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杭州耐特閥門股份有限公司34%股權(1700萬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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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G#GD# |
標的名稱 | 杭州耐特閥門股份有限公司34%股權(1700萬股) |
標的編號 | G#GD# |
公告性質 | 正常公告 |
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 (略) 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 (略) 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一、標的企業簡況 | ||||
標的企業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杭州 (略) | ||
注冊地(住所) | (略) 玲瓏工 (略) | (略) | (略) | |
法定代表人 | 陶仁根 | 成立時間 | 2001-05-01 | |
注冊資本(萬元) | 5000.#人民幣 | 企業類型 | (略) | |
經濟類型 | 國有實際控制企業 | 所屬行業 | 制造業/通用設備制造業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42Y | 經營規模 | 小型 | |
經營范圍 | 制造:閥門,五金。 批發、零售:閥門,五金,氧化鋁、氫氧化鋁、鋁錠、碳素制品;貨物進出口(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項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的項目取得許可后方可經營)。 | |||
職工人數 | 111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
股東數量(個) | 6 | |||
內部審議情況 | 其他類型 | 債權金額(萬元) | ||
標的企業股權結構 | 序號 | 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持股數量(股) |
1 | (略) | 34 | # | |
2 | 陶仁根 | 17.82 | # | |
3 | 柴為民 | 16.50 | # | |
4 | 張孝忠 | 15.18 | # | |
5 | 張孝方 | 9.24 | # | |
6 | 呂有鈺 | 7.26 | # | |
主要財務指標(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年度審計報告 | |||
2023年度 | 營業收入 | 利潤總額 | 凈利潤 | |
7607.# | 1104.# | 1011.# | ||
資產總額 | 負債總額 | 所有者權益 | ||
#.# | 2983.# | #.# | ||
審計機構 | 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備注 | ||||
以下數據出自標的企業財務報表 |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利潤總額 | 凈利潤 | |
2025-02-28 | 1878.# | 75.# | 75.# |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額 | 負債總額 | 所有者權益 | |
月報 | #.# | 8029.# | #.# | |
備注 | ||||
重要信息披露 | 是否導致轉讓標的企業的實際控制權發生轉移 | 是 |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放棄優先受讓權 | 是(放棄或不涉及) | |||
企業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 | 是 |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標的企業注冊資本已全部實繳完成。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在轉讓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辦理完畢受讓申請手續(即提交全部受讓申請材料且足額交納保證金),受讓申請手續辦理時間為信息公告期內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讓方在信息公告期內向中心辦理申請手續的行為,是對交易條件和轉讓底價的認可和接受。 | |||
合作機構信息 |
二、轉讓方簡況 | ||||
轉讓方名稱 | (略)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略) (略) 北七家鎮蓬萊苑南街中鋁科 (略) 8號樓423、425、426室 | ||
法定代表人 | 王松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 |
經濟類型 | 國 (略) (企業) | 企業類型 | (略) | |
所屬行業 |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商務服務業 | 內部決策情況 | 其他 經營班子辦公會議紀要 | |
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48G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34.000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34.0000%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略) 國資委監管 | ||
監管機構屬地 | 廣東省 | |||
國家出資企業或主管部門名稱 | (略) |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鋁 (略) | 批準文件類型 | 批復 | |
批準日期 | 2025-01-20 | 批準文件名稱/決議名稱 | 關于中鋁工服轉讓所持杭州耐特股權項目實施方案有關事項的批復 |
三、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
交易條件 | 轉讓底價(萬元) | 3683.#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價款支付要求:受讓方需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除保證金外的全部交易價款。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符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允許 |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保證金詳情 | 交納金額(元) | # | 保證金交納時間要求 | 交易機構受讓登記后交納保證金 |
保證金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
收款賬號 | 收款單位:廣東聯合 (略) 賬號:#1887 開戶行:中信銀行 (略) 支行 轉賬備注:G#GD#+保證金 | |||
保證內容 | 本項目保 (略) 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讓須知內容和《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企業國有資產交易保證金操作細則》《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企業國有資產交易資金結算操作細則》執行。 | |||
處置方法 | 1.本項目保 (略) 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讓須知內容和《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企業國有資產交易保證金操作細則》《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企業國有資產交易資金結算操作細則》執行。2.若意向受讓方未被確認為受讓方的,在受讓方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按規定將保證金無息返還相關主體;若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保證金按照相關約定轉為交易價款。3.項目設置誠意金的, (略) 置方式:(1)誠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滿之日起,未經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同意,不得無故申請退還。(2)誠意金在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符合資格的意向受讓方后,等同于保證金金額的部分自動轉為保證金,誠意金余額在受讓方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相關主體。(3)意向受讓方未被確認為符合資格的意向受讓方,誠意金在受讓方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相關主體。 |
掛牌信息及聯系方式 | ||||
掛牌信息 | 信息公告期 | 20個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報價方式:多次報價】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 自動延長信息發布,當意向受讓方少于等于0個意向受讓方,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延長周期,最多延長46個周期 |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實施方案主要內容 | ||||
聯系方式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劉女士 侯女士 | 交易機構聯系電話 | # # |
交易機構聯系傳真 | 交易機構聯系郵箱 | |||
交易機構聯系地址 | (略) (略) (略) 406號之一保利克洛維中景大廈B座8樓全層 | (略) 址 | http://** |
補充披露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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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