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牌日期:2022-10-15
項目編號 | S*D* |
---|---|
項目名稱 | 北京首鋼氣體有限公司制氧設備機旁備件 |
資產類別 | 設備 |
轉讓方名稱 | (略)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 | 市轄區 |
掛牌價格 | *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10 |
掛牌日期 | 2022-10-15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轉讓說明事項 | 1、意向受讓方應在成為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價款(已經支付的交易保證金可轉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及交易服務費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 2、受讓方未按約定支付成交價款、交易服務費的,轉讓方有權終結本項目交易,受讓方已付交易保證金將被扣除并先行支付交易服務費,剩余部分作為對轉讓方的賠償金,轉讓方有權另行處置標的資產。 3、受讓方應于《實物資產交易憑證》出具后10個工作日內憑有效身份證明及《實物資產交易合同》、交易憑證與轉讓方進行標的資產的確認、交接工作,簽署《資產移交確認書》,《資產移交確認書》簽署后標的資產的所有權及風險轉移至受讓方,轉讓方不負責保管及其他責任。 4、受讓方應于簽署《資產移交確認書》后10個工作日內將全部資產清運完畢。*方未按*方要求清運完畢的,*方有權將標的資產移出原有場地另行存放,運輸及存放費用由*方承擔。 5、受讓方應自行拆除、運輸標的資產,所產生的費用由受讓方承擔。如因受讓方原因造成轉讓方、受讓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由受讓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標的資產拆除、運輸過程中,受讓方應遵守轉讓方及存放地的規章、制度,服從轉讓方及存放地的管理,按轉讓方清運時限要求完成標的資產的清運。清運時由受讓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環保等事故由受讓方負責。受讓方在清運過程中不得破壞存放地墻體、路面和周圍設備設施。受讓方在標的資產清運完畢后,要求達到場平地凈。 6、本項目受讓方須向北交所交納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以成交金額為基數,按照成交金額的3%支付。 |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