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空港經濟區管理委員會:
根據《 (略) 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條例》《 (略) 臨空經濟區條例》《 (略) 人民政府關于由廣州空港經濟區管理委員會實施部分行政管理職責和公共服務事項的決定》(穗府〔2022〕13號),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同意《廣州白云國際機場西南商務區地塊(空港經濟區AB0501規劃管理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規劃成果及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必要性論證,請按照規定向社會公布并認真組織實施, (略) 人大常委會備案。
2023年3月15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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