱 | 技術、服務要求 | 服務期限 | 最高限價(元) | 服務地點 |
1 | 1 | 福州市晉安區茶園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食堂食材采購配送服務項目 | 詳細服務要求詳見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內容及要求 | 一年 | # | (略) (略) 茶園街道環南三村綜合樓(采購人指定地點) |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2.1.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務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境內企業均可能成為合格的供應商;
2.1.2供應商須提供財務狀況報告的相關材料;
2.1.3供應商須提供依法繳納稅收的相關材料;
2.1.4供應商須提供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2.1.5供應商須提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2.1.6供應商須提供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2.1.7信用記錄查詢結果;
2.1.8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非中小企業的將被拒絕,供應商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1.9供應商須具備有效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或《食品藥品經營許可證》或《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許可證》,須提供相關證件復印件。在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如因國家政策調整,國家有關行政部門有新的食品經營銷售方面規定的,應從其規定,但供應商須在響應文件中做出書面說明并附上有關制度規定予以佐證。
2.1.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磋商。
注1:(1)法人包括企業法人、機關法人、事業單位法人和社會團體法人,提供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復印件。(2)財務狀況報告的相關材料,是指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至少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者提供財政部門認可的政府采購專業擔保機構出具的投標擔保函。(3)依法繳納稅收的相關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六個月任一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的憑據;或者提供依法免稅的相應證明文件或。(4)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六個月任一個月的繳納社會保險的憑據;或者提供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相應證明文件。(5)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是指提交“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函”。(6)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是指提交“參與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函”。(7)信用記錄查詢結果,是指采購代理機構在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時間截止后,資格審查工作結束前,通過“信用中國”網站(http://**.cn)、中國 (略) (http://**.cn)查詢供應商的信用記錄。信用信息的查詢渠道及截止時點、查詢記錄和證據留存的具體方式、使用規則等內容)詳見磋商文件第二章“供應商須知前附表”項號16中“信用記錄查詢及使用”的規定。(8)提供中小企業的相關材料,是指提交以下證明材料:①供應商提供的服務應符合《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第四條規定的情形,且應當提供《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規定的《中小企業聲明函》, 格式見第五章《響應文件格式》附件。采購標的對應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為其他未列明行業,應對應填寫《中小企業聲明函》(服務)模板,若供應商提供的《中小企業聲明函》中填寫的行業與磋商文件明確的采購標的對應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不一致,則不予認定為中小企業。②供應商為監獄企業的視同小型和微型企業,可不提供以上第①點材料,但應當提供由省級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③供應商為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視同小型和微型企業,可不提供以上第①點材料,但應當提供《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格式見第五章《響應文件格式》附件。
注2:供應商提供《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承諾函》(格式詳見附件)的,在響應文件中可不提供上述資格標準中2.1.1-2.1.6的相關材料。說明:①供應商可自行選擇是否提供本承諾函,若不提供本承諾函的,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②供應商應對其承諾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③供應商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不得作出虛假承諾,承諾不實的,屬于提供虛假材料謀取成交,依法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5年04月11日至2025年04月18日(磋商文件的發售期限自開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 (略) (略) 107號中美大廈24層 (略)
方式:
現場獲取方式:供應商須在磋商文件獲取截止時間前以現金方式繳納獲取磋商文件的費用并現場填寫《獲取登記表》,未繳費獲取磋商文件和未經登記的,提出的異議或提交的響應文件將被拒收。
轉賬獲取方式:供應商以銀行轉賬方式獲取磋商文件,需在轉賬后及時致電0591-#、#與財務人員確認,填寫《獲取登記表》并掃描發送至 (略) 電子郵箱(*@*63.com)。未繳費獲取磋商文件和未經登記的,提出的異議或提交的響應文件將被拒收。磋商文件售價200元人民幣,如需郵寄請另加郵寄費50元,售后不退。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5年04月22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從磋商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供應商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點: (略) (略) 107號中美大廈24層 (略)
五、開啟
時間:2025年04月22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 (略) (略) 107號中美大廈24層 (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
1.1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對供應商依法提出的詢問作出答復。
1.2供應商提出的詢問或者質疑超出采購人對采購代理機構委托授權范圍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告知供應商向采購人提出。
1.3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應當配合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答復供應商的詢問和質疑。
2、質疑與投訴
2.1質疑
2.1.1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十條規定,供應商認為磋商文件、采購過程、中標或者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政府采購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是指:
(1)對可以質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質疑的,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
(2)對采購過程提出質疑的,為各采購程序環節結束之日;
(3)對成交結果提出質疑的,為成交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
2.1.2供應商在法定質疑期內須一次性提出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節的質疑。
2.1.3接收質疑函的方式、聯系部門、聯系電話和通訊地址
(1)接收質疑函的方式:現場方式;
(2)接收質疑函的聯系部門:辦公室;
(3)接收質疑函的聯系電話:0591-#、#;
(4)接收質疑函的通訊地址: (略) (略) 107號中美大廈24層 (略) 。
2.2投訴
2.2.1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十八條規定,“投訴人投訴時,應當提交投訴書和必要的證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訴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和與投訴事項有關的供應商數量提供投訴書的副本”。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條規定,“供應商投訴的事項不得超出已質疑事項的范圍,但基于質疑答復內容提出的投訴事項除外。”
3、發布公告的媒介
有關本次競爭性磋商的相關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將在以下采購信息發布媒體發布,請潛在供應商隨時 (略) 站,以免錯漏重要信息。
(略) http://**)
4、項目經理:經辦人(林錦芬、張林麗/0591-#)、負責人(黃麗婷、張漢銘/0591-#)。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 (略) (略) 茶園 (略) 衛生服務中心
地址: (略) (略) 茶園街道環南三村綜合樓
聯系方式:施女士/#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 (略)
地 址: (略) (略) 107號中美大廈24層
聯系方式:林錦芬/0591-#、#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林錦芬
電 話:0591-#、#
(略)
2025年04月11日
采購公告附件: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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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