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略) (略) 6#樓房屋拆除服務項目的潛在供應 (略) (略) 沈家東方廣場7號樓405室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4月14日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略);
2.項目名稱: (略) (略) 6#樓房屋拆除服務項目;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預算金額:11.(略)元;
5.最高限價:11.(略)元;
6.采購需求:本 (略) (略) 6#樓房屋拆除服務項目,采購內容為地面上建(構)筑物拆除服務,具體詳見第二章磋商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生效,并接到采購人通知后12日歷天內完成所有地面上建(構)筑物拆除及垃圾清運工作。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磋商。
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國”網站(http://**.cn)、中國 (略) (http://**.cn)、浙江 (略) (zfcg.http://**.cn)查詢記錄為準】。
3.特定資格要求:
(1)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對應資質在“ (略) 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 (略) 于“合格”狀態。
(2)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注冊在供應商單位的建筑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三類人員”B類證書,如在磋商響應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成交通知書發出日期,或者不通過招標方式的則以合同簽訂日期為開始時間,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驗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擔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磋商。【注;截至磋商響應截止日,擬派項目負責人已年滿65周歲的不得參加本項目磋商響應,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 (略) (2021)40號文件的要求。】。
(4)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有已中標工程或為(第一)中標候選人的工程;
(5)擬派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人數要求1人,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相關規定要求。
(6)供應商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未 (略) 場嚴重失信名單( (略) (略) 黑名單記錄、失信聯合懲戒記錄和 (略) 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嚴重失信名單的信息為準);
(7)供應商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自2022年4月14日起至磋商響應截止日止無行賄犯罪記錄;
(8)供應商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磋商響應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9)供應商及其擬派項目 (略) 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0)供應商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未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有效期內)并共 (略) ;
(11)省外企業應按規定辦理“省外建設工程企業進浙備案”手續。
4.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要求供應商為中小微企業。中小微企業是指滿足《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第二條規定的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為小微企業。供應商需上傳《中小企業聲明函》等;本項目屬于【建筑業】行業,中小企業劃型標準:營業收入(略)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略)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略)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略)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略)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略)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略)元以下或資產總額(略)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三、獲取采購文件
(一)時間:競爭性磋商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4 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 (略) (略) 沈家東方廣場7號樓405室;
方式:郵寄報名 (略) (略) 沈家東方廣場7號樓405室或抵達代理機構單位現場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郵寄報名的,以報名資料寄達代理機構的時間為準。
(二)獲取競爭性磋商采購文件時須提交的文件資料:1.供應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供應商單位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4.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證書;5.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及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6.擬派項目負責人建造師注冊證書及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如供應商采用郵購報名的,請將以上報名資料郵寄至代理機構,*@*q.com郵箱。
潛在供應商應按上述方式獲取采購文件,未按上述方式獲取采購文件的,不得對采購文件提起質疑投訴。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5年4 月14 日09 時30 分(北京時間);
地點: (略) (略) 東方廣場7號樓405室。
五、開啟
時間:2025年4 月14 日09 時30 分(北京時間);
地點: (略) (略) 東方廣場7號樓4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項
根據財庫[2016]125號《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采購代理機構會對供應商信用記錄進行查詢并甄別。
1.信用信息查詢的截止時點:磋商響應截止時間;
2.查詢渠道:中國 (略) (http://**);信用中國(http://**.cn);中國 (略) (http://**.cn);
3.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留存具體方式:采購代理機構經辦人和監督人 (略) 頁打印、簽字與其他采購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規則:供應商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其磋商響應文件將被作為無效響應文件被拒絕。
不良信用記錄指: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本次競爭性磋商采用資格后審,資格后審條件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接受供應商報名或遞交響應文件不表明已獲取采購活動資格。競爭性磋商會上通過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才具有采購活動響應資格;
6.本次采購有關信息刊登在:浙江 (略) (zfcg.http://**.cn)、 (略) (略) 官網(http://**)。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 (略) (略) ;
聯系人:陳先生
聯系方式:0570-(略)
2.采購代理機構名稱:浙江 (略)
地點: (略) (略) 沈家東方廣場7號樓405室
聯系人(業務經辦、詢問):李先生
聯系電話(詢問):0570-(略)
3.監督機構名稱: (略) (略) 紀檢監察室
聯系人:曹老師
聯系電話:0570-(略)
地址: (略) (略) 行政臨時辦公室3樓紀檢監察室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