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衡東縣 (略) 黨組
關于巡察整改進展情況的報告
根據縣委統一部署,2023年12月14日至2024年3月15日,縣委第二巡察組對衡東縣 (略) 黨組進行了巡察。2024年4月13日,縣委巡察組向衡東縣 (略) 黨組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組織整改落實情況
衡東縣 (略) 黨組堅持把巡察整改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來抓,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擁護"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覺悟,統一思想、端正態度、提高認識,梳理巡察反饋意見,認真研究分析,分 (略) 理,深刻查找存在問題的根源,找準解決問題的辦法。各單位和各股室明確職責、明確完成時限和工作要求,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做到整改事項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黨組織書記單夢平堅決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對巡察整改負總責,以黨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部署、全面統籌、親自督辦、一抓到底。加強巡察整改領導,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多次召開黨組會議,認真研究反饋意見,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注重舉一反三,全面進行自查自糾,對個性問題逐一整改,對共性問題打好"制度補#",構建整改長效機制。深刻反思、對照檢查、提高認識、認領責任,確保整改取得實效。
截至目前,巡察反饋的21個具體問題,已完成整改20個,階段性完成整改1個,未完成整改0個。
二、集中整改期內整改進展情況
(一)反饋問題:聚焦黨中央、省委各項決策部署在基層的落實情況
1.問題1:學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不夠深入。一是學總書記的重要講話、重要批示。
2.問題2:推進交通項目規劃和建設不夠有力。納入"十三五"規劃的楊林 (略) 還未建成通車,文沖大橋在"十三五"期間已完成前期工作還未建成通車。2022年收 (略) 報告189個,但只爭取到22個項目納入"十四五" (略) 規劃,與群眾需求還有差距。
整改結果:階段性完成
整改情況:1.由縣長牽頭成立了楊林 (略) 整改復工建設工作專班,已經明確各部門各鄉鎮責任,該項目用地報批已完成,并于9月9日復工。2.我局于2024年3月26日制定文沖大橋項目推進方案,成立了領導小組。已重新啟動文沖大橋項目前期工作,設計方案、工可報告初稿編制完成,方案已送縣 (略) 進行初審。3.2022年收 (略) 報告189份。"十四五"規劃已于2020年編制完成,2021年經省廳批準,在中期 (略) 已盡力將部分需求納入規劃。我局將在制定"十五五"規劃時,根據省廳要求和規定,盡最大能力爭取 (略) 需求納入規劃。
3.問題3: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監管存在短板。一是打非治違成效不明顯。二是水運安全監管乏力。三是防范交通運輸亡人事故仍有不足。四是應急救援硬件設施儲備不足。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1.加強打非治違力度,緊密協調多部門聯合執法,下達量化指標,重點對車站、碼頭、學校、醫院及人口密聚地方進行巡查, (略) 運輸經營環境,截止6月底, (略) 非法營運車輛60余起。2.加強日常水運安全監管和安全指導工作,做好重點時段、重點渡口督導;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初步擬定《衡東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辦法》,把責任明確到崗到人;督促鄉鎮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全縣簽單發航員、船管員履職管理;通過部門聯動采取事前追責,事中調查取證,事后強制執行等措施嚴厲打擊渡船超載等違法行為;嚴肅監控中心值班工作紀律;加強 (略) , (略) 置撤銷渡口遺留的25艘船舶。3.針對2023年度多起涉貨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我局多次組織事故警示會議,以案說法、舉一反三,確保交通運輸安全。4.積極爭取上級和本級財政資金,按輕重緩急,逐步完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已經補充了部分救生衣、救生圈等水上救援裝備。
4.問題4:交通行政執法不規范。一是辦案程序不合法。二是執法不嚴。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1.辦案人員加強學"的歪風邪氣重拳打擊,運用約談提醒、通報批評、調整崗位、待崗、調離等措施,強化督查考核。5.爭取上級和本級財政資金支持,盡快完善監控安裝,做到行 (略) 域監控全覆蓋。
3.問題10:超標準繳納干部職工住房公積金。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將差旅費和超范圍普發的安全生產津貼納入個人住房公積金計算基數予以補交。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按照上級整改要求整改到位,退還個人多繳部分。
4.問題11:財務制度執行不嚴。一是審核把關不嚴。二是財務制度執行不到位。三是白條開支。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核實相關報銷憑證,對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人員進行了約談。1.已規范公務車運行維護費的填報工作,充油卡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并做好臺賬登記工作。2022年執法大隊是疫情防控牽頭單位,58人和13臺執法車24小時值守,每天13臺執 (略) 上運行,造成管理核對不到位,現已安排專人負責加油、核對、簽字。水運事務中心進一步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加強執法艇加油審核把關,規范執法艇加油程序。2.局機關、城市公共客運服務中心差旅費的報銷嚴格按照衡東縣委《關于印發<衡東縣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東辦發〔2017〕16號)和衡 (略) 《關于調整公務接待和差旅費管理有關規定的通知》(東財行〔2018〕1號)文件執行。按照規定時間(20天內)報完,手續不齊的不予報銷。一天內 (略) 按最高標準報銷。做好差旅費原始憑證的審核工作,規范差旅費的填報。3.嚴格做好發票的審核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財務制度,遵守財務規章制度,規范報銷流程,無發票不得報銷。
5.問題12:虛報或重復報銷經費。一是虛假公務接待。二是虛報或多報差旅費。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1.局機關退還同時報 (略) 公務接待費用。進一步規范報銷流程,嚴格審核。2.道路運輸服務中心客貨站場服務股等相關人員退還2023年6至9月差旅費,嚴格執行差旅費實報實銷。水運事務中心追回重復報銷同志下鄉相關經費,并加強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嚴格把關經費審核,杜絕類似事情的發生。
6.問題13:加班、值班補助發放不規范。局機關2021年2月支付治超人員21次加班工作餐費,每次加班時間沒有達到規定要求的連續4小時以上,且報銷單據中菜單附件連號,甚至存在菜單附件號和日期有邏輯錯誤的現象。水運事務中心2020年發放春節假期執勤補助,無政策依據。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1.局機關退還2021年2月不符合加班工作用餐標準的餐費。2.2020年疫情突發,水運事務中心全體干部職工按縣委通知要求取消春節休假,進行水上運輸、渡口渡船的應急值班值守和重點巡查。根據縣委常委會會議紀要〔2019〕20號第三點,發放一線應急值班補助。
7.問題14:工會活動開展存在不足。一是工會會費收繳不足。局機關2020年的工會會費沒有按照工資的5‰收繳,會費收繳不足。二是重復發放工會待遇。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1.根據上輪巡 (略) 工會會費工資代扣不符合規定,要求進行整改,我局從2020年5月開始,工會會費由職工本人按照工資5‰進行繳納,并及時上交,今后嚴格按照工會文件執行。2.重復發放服裝職工已退還服裝費用。
(三)反饋問題:聚焦基層黨組織建設
1.問題15:民主集中制度落實有差距。"三重一大"制度落實不到位,部分重大項目沒有經過集體研究記錄。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加強對"三重一大"制度的學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重要批示作為第一事項,認真領會、長期堅持,深化團結、維護和服從意識。2.加強支部建設,嚴格黨組織生活,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支部委員之間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談心談話,分管領導與中隊之間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談心談話,增強隊#凝聚力。3.加強隊#紀律管理,嚴格按照《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行為規范手冊》執行。4.進一步抓好黨建根本,堅持書記抓、抓書記、壓實責任、傳導壓力,嚴格文明執法,努力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
4.問題18:黨建工作開展不嚴不實。一是黨組織生活開展不扎實。二是黨務工作弄虛作假。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已對相關人員約談。1.對長期不參加組織生活的同事進行談話,加強組織生活制度,保證每一個黨員都按時按量參加各類組織生活活動;對黨務臺賬資料負責同志進行談話教育,定期檢查各項上級下發的各項任務臺賬資料完成情況,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規范黨建工作制度,嚴肅黨內組織生活制度,每月嚴格對標對表,具實考核打分并通報,按照時間節點及時更新黨務公示欄內容,嚴把入黨積極分子程序關,嚴格執行黨費收繳管理辦法和制度。2.嚴肅各類學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總書記對湖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嚴格落實"第一議題"制度,把學習成果轉化到推動交通運輸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實際行動上來,真正做到學懂弄通做實。
2.完善建章立制,鞏固整改成效。建立健全各類規章制度,鞏固和擴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銜接、相互配套的長效工作機制。把落實整改和解決問題作為提升能力的有利機遇,認真反思總結,真正使整改的過程成為提高領導班子凝聚力、戰斗力、創造力的過程,成為促進各級班子和干部隊#作風轉變的過程,成為推動交通運輸工作的過程。
3.強化政治擔當,推進整改到位。切實履行黨組的主體責任和班子成員"一崗雙責",不斷改進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堅決防止"過關"心態,壓緊壓實責任鏈條,緊盯階段性完成整改的事項,持續跟蹤督辦,確保整改事項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全部整改落實到位。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734-#;通訊地址:衡東縣洣水 (略) 92號,#;電子郵箱:*@*q.com。
中共衡東縣 (略) 黨組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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