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 (略) (略) 關于優化政府采購合同備案的通知》(深寶財〔2022〕131號)有關規定, (略) (略) 信息中心擬對“ (略) (略) 信息中 (略) ‘一網統管’建設項目(硬件部分)”合同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現將有關情況向社會大眾征求意見。 |
采購項目名稱: (略) (略) 信息中 (略) “一網統管”建設項目(硬件部分) 合同金額(萬元):3289 中標供應商: (略) (略) (略) (現用名: (略) (略) ) |
變更內容描述: 一、將原合同第二條首期款階段的第(一)項“首期款支付條件和金額。”更改為以下內容,具體如下: (一)首期款支付條件和金額。 合同簽訂后,待財政資金審批到位,(略)方將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支付程序支付設備采購首期款。已下達的財政資金扣除工程建設其他費相關合同的年度擬付金額后,剩余財政資金按照工程建設費用相關合同的年度擬付金額比例分配金額。若分配金額滿足原合同總金額的30%,即人民幣(略)佰(略)(略)(略)萬(略)仟元整(¥986.(略)元),則按原合同總金額的30%支付首期款;若分配金額不足以支付原合同總金額的30%,則按照實際分配金額支付首期款,剩余未支付的金額,待后期財政資金下達后,(略)方將繼續按照相關支付制度和程序完成支付。(略)方應根據上述情況出具對應金額的合法有效發票。 二、將原合同第三條到貨款階段的第(一)項“到貨款支付條件和金額。”更改為以下內容,具體如下: (一)到貨款支付條件和金額。 設備通過到貨驗收且財政資金到位后,(略)方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支付程序支付設備采購到貨款。已下達的財政資金扣除工程建設其他費相關合同的年度擬付金額后,剩余財政資金按照工程建設費用相關合同的年度擬付金額比例分配金額。若分配金額滿足原合同總金額的40%,即人民幣(略)仟(略)佰(略)(略)(略)萬(略)仟元整(¥1315.(略)元),則按原合同總金額的40%支付到貨款;若分配金額不足以支付原合同總金額的40%,則按照實際分配金額支付到貨款,剩余未支付的金額,待后期財政資金下達后,(略)方將繼續按照相關支付制度和程序完成支付。(略)方應根據上述情況出具對應金額的合法有效發票。 三、將原合同第四條初步驗收階段的第(一)項“初步驗收款支付條件和金額。”更改為以下內容,具體如下: (一)初步驗收款支付條件和金額。 項目通過初步驗收且財政資金到位后,(略)方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支付程序支付項目初驗款。已下達的財政資金扣除工程建設其他費相關合同的年度擬付金額后,剩余財政資金按照工程建設費用相關合同的年度擬付金額比例分配金額。若分配金額滿足原合同總金額的10%,即人民幣(略)佰(略)(略)(略)萬(略)仟元整(¥328.(略)元),則按原合同總金額的10%支付初驗款;若分配金額不足以支付原合同總金額的10%,則按照實際分配金額支付初驗款,剩余未支付的金額,待后期財政資金下達后,(略)方將繼續按照相關支付制度和程序完成支付。(略)方應根據上述情況出具對應金額的合法有效發票。 四、將原合同第五條最終驗收階段的第(一)項“最終驗收款支付條件和金額”更改為以下內容,具體如下: (一)最終驗收款支付條件和金額。 本項目通過最終驗收且財政資金到位后,(略)方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支付程序支付驗收款。已下達的財政資金扣除工程建設其他費相關合同的年度擬付金額后,剩余財政資金按照工程建設費用相關合同的年度擬付金額比例分配金額。若分配金額滿足原合同總金額的10%,即人民幣(略)佰(略)(略)(略)萬(略)仟元整(¥328.(略)元),則按原合同總金額的10%支付驗收款;若分配金額不足以支付原合同總金額的10%,則按照實際分配金額支付驗收款,剩余未支付的金額,待后期財政資金下達后,(略)方將繼續按照相關支付制度和程序完成支付。(略)方應根據上述情況出具對應金額的合法有效發票。 五、將原合同第六條售后階段的第(二)項“尾款支付條件和金額。”更改為以下內容,具體如下: (二)保修款支付條件和金額。 本項目合同結算金額的10%作為保修款,本保修款分兩次支付。保修期滿3年后,待財政資金審批到位,(略)方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支付程序支付。已下達的財政資金扣除工程建設其他費相關合同的年度擬付金額后,剩余財政資金按照工程建設費用相關合同的年度擬付金額比例分配金額。若分配金額滿足原合同總金額的5%,即人民幣(略)佰(略)(略)(略)萬(略)仟(略)佰元整(¥164.(略)元),則按原合同總金額的5%支付保修款;若分配金額不足以支付原合同總金額的5%,則按照實際分配金額支付保修款,剩余未支付的金額,待后期財政資金下達后,(略)方將繼續按照相關支付制度和程序完成支付。 剩余5%待保修期滿5年后且財政資金審批到位,(略)方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支付程序支付。已下達的財政資金扣除工程建設其他費相關合同的年度擬付金額后,剩余財政資金按照工程建設費用相關合同的年度擬付金額比例分配金額。若分配金額滿足原合同總金額的5%,即人民幣(略)佰(略)(略)(略)萬(略)仟(略)佰元整(¥164.(略)元),則按原合同總金額的5%支付保修款;若分配金額不足以支付原合同總金額的5%,則按照實際分配金額支付保修款,剩余未支付的金額,待后期財政資金下達后,(略)方將繼續按照相關支付制度和程序完成支付。(略)方應根據上述情況出具對應金額的合法有效發票。 六、除首期款以外,以上到貨款、初驗款、驗收款及保修款等,在滿足支付條件后根據(略)方履約評價結果支付,如存在其他內容變更,以雙方書面文件確認為準。 七、將原合同附件1“設備清單及報價”第一子項“政務云擴容”第(三)小項“政務云擴容軟件”序號第10的“網管軟件”的型號由“eS (略) 管軟件”調整為“eS (略) 管軟件”,同時將附件2“設備性能及參數要求”里第一子項“政務云擴容”第(三)小項“政務云擴容軟件”序 (略) 管軟件的型號名稱由“eS (略) 管軟件”調整為“eS (略) 管軟件”,參數“1、數據中心eS (略) 管軟件擴容”調整為“1、數據中心eS (略) 管軟件擴容”。本條款僅涉及型號名稱調整,不涉及設備更換,不涉及增加或核減金額的情形。 八、將原合同附件1“設備清單及報價”第三子項“安全體系”第(十一)小項“其他”序號第113的“UPS(含電池)”的型號由“3C3 HD-160K”調整為“3C3 HD-120K”,同時將附件2“設備性能及參數要求”第三子項“安全體系”第(十一)小項“其他”序號第113的“UPS(含電池)”里UPS(含電池)的型號由“3C3 HD-160K”調整為“3C3 HD-120K”,詳細參數由“160KVA(含電池)”調整為“120KVA(含電池)”,本條款不涉及增加或核減金額的情形。 原合同及其補充協議其余條款不變。 |
變更的理由及相關說明: 為進一步加強服務項目履約監管工作,需對原合同約定的支付條件和金額、設備型號及設備型號名稱進行變更。(略)(略)雙方協商一致,對合同中相關條款進行變更。 |
征求意見期限:從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10日 |
聯系方式: 采購人: (略) (略) 信息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略) 委、區政府443 聯系電話:0755-(略) 傳真:0755-(略) 合同備案機構: (略) (略) 地址: (略) (略) 2 (略) 31號 聯系電話:0755-(略) |
備注: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請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滿之日止以實名書面方式(包括聯系人、地址、聯系電話)將意見反饋至采購人 (略)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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