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自然資源航空物探遙感中心根據業務需求,計劃對2025年“我國重點海岸帶地質環境調查與監測(航遙中心)航空物探調查” (略) 租賃承擔單位實施競爭性優選,通過評審委員會現場打分的方式,公平、公正、公開的優選出任務承擔單位,并在中國自然資源航空物探遙 (略) 發布邀請和優選結果,現邀請國內相關單位參加,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2025年我國重點海岸帶地質環境調查與監測(航遙中心) (略) 租賃。
2、采購方:中國自然資源航空物探遙感中心。
3、項目概況和簡明技術要求:采購方提供航空重磁測量機載設備,響應方提供具有自動駕駛功能的固定翼飛機1架,并按采購方的要求進行重磁測量改裝,改裝完成后在采購 (略) 域開展航空物探測量飛行,有效測量工作量3000測線公里,試驗飛行小時不超過14小時。
4、最高限價:70.(略)元(人民幣)。
二、服務需求
1、 (略)
萊州灣東部海 (略) 。
2、搭載設備
主要為GT航空重力儀、銫光泵磁力儀、衛星天線、雷達高度計等。
3、飛行工作內容及工作量
工作內容:搭載航空重磁測量設備,進行航空重磁測量飛行。工作量3000測線公里,試驗小時不超過14小時(不含補飛或重飛)。
4、飛行作業期限
2025年4月—6月。
5、 (略) 技術要求
1)機型:固定翼飛機(具備自動駕駛功能)
2)數量:1架作業,1架保障(備用);
3) 飛機具備自動駕駛功能,已完成或可進行航空重磁測量所需的飛機改裝,包括飛機尾部的航磁探桿、機頂的衛星天線固定孔、機腹的無線電高度雷達板固定孔。
4)飛行作業中能夠為航空重磁系統提供不低于20安培的28伏穩定直流電源;
5)飛行速度(地速)應保持230km /h,最高不能超過240km /h;
6)滿足300-3000米海拔高度飛行作業需求;
7)必須配備符合民航要求的北斗飛行安全監控系統及海上救生設備。
6、作業飛行技術要求
1)測量飛行方法:按照采購測量技術設計的高度進行平飛測量:
2)測量飛行作業高度:測區作業飛行為海拔高度300m,航磁補償飛行為海拔高度3000米,飛行高度偏差不得超過±20米,相鄰測線偏差不得超過±50米;
3)測線偏航距:衛星導航定位,實際航跡與設計預定測線的偏距小于50米;
4)飛行速度(地速)應盡量保持230km/h,最高不能超過240km /h,應保持勻速飛行;
5)測量飛行過程中飛機動作平緩,俯仰角應≤3°,轉彎傾角應≤15°;
6)測量作業飛行要求天氣晴朗、多云(云高600m及以上)、或陰天(云層高)、無沙塵、無霧霾,能見度在1千米以上,風速不得超過5級;
7)飛行時間段:全時段。
7、其他要求
1)響應人須提供符合項目要求的適型航空物探測量飛機及配套設備,擬派飛機須已完成項目所需的改裝或具有改裝可行性,響應人須承諾積極配合,滿足測量相關要求,確保按時 (略) 飛行任務;
2)響應人須提供符合項目要求的有資質的人員配置,機組人員配備應包括機長、常駐簽派、機務,其中:擬派正、副機長和機械師必須明確人員姓名,并提供身份證明和資格證明文件;正、副機長年齡不得超過60周歲;機長需具有航空物探測量經驗;
3)擬派飛機和機組人員必須能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到位,未經采購人書面同意,均不得隨意調離或更換;飛機離開工作現場必須征得采購人在野外現場代表的書面同意;
4)本項目飛行任務順利完成之前,擬派適型飛機不得安排在承諾的工作時間內用于其他任何項目飛行任務;
5)擬派機組人員不得同時兼任其他項目或任務的機組成員;
6)響應人應根據項目需求和采購人要求及時完成空域申報和協調,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7)響應人應具有航空物探測量飛行作業的經驗;
8)響應人應具有完備的安全保障體系文件,能獨立承擔飛行安全事故責任;
9)響應人應保證飛行測量數據不得外傳,制定保密承諾書。
三、合作方式和內容
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任務承擔方受采購方之委托履行合同中規定的工作責任和義務。工作過程中,雙方采用既有分工又有共同協作的方式進行,詳細內容見責任、義務和權利。
四、計費價格
1、租用固定翼飛機一架。
2、計費項目和標準:
(1)飛行費:限價 RMB 160元/km(此項是指為完成項目規定的3000有效測線公里任務折合成的每公里單價),以上均包含但不限于飛機改裝、空域申報與協調、調機(含(略)方設備)、測區視察飛行、有效測量飛行、基線飛行(約為有效測線工作量的2.0%)、行業技術規范和標準要求的不超過總有效測線公里數2%的重復線飛行、飛行保障、安全保障、飛機及機上人員保險、以及飛機或氣象或空域管制原因造成的無效工作量或返航等的全部費用。
(2)試驗飛行測試:限價RMB (略) 元/小時(此項是指測量任務中所需的空中測試、試驗、補償,以及根據野外現場負責人要求實施的其他工作所需的飛行小時費用。試驗小時不超過14小時)。
五、雙方責任、義務和權利
(一)采購方
1、測量數據屬于國家機密,采購方負責監管使用,任務承擔方不得復制測量數據;如發現任務承擔方復制測量數據,采購方有權拒付飛行費并追究任務承擔方法律責任。
2、負責向任務承擔方提供作業任務通知和 (略) 任務的相關文件。
3、依據技術設計書要求,布置野外飛行測量和架次安排計劃。
4、在任務承擔方配合下,負責航空物探儀器設備的安裝及所有儀器的正常工作和維護。
5、負責任務承擔方飛行作業工作量的簽字確認。
6、負責航空物探儀器設備的保險。
7、提供飛機改裝有關技術要求。
8、如任務承擔方未能按照采購方案承諾進度和質量推進野外工作,采購方有權中 (略) ,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任務承擔方承擔。
9、若飛行期間發現儀器有故障,采購方有權將項目延期進行。
10、采購方有權拒絕合同以外任務承擔方人員的不合理要求和待遇。
11、采購方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或接受任務承擔方或通過第三方提供的任何個人利益,包括 (略) 、財物、任何名目的費用。
(二)任務承擔方
1、對采購方采集的測量數據、加改裝技術方案和要求具有保密責任,不得向任何單位或個人泄漏有關信息,否則承擔法律責任。
2、負責按照采購方技術方案完成飛機改裝,并達到(略)方技術要求
3、任務承擔方更換響應文件中承諾的飛機、機組人員(含常駐簽派人員)等資源,必須向采購方提出書面申請,并附更換飛機、機組人員具體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飛行經歷),經采購方批準后方可執行。
4、負責 (略) 任務的批文, (略) 作業機場的協調、聯系,空域協調與保障,并負責采購方人員和車輛的進場等相關證件的辦理。
5、負責協調駐地公安部門,保障飛機及采購方航空遙感儀器設備在駐地停放的安全,同時要防止劫機等事件發生。
6、負責作業飛機的正常維護和飛行安全,要求在起飛前后,按規定嚴格對作業飛機進行檢查,以確保飛行安全。
7、負責測量飛行的安全,保障飛行中人員、飛機、采購方機載儀器設備安全。
8、應按照采購方測量任務和飛行技術要求保質保量完成任務,提高生產效率,盡量縮短工期執行時間。
9、飛機必須配備符合民航要求的北斗飛行安全監控系統,在飛行中保持實時監控。
10、負責飛機、油車和其它設施的維護和安全保障。
11、負責作業空域協調及支付全部飛行保障費。
12、作業飛機放飛由機長負責,油車、機載設備地面持續供電等保障由任務承擔方負責。
13、負責按照采購方要求完成采購方設備在飛機上的安裝工作。
14、負責機載測量設備及輔助設備的隨機搭運。
15、負責提供并改裝機上人員所使用的航空降噪耳機以及耳機接口;
16、遵照國家財經制度保證項目經費合理使用,接受采購方組織的財務審計工作。
17、飛行結束后,所有資料經采購方驗收合格后飛機才能 (略) 。
18、有權拒絕合同以外采購方人員的不合理要求和待遇。
19、對采購方提出嚴重違反安全條例的要求,任務承擔方有權拒絕。
20、由任務承擔方人員負責與飛機、機場塔臺的通訊聯系。
21、負責提供夏季飛機及測量系統降溫保障。
22、任務承擔方不得向采購方工作人員主動或被動提供任何利益,包括 (略) 、財物、任何名目的費用。
23、任務承擔方不得向采購方工作人員(包括其直系親屬)主動或被動提供:(1)可能對進行正常業務有影響的宴請和禮品饋贈(禮物、禮金、證券以及象征性低價物品);(2)任何營業性歌舞廳、夜總會、高檔健身等娛樂活動;(3)免費旅游、度假等。
24、任務承擔方不得對承擔的任務進行轉包。
(三)雙方共同協商完成事項
1、任務承擔方收到采購方試飛任務通知后10日內做好準備,進行飛機加改裝和機載測量設備安裝調試及作業飛行,改裝或飛機后儀器檢校飛行飛機必須進行操控系統、機載設備、測量系統的性能測試。
2、雙方都必須以誠信為本加強協調和溝通,指派專人負責保證工作盡快啟動和在野外期間順利實施(如工作需要,雙方具體負責人員之間可在合同規定的要求和框架下協商制定某個具體工作階段的方案和時間節點考核表格)。
3、安全、優質、高效地完成任務是雙方的共同職責。任務承擔方要樹立為采購方服務的觀念,爭取早日完成任務。采購方要樹立安全意識。為此,雙方執行任務的每個成員,從思想、言行都要圍繞有利于完成任務這一目標出發,搞好協作。
4、每天飛行的氣象、空管由任務承擔方現場負責聯系,放飛條件由機長負責。具體結果任務承擔方要及時向采購方現場負責人通報。
5、雙方參加本項目工作人員,食宿和交通費用由雙方自行負責承擔;
6、雙方各自負責其儀器設備及機上技術人員的保險;
7、如遇意外事件,雙方各自負責人員及設備的相關事宜。
六、參加優選單位的資格條件
1、滿足以下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2、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具有國家民航管理部門批準的合格通用航空企業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必須含“航空探礦”作業相關內容;
(2)具有合格商業(非運輸)航空運營人運行合格證;
(3)具有有效的《運行規范》。
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機構,不得參與本項目響應:
(1)為本次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單位,及其關聯的附屬機構;
(2)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
七、參加優選須知
1、必須嚴格按照本競爭性優選公告要求編寫競爭性優選響應文件,要求內容齊全,字跡清楚,加蓋單位公章。競爭性優選響應文件包括:報價表、單位基本信息、營業執照復印件、相關證明文件(單位資質證明文件、技術實力證明文件、工作業績證明文件等)、服務方案(擬派人員配置、擬派飛行員飛行經歷、項目重點難點分析及應對措施、項目計劃進度安排和保證按時完成任務的具體措施、飛行作業安全保證措施及承諾、資料和技術保密保證措施及承諾、擬派適型航空物探飛機情況、擁有的同類型其它適型飛機情況、空域協調方案、其他等)、參加單位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證書。
2、合同將授予符合優選公告要求、能圓滿履行合同、對采購方最為有利的參選人;最低參選報價不是被授予合同的唯一條件。
3、參加優選所提供的文件(一正四副)須使用封皮密封蓋章,封面注明參選項目名稱及單位名稱,于公告發出5個工作日內,郵寄或現場送至中國自然資源航空物探遙感中心方為有效。*@*63.com。
4、聯系人:薛老師,010-(略);地址: (略) (略) 路29號航遙中心102室;郵編:(略)。
5、優選安排:時間待定,地點待定,以聯系人通知為準。
以上解釋權歸中國自然資源航空物探遙感中心。
中國自然資源航空物探遙感中心
2025年3月28日
中國自然資源航空物探遙感中心根據業務需求,計劃對2025年“我國重點海岸帶地質環境調查與監測(航遙中心)航空物探調查” (略) 租賃承擔單位實施競爭性優選,通過評審委員會現場打分的方式,公平、公正、公開的優選出任務承擔單位,并在中國自然資源航空物探遙 (略) 發布邀請和優選結果,現邀請國內相關單位參加,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2025年我國重點海岸帶地質環境調查與監測(航遙中心) (略) 租賃。
2、采購方:中國自然資源航空物探遙感中心。
3、項目概況和簡明技術要求:采購方提供航空重磁測量機載設備,響應方提供具有自動駕駛功能的固定翼飛機1架,并按采購方的要求進行重磁測量改裝,改裝完成后在采購 (略) 域開展航空物探測量飛行,有效測量工作量3000測線公里,試驗飛行小時不超過14小時。
4、最高限價:70.(略)元(人民幣)。
二、服務需求
1、 (略)
萊州灣東部海 (略) 。
2、搭載設備
主要為GT航空重力儀、銫光泵磁力儀、衛星天線、雷達高度計等。
3、飛行工作內容及工作量
工作內容:搭載航空重磁測量設備,進行航空重磁測量飛行。工作量3000測線公里,試驗小時不超過14小時(不含補飛或重飛)。
4、飛行作業期限
2025年4月—6月。
5、 (略) 技術要求
1)機型:固定翼飛機(具備自動駕駛功能)
2)數量:1架作業,1架保障(備用);
3) 飛機具備自動駕駛功能,已完成或可進行航空重磁測量所需的飛機改裝,包括飛機尾部的航磁探桿、機頂的衛星天線固定孔、機腹的無線電高度雷達板固定孔。
4)飛行作業中能夠為航空重磁系統提供不低于20安培的28伏穩定直流電源;
5)飛行速度(地速)應保持230km /h,最高不能超過240km /h;
6)滿足300-3000米海拔高度飛行作業需求;
7)必須配備符合民航要求的北斗飛行安全監控系統及海上救生設備。
6、作業飛行技術要求
1)測量飛行方法:按照采購測量技術設計的高度進行平飛測量:
2)測量飛行作業高度:測區作業飛行為海拔高度300m,航磁補償飛行為海拔高度3000米,飛行高度偏差不得超過±20米,相鄰測線偏差不得超過±50米;
3)測線偏航距:衛星導航定位,實際航跡與設計預定測線的偏距小于50米;
4)飛行速度(地速)應盡量保持230km/h,最高不能超過240km /h,應保持勻速飛行;
5)測量飛行過程中飛機動作平緩,俯仰角應≤3°,轉彎傾角應≤15°;
6)測量作業飛行要求天氣晴朗、多云(云高600m及以上)、或陰天(云層高)、無沙塵、無霧霾,能見度在1千米以上,風速不得超過5級;
7)飛行時間段:全時段。
7、其他要求
1)響應人須提供符合項目要求的適型航空物探測量飛機及配套設備,擬派飛機須已完成項目所需的改裝或具有改裝可行性,響應人須承諾積極配合,滿足測量相關要求,確保按時 (略) 飛行任務;
2)響應人須提供符合項目要求的有資質的人員配置,機組人員配備應包括機長、常駐簽派、機務,其中:擬派正、副機長和機械師必須明確人員姓名,并提供身份證明和資格證明文件;正、副機長年齡不得超過60周歲;機長需具有航空物探測量經驗;
3)擬派飛機和機組人員必須能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到位,未經采購人書面同意,均不得隨意調離或更換;飛機離開工作現場必須征得采購人在野外現場代表的書面同意;
4)本項目飛行任務順利完成之前,擬派適型飛機不得安排在承諾的工作時間內用于其他任何項目飛行任務;
5)擬派機組人員不得同時兼任其他項目或任務的機組成員;
6)響應人應根據項目需求和采購人要求及時完成空域申報和協調,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7)響應人應具有航空物探測量飛行作業的經驗;
8)響應人應具有完備的安全保障體系文件,能獨立承擔飛行安全事故責任;
9)響應人應保證飛行測量數據不得外傳,制定保密承諾書。
三、合作方式和內容
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任務承擔方受采購方之委托履行合同中規定的工作責任和義務。工作過程中,雙方采用既有分工又有共同協作的方式進行,詳細內容見責任、義務和權利。
四、計費價格
1、租用固定翼飛機一架。
2、計費項目和標準:
(1)飛行費:限價 RMB 160元/km(此項是指為完成項目規定的3000有效測線公里任務折合成的每公里單價),以上均包含但不限于飛機改裝、空域申報與協調、調機(含(略)方設備)、測區視察飛行、有效測量飛行、基線飛行(約為有效測線工作量的2.0%)、行業技術規范和標準要求的不超過總有效測線公里數2%的重復線飛行、飛行保障、安全保障、飛機及機上人員保險、以及飛機或氣象或空域管制原因造成的無效工作量或返航等的全部費用。
(2)試驗飛行測試:限價RMB (略) 元/小時(此項是指測量任務中所需的空中測試、試驗、補償,以及根據野外現場負責人要求實施的其他工作所需的飛行小時費用。試驗小時不超過14小時)。
五、雙方責任、義務和權利
(一)采購方
1、測量數據屬于國家機密,采購方負責監管使用,任務承擔方不得復制測量數據;如發現任務承擔方復制測量數據,采購方有權拒付飛行費并追究任務承擔方法律責任。
2、負責向任務承擔方提供作業任務通知和 (略) 任務的相關文件。
3、依據技術設計書要求,布置野外飛行測量和架次安排計劃。
4、在任務承擔方配合下,負責航空物探儀器設備的安裝及所有儀器的正常工作和維護。
5、負責任務承擔方飛行作業工作量的簽字確認。
6、負責航空物探儀器設備的保險。
7、提供飛機改裝有關技術要求。
8、如任務承擔方未能按照采購方案承諾進度和質量推進野外工作,采購方有權中 (略) ,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任務承擔方承擔。
9、若飛行期間發現儀器有故障,采購方有權將項目延期進行。
10、采購方有權拒絕合同以外任務承擔方人員的不合理要求和待遇。
11、采購方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或接受任務承擔方或通過第三方提供的任何個人利益,包括 (略) 、財物、任何名目的費用。
(二)任務承擔方
1、對采購方采集的測量數據、加改裝技術方案和要求具有保密責任,不得向任何單位或個人泄漏有關信息,否則承擔法律責任。
2、負責按照采購方技術方案完成飛機改裝,并達到(略)方技術要求
3、任務承擔方更換響應文件中承諾的飛機、機組人員(含常駐簽派人員)等資源,必須向采購方提出書面申請,并附更換飛機、機組人員具體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飛行經歷),經采購方批準后方可執行。
4、負責 (略) 任務的批文, (略) 作業機場的協調、聯系,空域協調與保障,并負責采購方人員和車輛的進場等相關證件的辦理。
5、負責協調駐地公安部門,保障飛機及采購方航空遙感儀器設備在駐地停放的安全,同時要防止劫機等事件發生。
6、負責作業飛機的正常維護和飛行安全,要求在起飛前后,按規定嚴格對作業飛機進行檢查,以確保飛行安全。
7、負責測量飛行的安全,保障飛行中人員、飛機、采購方機載儀器設備安全。
8、應按照采購方測量任務和飛行技術要求保質保量完成任務,提高生產效率,盡量縮短工期執行時間。
9、飛機必須配備符合民航要求的北斗飛行安全監控系統,在飛行中保持實時監控。
10、負責飛機、油車和其它設施的維護和安全保障。
11、負責作業空域協調及支付全部飛行保障費。
12、作業飛機放飛由機長負責,油車、機載設備地面持續供電等保障由任務承擔方負責。
13、負責按照采購方要求完成采購方設備在飛機上的安裝工作。
14、負責機載測量設備及輔助設備的隨機搭運。
15、負責提供并改裝機上人員所使用的航空降噪耳機以及耳機接口;
16、遵照國家財經制度保證項目經費合理使用,接受采購方組織的財務審計工作。
17、飛行結束后,所有資料經采購方驗收合格后飛機才能 (略) 。
18、有權拒絕合同以外采購方人員的不合理要求和待遇。
19、對采購方提出嚴重違反安全條例的要求,任務承擔方有權拒絕。
20、由任務承擔方人員負責與飛機、機場塔臺的通訊聯系。
21、負責提供夏季飛機及測量系統降溫保障。
22、任務承擔方不得向采購方工作人員主動或被動提供任何利益,包括 (略) 、財物、任何名目的費用。
23、任務承擔方不得向采購方工作人員(包括其直系親屬)主動或被動提供:(1)可能對進行正常業務有影響的宴請和禮品饋贈(禮物、禮金、證券以及象征性低價物品);(2)任何營業性歌舞廳、夜總會、高檔健身等娛樂活動;(3)免費旅游、度假等。
24、任務承擔方不得對承擔的任務進行轉包。
(三)雙方共同協商完成事項
1、任務承擔方收到采購方試飛任務通知后10日內做好準備,進行飛機加改裝和機載測量設備安裝調試及作業飛行,改裝或飛機后儀器檢校飛行飛機必須進行操控系統、機載設備、測量系統的性能測試。
2、雙方都必須以誠信為本加強協調和溝通,指派專人負責保證工作盡快啟動和在野外期間順利實施(如工作需要,雙方具體負責人員之間可在合同規定的要求和框架下協商制定某個具體工作階段的方案和時間節點考核表格)。
3、安全、優質、高效地完成任務是雙方的共同職責。任務承擔方要樹立為采購方服務的觀念,爭取早日完成任務。采購方要樹立安全意識。為此,雙方執行任務的每個成員,從思想、言行都要圍繞有利于完成任務這一目標出發,搞好協作。
4、每天飛行的氣象、空管由任務承擔方現場負責聯系,放飛條件由機長負責。具體結果任務承擔方要及時向采購方現場負責人通報。
5、雙方參加本項目工作人員,食宿和交通費用由雙方自行負責承擔;
6、雙方各自負責其儀器設備及機上技術人員的保險;
7、如遇意外事件,雙方各自負責人員及設備的相關事宜。
六、參加優選單位的資格條件
1、滿足以下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2、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具有國家民航管理部門批準的合格通用航空企業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必須含“航空探礦”作業相關內容;
(2)具有合格商業(非運輸)航空運營人運行合格證;
(3)具有有效的《運行規范》。
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機構,不得參與本項目響應:
(1)為本次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單位,及其關聯的附屬機構;
(2)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
七、參加優選須知
1、必須嚴格按照本競爭性優選公告要求編寫競爭性優選響應文件,要求內容齊全,字跡清楚,加蓋單位公章。競爭性優選響應文件包括:報價表、單位基本信息、營業執照復印件、相關證明文件(單位資質證明文件、技術實力證明文件、工作業績證明文件等)、服務方案(擬派人員配置、擬派飛行員飛行經歷、項目重點難點分析及應對措施、項目計劃進度安排和保證按時完成任務的具體措施、飛行作業安全保證措施及承諾、資料和技術保密保證措施及承諾、擬派適型航空物探飛機情況、擁有的同類型其它適型飛機情況、空域協調方案、其他等)、參加單位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證書。
2、合同將授予符合優選公告要求、能圓滿履行合同、對采購方最為有利的參選人;最低參選報價不是被授予合同的唯一條件。
3、參加優選所提供的文件(一正四副)須使用封皮密封蓋章,封面注明參選項目名稱及單位名稱,于公告發出5個工作日內,郵寄或現場送至中國自然資源航空物探遙感中心方為有效。*@*63.com。
4、聯系人:薛老師,010-(略);地址: (略) (略) 路29號航遙中心102室;郵編:(略)。
5、優選安排:時間待定,地點待定,以聯系人通知為準。
以上解釋權歸中國自然資源航空物探遙感中心。
中國自然資源航空物探遙感中心
2025年3月28日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